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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肃宗实录]》三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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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三十五年清康熙四十八年

春正月

1月2日

○朔甲戌,命更罷楊口掘土之役。初以楊口,邑殘民貧,命司饔院,移取他邑白土,司饔院奏以非楊土,則器甚苦窳,請更取用,上從之,令未頒,適楊口縣監李簹,以差員入對,陳其自罷掘土之役,幸無他弊,上知爲民弊,又命罷之。

1月3日

○乙亥,引見差使員、上來守令,咨詢弊瘼。

○遣史官于成均館,搜取儒生到記,命承旨,與藝文提學,偕往試取,賜居首李廷弼第。

1月4日

○丙子,引見差使員及辭朝守令,勉諭之。

1月5日

○丁丑,上御仁政門,受朝參。領議政崔錫鼎首陳體天自强之道,副提學趙泰耉又陳順時行令與春同德之意,竝嘉納之。吏曹判書趙相愚陳黨論之弊,請召屛退之大臣,收用靳點之諸臣,上曰:「朝廷是非,在所當論,若能不雜私意,就事論事,則夫誰曰不可,而今則一事差誤,惟以攻擊爲主,如得奇貨,如是則其可保合乎?」相愚又言:「自上觀其論議,就其中尤甚者,而斥黜流竄則可矣。因此而用舍或偏,誠非建中之道。豈可使如臣無似,置在銓地,而注措取舍,一從上意乎?」上曰:「只慮朝廷之不協而言之耳。予豈欲卿之必如予意乎?此則意外之言也。」

1月6日

○戊寅,判中樞府事徐文重卒。文重,久處蔭塗,頗著吏才。登第後以幹局見擢,至相位,而事多踈漏,又無學識以輔之,名聲大損於蔭官時。特以恪謹奉職,不擇燥濕,爲時所稱,至是卒,年七十六。時,方開大政,上命政院,考大政與停朝市相値時,仍行與否前例,政院奏無可考,仍稟以大政,異於散政,大臣之喪,與凡停朝市有別,何以爲之?上以爲:「雖以散政言之,旣已開政,無中止之事。況大政尤重,旣已開政,仍令行之。」

○爲都目政。以李晩成爲大司成,李寅燁爲弘文提學,李觀命爲應敎,吳命恒爲校理,沈壽賢爲副校理。

○判中樞府事李畬,因縣道陳疏,申新正之祝,仍乞因災修省,上優答之。

1月7日

○己卯,將仍行都目政,副提學趙泰耉上疏爭之曰:

朝市之停,載在國典。雖卿宰之喪,猶不得開政。況大臣,人主之股肱,其所視遇者,敬禮自別。聞其凶報而不卽罷政,其與卿卒不繹之義異矣。凡事之遇變節者,當觀其合義者而裁之,顧何拘於前例有無哉?

上答以疏辭,亦有意見,命以後日退行。

○諫院以大臣喪,停朝市,啓請今日大政,姑退數日,又論:「喉司於開政前例下詢之時,最後一啓,語甚泛然,殊無力請之意,以至因循開政,國家規例,未免廢隳。請當該承旨,從重推考。」答以大政已有退行之命矣。承旨事,初不賜允,因政院苟簡,特命依臺啓推考。

○憲府論各樣軍保物故立案,而未及代定者,請依水軍例,特許減除身布,從之。

1月8日

○庚辰,流星出狼星下,入南方。

1月10日

○壬午,追行都目政,以李觀命爲司諫,沈壽賢爲持平,李晩堅爲應敎,李世最爲獻納。

○江原道海水,自臘月初合氷,闊可五十里。長自高城北,至咸鏡道界,至是始解。

1月11日

○癸未,上謁大廟。

1月12日

○甲申,以趙泰億爲執義,洪重周爲掌令,李敏英爲承旨。

1月13日

○乙酉,先是,掌令尹會白上曰:「古者時推人員,只於都政啓擬,且不給祿,近來此法廢閣,無所拘礙,故人不知畏,未卽緘答,照勘無期,違牌紛紜,亦未必不由於此。請依舊章申飭。」諸臺以此引避,處置請出。後領議政崔錫鼎白上,請更加定式,上問諸臣,皆言:「連歲凶荒,旣已輟祿給料,又以時推未勘,而不爲給料,非朝家使臣之道。」命限給祿前,勿拘,又命三司,則啓請竝擬他官,擬望之時,俾勿啓請。工曹參判閔鎭遠言:「朝臣違牌,或由情勢,或緣疾病,雖廉隅太勝,未免紛紜。若以爲給祿無拘礙之故,有此輕犯云爾,則是待士夫薄也。」上是之。

1月14日

○丙戌,月入軒轅右角星內。

1月15日

○丁亥,引見大臣、備局諸臣。初平安觀察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