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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荣格》第三节 态度和功能类型的实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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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知道,荣格的很多理论都是在临床实践中得出的。但是,当代西方的心理学家们更多地愿意依赖可以重复验证的实验研究。对此,荣格自己并没有提供多少有力的证据,所以,很多人经常发出怀疑的质问:“荣格的类型学理论确实是真实的吗?”其实,早在荣格还健在的时候,就有人对他的这种理论假设进行过验证,例如,前面多次提到的格雷和威尔赖特,以及梅尔斯和布里格斯。在荣格去世之后,人们更是进行了大量的实验研究。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这些新的研究发现。

20世纪70年代初,库克(D.A.Cook)从实验和理论上对荣格的八种人格类型做了考察。他为每一种类型各选择了9个指标,构成一个由72种项目组成的研究量表,用183名学习普通心理学的大学生组成一个样本,让他们描述自己属于这9大类中的哪一类,其排列的顺序从“最适合我”到“最不适合我”。与此同时,他还用计算机随机选取了一万个Q分数作为比较样本。当他把大学生样本的实际分数和计算机样本的随机分数相比较时,他发现大学生被试所做的描述与荣格所描述的某种人格类型更相似,而和计算机的随机描述却并不相似。库克得出结论认为,这些发现“说明被试有和这八种类型的某一种相类似的倾向。这些类型似乎是使人联想起有关‘态度’与‘功能’的两套变量的产物,而一个被试往往依据某种态度来描述自己的倾向,这似乎和某种不承认这些特质反映相反态度的倾向有关。不过,人们并没有发现功能的任何一种类似的对立面”[1]。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几位心理学家对荣格的类型学理论进行了一项经验研究,他们假设,被试在自我报告的情况下,会把自己确定为荣格所假定的各种类型。他们从荣格的《心理类型学》一书中找出有关自我描述的观点,最终选择出100种观点,分别代表外倾思维型(12种观点)、内倾思维型(12种观点)、外倾情感型(13种观点)、内倾情感型(12种观点)、外倾感觉型(13种观点)、内倾感觉型(12种观点)、外倾直觉型(13种观点)、内倾直觉型(13种观点)。研究者把这些观点在卡片上复制出来,交给每个被试小组,指示他们按照从“最不像我”到“最像我”的顺序把这些卡片排列成11堆。为了便于分辨同一组被试当中的人格类型特点,他们把因素分析得出的分数和100种观点的位置排列之间的相关进行了计算机分析。结果发现,在99名男女大学生被试中,清楚地表现出5种人格类型,但有三种人格类型却没有表现出来,它们是:内倾情感型、内倾感觉型和内倾直觉型。对此,研究者们认为,这可能是由于美国的社会文化倾向所致,而且,被试都是年轻的大学生,他们对自己的未来正充满信心。因此,外倾的人较多,而选择内倾的人经常被视为病态的人。另外,当时所使用的实验仪器可能也不够灵敏。后来他们进一步研究发现,“在自我报告的情况下,个体会把自己安排成荣格所假定的各种类型”[2]。

在另外一项研究中,黑尔(Hare)也获得了大致相同的结果。他使用的研究手段包括梅-布类型指标、16种人格因素问卷和霍茨曼墨迹测验技术。此外,他还使用了一种Q分类方法,对涉及69种变量的22名被试进行了因素分析。这种因素分析是围绕八种因素进行的,目的是为了研究是否存在荣格所设想的八种人格类型。在这八种因素中有六种可以在荣格的理论框架内解释,它们是:(1)直觉对思维;(2)内倾;(3)觉察到的内倾对觉察到的外倾;(4)感觉型外倾;(6)情感型外倾;(7)思维。第五种和第八种因素由于无法在荣格的体系内解释,因而没有命名。而且,他还从这八种因素的解答中抽取出他认为不太重要的两种因素,即外倾和觉察判断。虽然这个研究的结果并不完全适用于荣格的类型学,因为Q分类法主要用于研究自我概念和人格适应问题,是评定个性特征和个别内部差异的一种测量工具。尽管有这些局限性,但这些研究结果仍然对荣格的类型理论提供了一定的支持。

鲍尔(Bauer)从文体学的角度考察了荣格的人格类型理论。他发现,运用这种文体学的研究方法可以把许多行为从概念上联系起来并加以解释。他选择了内倾-外倾、思维-情感这两个维度进行研究,研究的变量包括知觉类型和认知类型、反应类型、人格和职业爱好,被试是宾夕法尼亚大学心理学系的143名大学生。研究发现在所有可能的成对的变量之间都存在着相关。在对最后的模型做了因素分析之后,他提出了可以解释总变异的42%的6种因素:(1)对事务性外倾的拒绝;(2)内倾思维型,注重实际的;(3)内倾思维型,注重抽象的;(4)神经性默认;(5)职业直觉;(6)内倾控制型。鲍尔得出结论认为,通过把荣格提出的这些人格类型加以一定的概念化组织,有助于人们理解日常生活中很多有歧义性的行为。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是卡尔森(Carlson)和莱维(Le-vi)做的,他们连续进行了四项研究来考察荣格的类型学和行为的关系。前三项研究使用的样本是用梅-布类型指标的分数选择出来的哈佛大学的学生,第四项研究的被试是参加志愿活动的大学生。研究者提出了两个基本问题:(1)荣格的类型学理论能对理解人与环境的关系提供新鲜的、可试验的深刻洞见吗?(2)在理解人与环境的关系方面,受理论指导的运用类型结构的研究能比目前流行的一般规律的研究提供更明确的理解吗?

研究一是探讨在记忆任务操作活动中的类型差异。研究的最初假设是:(1)内倾思维型的人在记忆那些内部的、中性的刺激材料方面应该更有效;(2)外倾情感型的人在记忆新奇的、社会性的、以情绪为基调的刺激材料方面应该更有效。他们把24名被试按照内倾思维型、内倾情感型、外倾思维型、外倾情感型分成4个小组,每组6名。研究者提出了两项记忆任务:《韦克斯勒成人智力量表》的数字广度测验,和从莱特伏特面部表情系列图中挑选出来的12幅图画。研究结果明确支持了研究者最初的设想,即内倾思维型的人在数字广度的测验中具有显著的优势;外倾思维型的人在识别面部表情方面表现得更出色。

研究二也是通过记忆任务的操作来区分类型差异。研究者的最初设想和研究一相同。被试是同一个小组内的32名女大学生。研究者向她们展示了两套共10幅几何图形:在其中一套图形中,每一张图形都包括一个两位数的数字;在另一套图形中,每一个图形都包含一个虚构的男性或女性的名字。最后的结果用差异分数(即数字记忆的分数减去名字记忆的分数)来计算。结果发现,内倾思维型的人在记忆客观的、非个人的材料方面更有效;外倾情感型的人对姓名任务的记忆则有效得多。

研究三是区分社会知觉中的类型差异。研究者最初的设想是,和强调具体性与封闭性的感觉-判断型的人相比,对潜在的可能性采取开放态度的直觉-知觉型的人在解释情绪表情方面可能更成功。被试由56名直觉-知觉型的人(其中40名女生,16名男生)和42名感觉-判断型的人(其中28名女生,14名男生)组成。研究者提出的情绪再认任务包括10种类型的每一种之中的两张图片:愤怒-烦恼、轻蔑、失望-苦恼、决定、恐惧、罪疚-羞怯、幸福、爱、骄傲、惊讶。研究结果同样证明了最初的设想,即直觉-知觉型的人在解释情绪表情方面比感觉-判断型的人更准确。

研究四是判断人格类型与志愿进行社会服务,实验背景也从前面的实验室转向了实际情境。研究者最初的设想是,和非志愿者相比,志愿者当中应该有更多的外倾直觉型的人。被试是20名哈佛大学的大学生,把10名志愿者安排在两个城镇之间的一所房子里,他们志愿做受到骚扰的青少年,和志愿者相比较的是10名非志愿者。研究结果明确支持最初的假设,在10名志愿者中有7名在梅-布类型指标上是外倾直觉型的。

总之,这个系列研究明确地支持了荣格的心理类型学理论,并且提供了一些科学方法来研究人格类型,从而加深了人们对复杂的人格特点的理解,也加深了对这些特点和社会情境变量之间相互关系的理解,在相当大程度上证明荣格的某些理论假设是正确的,也是可以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验证的。即使是那些目前尚无法进行实验研究的假设,我们也没有必要把它们一棍子打死,或者简单地予以否认。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人们对许多心理现象的认识总是会不断进步的。或许在不久的未来,人们能够用更多更好的研究来验证荣格的理论。但无论这些研究是证实还是证伪,都不能否认荣格在这些研究中所起的开拓性作用。另外,所有这些研究都从各自的侧面表明,尽管荣格的类型理论可能还不尽完善,但他毕竟揭示了人与人之间存在的人格差异,为人们了解自己的人格特征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参考值,也为西方人格理论的研究开辟了先河。它至今仍在教育、医学、企业管理、文艺理论乃至许多其他领域产生着影响。


【注释】

[1] D.A.库克,《荣格的类型学是真实的吗?对一种人格类型理论中所包含的某些假设的理论与实验研究》,1971年英文版,第78页。

[2] M.A.Mattoon,Jungian Psychology in Perspective,New York:The Free Press,1985,p.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