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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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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阿毗達磨俱舍論本頌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五

  尊者世親造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分别根品第二之三

  如是已辯得非得相.同分者何。頌曰.

  同分有情等。

  論曰.有别實物名爲同分.謂諸有情展轉類等。本論說此名衆同分。此復二種一無

  差别.二有差别.無差别者.謂諸有情有情同分.一切有情各等有故.有差别者.謂諸

  有情界地趣生種[一]姓男女近事苾芻學無學等各别同分.一類有情各等有故。復有

  法同分.謂隨藴處界。若無實物無差别相名同分者.展轉差别諸有情中.有情有情

  等無差别.覺及施設不應得有.如是藴等.等無差别.覺及施設.如理應知。頗有死生

  注:

  [一]原刻作性.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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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捨不得.有情同分應作四句.第一句者謂是處死還生是處.第二句者謂入正性

  離生位時捨異生同分得聖者同分.第三句者謂是趣死生餘趣等.第四句者謂除

  前相。若别有實物名異生同分.何用别立異生性耶.非異人同分别有人性故。又非

  世間現見同分以非色故.亦非覺慧所能了别無别用故.世雖不了有情同分而於

  有情謂無差别.故設有體亦何所用。又何因不許有無情同分.諸穀麥豆金鐵菴羅

  半娜娑等.亦有自類互相似故。又諸同分展轉差别.如何於彼更無同分.而起無别

  覺施設耶。又應顯成勝論所執.彼宗執有總同句義.於一切法總同.言智由此發生.

  彼復執有同異句義.於異品類同異.言智由此發生。毗婆沙師作如是說.彼執與此

  義類不同.以說一物於多轉故.又縱於彼若顯不顯.然此同分必有實物.契經說故.

  如世尊言.若還來此得人同分.乃至廣說。雖有是說.而不說言别有實物名爲同分。

  若爾所說同分是何。卽如是類諸行生時.於中假立人同分等.如諸穀麥豆等同分。

  ********************

  此非善說違我宗故。已辯同分.無想者何。頌曰.

  無想無想中 心心所法滅. 異熟居廣果。

  論曰.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有法能令心心所滅.名爲無想.是實有物能遮未來心心

  所法令暫不起.如堰江河.此法一向.是異熟果。誰之異熟。謂無想定。無想有情居在

  何處。居在廣果.謂廣果天中有高勝處如中間靜慮.名無想天。彼爲恆無想爲亦有

  想耶。生死位中多時有想.言無想者.由彼有情中間長時想不起故.如契經說.彼諸

  有情由想起故從彼處沒.然彼有情如久睡覺還起於想.從彼沒已必生欲界非餘

  處所.先修定行勢力盡故於彼不能更修定故.如箭射空力盡便墮.若諸有情應生

  彼處.必有欲界順後受業.如應生彼北俱盧洲必定應有生天之業。已辯無想二定

  者何謂無想定及滅盡定。初無想定其相云何。頌曰.

  如是無想定. 後靜慮.求脫. 善.唯順生受. 非聖.得一世。

  ********************

  論曰.如前所說有法能令心心所滅名爲無想.如是復有别法能令心心所滅名無

  想定.無想者定名無想定.或定無想名無想定.說如是聲唯顯此定滅心心所與無

  想同。此在何地。謂後靜慮.卽在第四靜慮非餘。修無想定爲何所求。謂求解脫.彼執

  無想是真解脫.爲求證彼修無想定。前說無想是異熟故無記性攝.不說自[一]成.今無

  想定一向是善.此是善故能招無想有情天中五藴異熟。旣是善性爲順何[二]受。唯順

  生受非順現後及不定受.若起此定後雖退失.傳說現身必還能起當生無想有情

  天中.故得此定必不能入正性離生。又許此定唯異生得.非諸聖者.以諸聖者於無

  想定如見深坑不樂入故.要執無想爲真解脫起出離想而修此定.一切聖者不執

  有漏爲真解脫及真出離.故於此定必不修行。若諸聖者修得第四靜慮定時.爲如

  靜慮亦得去來無想定不。餘亦不得。所以者何。彼雖曾習以無心故.要大加行方便

  修得.故初得時唯得一世.謂得現在.如初受得别解脫戒.得此定已.第二念等乃至

  注:

  [一]陳本藏本次牒頌文善字.

  [二]二本次牒頌文唯順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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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捨亦成過去.以無心故無未來修。次滅盡定.其相云何。頌曰.

  滅盡定亦然. 爲靜住.有頂. 善.二受不定. 聖.由加行得.

  成佛得.非前. 三十四念故。

  論曰.如無想定.滅定亦然。此亦然聲爲例何義。例無想定心心所滅.如說復有别法

  能令心心所滅名無想定.如是復有别法能令心心所滅名滅盡定。如是二定差别

  相者.前無想定爲求解脫.以出離想作意爲先.此滅盡定爲求靜住以止息想作意

  爲先。前無想定在後靜慮.此滅盡定唯在有頂.卽是非想非非想處。此同前定.性唯

  是善.非無記染.善等起故。前無想定唯順生受.此滅盡定通順生後及不定受.謂約

  異熟有順生受或順後受或不定受或全不受.謂若於下得般涅槃此定所招何地

  幾藴.唯招有頂四藴異熟。前無想定唯異生[一]得.此滅盡定唯聖者得非異生能起.怖

  畏斷滅故.唯聖道力所能起故.現法涅槃勝解入。故此亦如前非離染得。由何而得。

  注:

  [一]陳本藏本次牒頌文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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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加行得.要由加行方證得故.又初得時唯得現在不得過去不修未來.要由心力

  方能修故.第二念等乃至未捨亦成過去。世尊亦以加行得耶。不爾。云何。成佛時得.

  謂佛世尊盡智時得.佛無一德由加行得.暫起欲樂現在前時.一切圓德隨樂而起.

  故佛衆德皆離染得。世尊曾未起滅盡定得盡智時.云何得成俱分解脫。於起滅定

  得自在故.如已起者成俱解脫。西方師說菩薩學位先起此定後得菩提.云何此中

  不許彼說。若許彼說.便順尊者鄔波毱多理目足論.如彼論說.當言如來先起滅定

  後生盡[一]智。迦濕彌羅國毗婆沙師說.非前起滅定後方生盡智.所以者[二]何.傳說菩薩

  三十四念得菩提故.諦現觀中有十六念.離有頂貪有十八念.謂斷有頂九品煩惱

  起九無間九解脫道.如是十八足前十六成三十四.一切菩薩決定先於無所有處

  已得離貪方入見道.不復須斷下地煩惱.於此中間無容得起不同類心.故諸菩薩

  學位不應起滅盡定。外國諸師作如是說.若中間起不同類心斯有何過。若爾便有

  注:

  [一]陳本藏本次牒頌文非前二字.

  [二]二本次牒頌文三十四念故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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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期心過.然諸菩薩不越期心。理實菩薩不越期心.然非不越無漏聖道。若爾期心

  如何不越。謂我未得諸漏永盡.終不解斯結跏趺坐.決定不越如是期心.唯於一坐

  時諸事究竟故。前說爲善.我所宗故。雖已說二定有多同異相.而於其中復有同異.

  頌曰.

  二定依欲色. 滅定初人中。

  論曰.言二定者.謂無想定及滅盡定.此二俱依欲色二界而得現起.若有不許亦依

  色界起無想定便違此文.謂本論言.或有是色有此有非五行.謂色纏有情或生有

  想天住不同類心.若入無想定若入滅盡定或生無想天.已得入無想.是謂是色有.

  此有非五行.由此證知如是二定俱依欲色而得現起.是名同相。言異相者.謂無想

  定欲色二界皆得初起.滅定初起唯在人中.此在人中初修起已.由退爲先方生色

  界.依色界身後復修起。此滅盡定亦有退耶。應言亦有.若不爾者.卽便違害鄔陀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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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經言.具夀.有諸苾芻先於此處具淨尸羅具三摩地具般羅若.能數入出滅受想

  定.斯有是處.應如實知彼於現法或臨終位.不能勤修令解滿足.從此身壞超段食

  天.隨受一處意成天身.於彼生已復數入出滅受想定.亦有是處.應如實知此意成

  天身.佛說是色界.滅受想定唯在有頂.若得此定必無退者.如何得往色界受生。有

  餘部執第四靜慮亦有滅定.依彼所執滅定無退.此義亦成。第四靜慮有滅盡定義

  必不成.所以者何.九次第定契經說故。此若必然.如何得有超越定義。此定次第依

  初學說.得自在時隨樂超入。如是二定有多種異.謂地有異.第四靜慮有頂地故.加

  行有異.出離止息想作意爲先故.相續有異.異生聖者相續起故.異熟有異.無想有

  頂異熟果故.順受有異.順定不定生二受故.初起有異.二界人中最初起故。二定總

  以心心所滅爲其自性.何緣但說名爲無想滅受想耶。二定加行中唯厭逆此故.如

  亦知受等.唯名他心智。今二定中心久時斷.如何於後心復得生。毗婆沙師許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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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前心.爲後等無間緣。有餘師言.如生無色色久時斷.如何於後色復得生.彼生定

  應由心非色.如是出定心亦應然.由有根身非由心起.故彼先代諸軌範師咸言二

  法互爲種子.二法者謂心有根身。尊者世友問論中說.若執滅定全無有心可有此

  過.我說滅定猶有細心.故無此失。尊者妙音說此非理.所以者何.若此定中猶有識

  者.三和合故必應有觸.由觸爲緣應有受想.如世尊說意及法爲緣生於意識.三和

  合觸俱起受想思.則此定中受想等法亦應不滅。若謂如經說受緣愛.然阿羅漢雖

  有諸受而不生愛.觸亦應爾.非一切觸皆受等緣.此例不然.有差别故.經自簡言.若

  無明觸所生諸受爲緣生愛.曾無有處簡觸生受.故有差别.由此道理.毗婆沙師說

  滅定中諸心皆滅。若都無心.如何名定。此令大種平等行故.說名爲定.或由心力平

  等至此故名爲定。如是二定.爲是實有.爲是假有。應言實有.能遮礙心令不生故。有

  說此證理不應然.由前定心能遮礙故.謂前定心與所餘心相違而起.由此起故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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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餘心暫時不轉.此能引發違心所依令相續故.唯不轉位假立爲定.無别實體.此

  唯不轉分位假定.入前出後兩位皆無.故假說此是有爲攝。或卽所依.由定心引令

  如是起.假立爲定.應知無想亦復如是.謂由前心與所餘心相違而起.由此起故唯

  令餘心暫時不轉.唯不轉位假立無想.餘說如前。此非善說違我宗故。[一]已辯二定.命

  根者何。頌曰.

  命根體卽夀. 能持煖及識。

  論曰.命體卽夀.故對法言.云何命根.謂三界夀。此復未了何法名夀。謂有别法.能持

  煖識說名爲夀.故世尊言.夀煖及與識三法捨身時.所捨身僵仆如木無思覺.故有

  别法能持煖識相續住因.說名爲夀。若爾此夀何法能持。卽煖及識還持此夀。若爾

  三法更互相持相續轉故何法先滅.由此滅故餘二隨滅.是則此三應常無謝。旣爾

  此夀應業能持.隨業所引相續轉故。若爾何緣不許唯業能持煖識而須夀耶。理不

  注:

  [一]陳本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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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然勿一切識從始至終恆異熟故。旣爾應言業能持煖.煖復持識.何須此夀。如是

  識在無色界中應無能持.彼無煖故。應言彼識業爲能持。豈得隨情數爲轉計.或說

  此識唯煖能持.或復說言唯業持識.又前已說。前說者何。謂前說言勿一切識從始

  至終皆是異熟.是故定應許有别法能持煖識說名爲夀。今亦不言全無夀體.但說

  夀體非别實物。若爾何法說名夀體。謂三界業所引同分住時勢分說爲夀體.由三

  界業所引同分住時勢分相續決定隨應住時.爾所時住故此勢分說爲夀體.如穀

  種等所引乃至熟時勢分.又如放箭所引乃至住時勢分。有謂有行是德差别.依箭

  等生.由彼力故乃至未墮恆行不息。彼體一故無障礙故.往趣餘方急緩至時.分位

  差别應不得有.又應畢竟無墮落時.若謂由風所障礙故.應初卽墮或無墮時.能障

  礙風無差别故。有别實物能持煖識名爲夀體.是說爲善。爲夀盡故死.爲更有餘因。

  施設論說.有夀盡故死非福盡故死.廣作四句.第一句者感夀異熟業力盡故.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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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句者感富樂果業力盡故.第三句者能感二種業俱盡故.第四句者不能避脫枉横

  緣故。又亦應言捨夀行故。夀盡位中福盡於死無復功能.故俱盡時有死.說爲俱盡

  故死。發智論說.此夀當言隨相續轉.爲復當言一起便住.欲纏有情不入無想定不

  入滅盡定.當言此夀隨相續轉.若入無想定若入滅盡定.及色無色纏一切有情.當

  言此夀一起便住.彼言何義。若所依身可損害故夀隨損害.是名第一隨相續轉.若

  所依身不可損害如起而住.是名第二一起便住。迦濕彌羅國毗婆沙師言.初顯有

  障.後顯無障.由此決定有非時死。故契經說有四得自體.謂有得自體唯可自害非

  可他害.廣作四句。唯可自害非他害者.謂生欲界戲忘念天意憤恚天.彼由發起增

  上喜怒.是故於彼殞沒非餘.又應說諸佛自般涅槃故。唯可他害非自害者.謂處胎

  卵諸有情類。俱可害者.謂餘多分欲界有情。俱非害者.謂在中有色無色界一切有

  情及在欲界一分有情.如那落迦.北俱盧洲.正住見道.慈定.滅定.及無想定.王仙.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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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佛所記别.達弭羅.嗢怛羅.殑耆羅.長者子耶舍.鳩摩羅.時婆.最後身菩薩.及此菩

  薩母懷菩薩胎時.一切轉輪王.及此輪王母懷輪王胎時。若爾何故契經中言.大德

  何等有情所得自體非可自害非可他害.舍利子.謂在非想非非想處受生有情。傳

  說所餘無色靜慮所得自體.可爲自地聖道所害.亦上他地近分所害.有頂自上二

  害俱無.是故說爲俱非可害。豈不有頂亦爲他地聖道所害應名他害。如是應說舉

  後顯初.如或有處舉初顯後.或復有處舉後顯初.云何有處舉初顯後.如契經說.如

  梵衆天是名第一樂生天.云何有處舉後顯初.如契經說.如極光淨天是名第二樂

  生天。彼經如聲顯譬喻義.可作是說舉一顯餘.喻法舉一顯同類故.此無如聲不可

  例彼。若顯喻義方得有如聲.是則如聲餘經應不有如.餘經說有色有情身異想異.

  如人一分天.是第一識住.故知非喻亦有如聲。傍論且止。已辯命根諸相者何。頌曰.

  相謂諸有爲 生住異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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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曰由此四種是有爲相法.若有此應是有爲.與此相違是無爲法.此於諸法能起

  名生.能安名住.能衰名異.能壞名滅.性是體義。豈不經說有三有爲之有爲相。於此

  經中應說有四。不說者何。所謂住相.然經說住異是此異别名.如生名起滅名爲盡.

  如是應知異名住異.故法令行三世遷流.此經說爲有爲之相.令諸有情生厭畏故.

  謂彼諸行生力所遷令從未來流入現在.異及滅相力所遷迫令從現在流入過去.

  令其衰異及壞滅故.傳說如有人處稠林.有三怨敵欲爲損害.一從稠林牽之令出.

  一衰其力.一壞命根.三相於行應知亦爾.住於彼行攝受安立.常樂與彼不相捨離.

  故不立在有爲相中。又無爲法有自相住.住相濫彼.故經不說。有謂此經說住與異

  總合爲一.名住異相。何用如是總合說爲。住是有情所愛著處.爲令厭捨與異合說.

  如示黑耳與吉祥具.是故定有四有爲相。此生等相旣是有爲.應更别有生等四相.

  若更有相便致無窮.彼復有餘生等相故。應言更有然非無窮。所以者何。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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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有生生等. 於八一有能。

  論曰.此謂前說四種本相.生生等者.謂四隨相.生生住住異異滅滅.諸行有爲由四

  本相.本相有爲由四隨相。豈不本相如所相法.一一應有四種隨相.此復各四.展轉

  無窮。無斯過失.四本四隨.於八於一功能别故。何謂功能。謂法作用.或謂士[一]用.四種

  本相一一皆於八法有用.四種隨相一一皆於一法有用。其義云何。謂法生時.幷其

  自體九法俱起.自體爲一相.隨相八.本相中生.除其自性生餘八法.隨相生生.於九

  法內唯生本生.謂如雌鷄有生多子有唯生一.生與生生生八生一其力亦爾.本相

  中住.亦除自性.住餘八法.隨相住住.於九法中唯住本住.異及滅相隨應亦爾.是故

  生等相復有相.隨相唯四.無無窮失。經部師說何緣如是分析虚空.非生等相有實

  法體如所分别.所以者何.無定量故.謂此諸相非如色等有定現比.或至教量證體

  實有。若爾何故契經中言.有爲之起亦可了知.盡及住異亦可了知。天愛汝等執文

  注:

  [一]原刻作時.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

  迷義.薄伽梵說.義是所依。何謂此經所說實義。謂愚夫類無明所盲.於行相續執我

  我所.長夜於中而生耽著.世尊爲斷彼執著故.顯行相續體是有爲及緣生性.故作

  是說有三有爲之有爲相.非顯諸行一刹那中具有三相.由一刹那起等三相不可

  知故.非不可知應立爲相.故彼契經復作是說.有爲之起亦可了知.盡及住異亦可

  了知。然經重說有爲言者.令知此相表是有爲.勿謂此相表有爲有.如居白鷺表水

  非無.亦勿謂表有爲善惡.如童女相表善非善。諸行相續初起名生.終盡位中說名

  爲滅.中間相續隨轉名住.此前後别名爲住異.世尊依此說難陀言.是善男子.善知

  受生.善知受住.及善知受衰異壞滅.故說頌曰.相續初名生.滅謂終盡位.中隨轉名

  住.住異前後别.復有頌言.本無今有生.相續隨轉住.前後别住異.相續斷名滅.又有

  頌言.由諸法刹那.無住而有滅.彼自然滅故.執有住非理.是故唯於相續說住。由斯

  對法所說理成.故彼論言.云何名住.謂一切行已生未滅.非生已不滅名刹那法性。

  ********************

  雖發智論作如是說.於一心中誰起謂生.誰盡謂死.誰住異謂老.而彼論文依衆同

  分相續心說.非一刹那。又一一刹那諸有爲法.離執實有物.四相亦成。云何得成。謂

  一一念.本無今有名生.有已還無名滅.後後刹那嗣前前起名爲住.卽彼前後有差

  别故名住異.於前後念相似生時.前後相望非無差别。彼差别相云何應知。謂金剛

  等.有擲未擲及強力擲與弱力擲.速遲墮落時差别故.大種轉變差别義成.諸行相

  似相續生時.前後相望無多差别.故雖有異而見相似。若爾.最後聲[一]光刹那及涅槃

  時最後六處.無後念故應無住異.是則所立相應不遍有爲。此不說住爲有爲相.其

  義云何.謂住之異故.若有住亦必有異.由此立相無不遍失。然此經中世尊所說有

  爲之相略顯示者.謂有爲法本無今有.有已還無.及相續住.卽此前後相望别異.此

  中何用生等别物。云何所相法卽立爲能相。如何大士相非異於大士.角犎胡蹄尾

  牛相非異牛.又如堅等地等界相非異地等.遠見上升知是煙相非異煙體.此有爲

  注:

  [一]原刻作先.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

  相理亦應然.雖了有爲色等自性.乃至未了先無後無相續差别.仍未知彼體是有

  爲.故非彼性卽有爲相.然非離彼性有生等實物。若離有爲色等自性有生等物.復

  何非理。一法一時應卽生住衰異壞滅.許俱有故。此難不然.用時别故.謂生作用在

  於未來.現在已生不更生故.諸法生已正現在時.住等三相作用方起.非生用時有

  餘三用.故雖俱有而不相違。且應思擇未來法體爲有爲無.然後可成生於彼位有

  用無用.設許未來生有作用.如何成未來應說未來相.法現在時生用已謝.如何成

  現在應說現在相。又住等三用俱現在.應一法體一刹那中卽有安住衰異壞滅.若

  時住相能住此法.卽時異滅能衰壞者.爾時此法爲名安住.爲名衰異.爲名壞滅。諸

  說住等用不同時.彼說便違刹那滅義。若言我說一法諸相用皆究竟.名一刹那。汝

  今應說何緣住相與二俱生.而住先能住所住法非異非滅.若住力強能先用者.後

  何成劣.而幷本法俱遭異滅所衰壞耶.若言住相已起作用不應更起猶如生者.生

  ********************

  應可然.夫生用者.謂引所生令入現在.已入不應復引入故.住不應爾.夫住用者.謂

  安所住令不衰滅.已住可令永安住故.由斯住相用應常起.不可例生令無再用.又

  誰障住用令暫有還無.若言異滅能爲障者.異滅力應強.何不於先用。又住用息.異

  滅本法自然不住.異滅二相何處如何而起作用.復有何事須二用耶.由住攝持.諸

  法生已暫時不滅.住用旣捨.法定不住卽自然滅.故異滅用更無所爲。又應一法生

  已未壞名住住已壞時名滅理且可然.異於一法進退推徵理不應有.所以者何.異

  謂前後性相轉變.非卽此法可言異此.故說頌言.卽前異不成.異前非一法.是故於

  一法.立異終不成。雖餘部說遇滅因緣滅相方能滅所滅法.而彼所說.應如有言服

  瀉藥時天來令利.卽滅因緣應滅所滅.何須别執有滅相爲.又心心所許刹那滅.更

  不須待餘滅因緣.應滅與住用無先後.是則一法於一時中亦住亦滅.不應正理。故

  依相續說有爲相.不違正理善順契經。若生在未來.生所生法未來一切法何不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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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頌曰.

  生能生所生. 非離因緣合。

  論曰.非離所餘因緣和合.唯生相力能生所生.故諸未來非皆頓起。若爾我等唯見

  因緣有生功能無别生相.有因緣合諸法卽生無卽不生.何勞生相.故知唯有因緣

  力起。豈諸有法皆汝所知.法性幽微甚難知故.雖現有體而不可知.生相若無.應無

  生覺.又第六轉言不應成.謂色之生受之生等.如不應說色之色言.如責無生.乃至

  無滅皆如是責.隨其所應。若爾爲成空無我覺法外.應執空無我性。爲成一二大小

  各别合離彼此有性等覺.應如外道法外執有數量各别合離彼此有等别性。又爲

  成立第六轉言.應執别有色之聚性.又如說言色之自性.此第六轉言何得成。是故

  生等唯假建立.無别實物.爲了諸行本無今有假立爲生.如是本無今有生相依色

  等法種類衆多.爲簡所餘說第六轉言色之生受之生等.爲令他知此生唯色非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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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等.餘例亦然.如世間說栴檀之香石子之體.此亦應爾.如是住等隨應當知。若行

  離生相而得生者.虚空無爲等何故不生。諸行名生由本無今有.無爲體常有何得

  言生.又如法爾不說一切皆有生.如是應許非一切法皆可生.又如有爲同有生相

  而許因緣望有爲法或有功能或無功能.如是應許一切有爲及無爲法同無生相.

  而諸因緣望彼二法一有生用一無生用。毗婆沙師說生等相别有實物其理應成.

  所以者何.豈容多有設難者故便棄所宗.非恐有鹿而不種麥.懼多蠅附不食美團.

  故於過難應勤通釋.於本宗義應順修行。如是已辯諸有爲相.名身等類其義云何。

  頌曰.

  名身等所謂 想章字總說。

  論曰.等者.等取句身文身.應知此中名.謂作想.如說色聲香味等想.句者.謂章詮義

  究竟.如說諸行無常等章.或能辯了業用德時相應差别.此章稱句.文者.謂字.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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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褒-保+可]阿壹伊等字。豈不此字亦書分名。非爲顯書分製造諸字.但爲顯諸字製造書分.

  云何當令雖不聞說而亦得解.故造書分.是故諸字非書分名。云何名等身。謂想等

  總說.言總說者是合集義.於合集義中說嗢遮界故.此中名身者謂色聲香等.句身

  者謂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等.文身者謂迦佉伽等。豈不此三語爲性故.

  用聲爲體色自性攝.如何乃說爲心不相應行。此三非以語爲自性.語是音聲非唯

  音聲卽令了義。云何令了。謂語發名.名能顯義.乃能令了。非但音聲皆稱爲語.要由

  此故義可了知.如是音聲方稱語故。何等音聲令義可了。謂能說者於諸義中已共

  立爲能詮定量.且如古者於九義中共立一瞿聲爲能詮定量.故有頌言.方.獸.地.光.

  言.金剛.眼.天.水.於斯九種義.智者立瞿聲.諸有執名能顯義者.亦定應許如是義名.

  謂共立爲能詮定量.若此句義由名能顯.但由音聲顯用已[一]辦.何須横計别有實名。

  又未了此名如何由語發.爲由語顯爲由語生.若由語生.語聲性故.聲應一切皆能

  注:

  [一]原刻作辨.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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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名.若謂生名聲有差别.此足顯義.何待别名.若由語顯.語聲性故.聲應一切皆能

  顯名.若謂顯名聲有差别.此足顯義.何待别名。又諸念聲不可聚集.亦無一法分分

  漸生.如何名生可由語發。云何待過去諸表刹那.最後表刹那能生無表。若爾最後

  位聲乃生名.但聞最後聲應能了義。若作是執語能生文文復生名名方顯義.此中

  過難應同前說.以諸念文不可集故.語顯名過應例如生。又異語文.諸明慧者注心

  思擇莫辯其相.又文由語若顯若生.準語於名皆不應理。又若有執名如生等與義

  俱生。現在世名目去來義不應得有.又父母等隨意所欲立子等名.云何可言名如

  生等與義俱起.又無爲法應無有名.無生義故而不應許。然世尊說頌依於名及文

  生者.此於諸義共立分量聲卽是名.此名安布差别爲頌.由如是義說頌依名.此頌

  是名安布差别.執有實物不應正理.如樹等行及心次第。或唯應執别有文體.卽總

  集此爲名等身.更執有餘便爲無用。毗婆沙師說有别物爲名等身.心不相應行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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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攝.實而非假.所以者何.非一切法皆是尋思所能了故。此名身等何界所繫爲是

  有情數爲非有情數.爲是異熟生爲是所長養爲是等流性.爲善爲不善爲無記.此

  皆應辯。頌曰.

  欲色有情攝. 等流無記性。

  論曰。此名身等唯是欲色二界所繫。有說亦通無色界繫然不可說。又名身等有情

  數攝.能說者成非所顯義。又名身等唯是等流。又唯無覆無記性攝。如上所說餘不

  相應所未說義今當略辯.頌曰.

  同分亦如是. 幷無色異熟. 得相通[一]三類. 非得定等流。

  論曰.亦如是言.爲顯同分如名身等.通於欲色有情等流無覆無記.幷無色言.顯非

  唯欲色.言幷異熟.顯非唯等流.是界通三.類通二[二]義.得及諸相.類並通三.謂有刹那

  等流異[三]熟。非得二定唯是等流.唯言.爲明非異熟等。已說如是所未說義。無想命根

  注:

  [一]三本作二.釋謂等流異熟生也.

  [二]三本次下作兩段分牒頌文得相通三類句.

  [三]三本次牒頌文非得定等流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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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前已辯。何緣不說得等唯是有情數攝。已說有情所成等故。何緣不說相通有情

  非有情數。已說一切有爲俱故。餘所未說隨應準知。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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