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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来,反正也来不及》三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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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跟几个朋友讨论游泳这件事。实际上是他们挑起来的。因为我是个旱鸭子,他们总喜欢挑起这种事端,让我恼羞成怒,然后他们好在大笑一番之后两手一摊说“Why so serious”,简直令人发指。结果那次话题走向了奇妙的方向。我的朋友都会游泳,他们坚称游泳是一项有用的技能,关键时刻能救人性命,最不济也能保全自己性命。我一开始忍住没提,但话题总在“救人性命”和“保住自己性命”上打转,到最后我再也绕不开,说出了那个在朋友间早已达成默契避而不谈的名字。

我问他们:“三太子水性比你们都好吧?最后还不是——”话题就此打住,大家默默喝起酒来。我知道在场的人没有把三太子理解成哪吒的。三太子是我们都认识的人。你不能因为认识的人死了就说不认识他。

我认识三太子的时候,他就在水里。他死的时候也在水里,不过我没见着,因为我们实际上并不是特别熟。如果我跟他熟,我可以跟他分享一半我的智商,也许他就不会死了。关于他死的原因,还需要一些篇幅才会讲到。我先讲讲他活着的时候干的蠢事。他干的蠢事不多,不过含金量很高,我从认识他时开始讲,应该很快就会讲完了。

初中毕业的时候,我爸为了让我放松,给我安排了一次艰苦卓绝的内蒙古忆苦思甜之旅。为了放松而忆苦思甜这种事,让我觉得我后来学法律时逻辑课只得了61分一定跟遗传有关。那是一次沙漠与戈壁之旅,交通工具只有拖拉机,十天里只洗了两次澡,每顿都只有肉。唯一不是肉的食物就是土豆。我问我爸:“说好的胡杨林和大草原呢?”我爸说:“明天带你去。”第二天,我们来到了一片芦苇荡。他就是这么个逻辑水平。

当地人称那种水塘为“海子”,在那一带也分东海西海、前海后海,只缺个什刹海就能勾起我的思乡之情了。海里的水黑漆漆的,但是显然并不脏;蒲草东一丛西一丛地蹿出来,高举着金黄的蒲棒。几个光脊梁的小伙子游来游去地掰蒲棒,三太子就在其中,手举着一大把蒲棒,游得酣畅自如,十分引人注目。我一看大惊,心说这孩子是野人吗?这是因为三太子留着一条马尾辫。三太子跟我年纪差不多,在当时那个年纪上能留这么长的头发,只能判断为不是没爹就是没娘,否则狗腿早被打断了,还游什么泳呢。

同行的小伙伴们发一声喊,甩掉衣服下水去摘蒲棒了。也不知道蒲棒哪有那么大的魅力。大概是生殖崇拜的一种。我不会游泳,只好坐在岸边看他们游。下水的人一多,三太子更显眼了,在他面前,其他孩子的动作都像在演戏,在强作镇定,在垂死挣扎,只有他圆转随心,进退自如,好像周围的水都听他调遣,托着他,捧着他,让他怎么玩怎么闹都不会掉下去。他游泳游得比我走路都熟练,似乎他生下来之后的每天都是在水里过的。真令人沮丧。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三太子游泳。

中午吃饭时,我发现那孩子跟我们坐在同一桌了。我还跟人家假客气,说什么初来贵宝地,还请多包涵之类的,那孩子一乐,一口北京话:“什么他妈贵宝地啊,我也北京来的!”说完龇出一口白牙乐起来。他的北京话有一种奇怪的口音。这事是这样的:我们在此处等我爸的几个兵团战友集合,他们比我们早几天到,三太子的爸爸就在其中,是个秃头。三太子给我指了以后,我很想笑,因为我觉得他一定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才让三太子留长头发的。但我天生不会笑,场面十分尴尬。

那一趟内蒙古之行,认识了几个年纪相当的朋友,但后来的聚会中三太子并不经常出现。如果他总是出现,反而显得他不那么酷了,当年我们几个都是这么想的。真实的原因是他们家太远了。那时候房价还没有把人逼得都去六环外买房,他们家就已经住郊区了,不通公共汽车,进城得坐火车。他们家在一个水库边上。我们对他的印象就是:梳辫子,擅泳。

有一次我突发奇想,问我爸:“为什么×××可以梳辫子啊,学校不管吗?”(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三太子这个称号。)我这么问纯属好奇,并非讨厌男生梳辫子,相反我还觉得挺帅的,因为我看过圣斗士星矢。我爸说:“因为他们那儿是郊区,而他爸是黑社会,没人敢惹。”我当时对黑社会这个词没什么概念,换作现在,我就是不会笑也要大笑三声。当时我说:“他爸看起来挺和蔼的啊,好像还挺尊重你的。”我爸若无其事地道:“那是因为我插队的时候经常揍他。”真是令人肃然起敬。

暑假里,我爸带我去钓鱼,内蒙古认识的几个朋友也都随家长去了。其实就是三太子一家在当地摆阔招待我们。事实证明,其势力之大,资本之雄厚,确实足够吸引我爸这帮穷朋友去一趟了。三太子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三,但最是成熟通达,跟我们又认识,由他负责招待我们。所谓招待,就是把我们领出去玩,别耽误老爷子们喝酒,然后,别淹死。

他家就在水库边不远。水库不大,中间有几座小土山,九曲八弯的,岸边全是泥,往上松林密排,景色不很好看。时值盛夏,哥儿几个到了水边,说说笑笑地就把衣服脱了,搞得我十分紧张,好像他们要把我怎么样似的。结果根本没人搭理我,几尾大鱼一般扑通扑通都跳进水里去了。过了一会儿,几个人游得无聊,就冲我喊:“小飞轮儿,你也不会游,给我们计时吧,我们比赛!”我说:“去你妈的。”但我还是摘下了电子表。

我骂他们是有原因的。肯定不是因为他们嘲笑我不会游泳,而是他们竟然想要跟三太子比赛游泳。不过那个年纪的男孩子大概什么都想比一比,连撒尿都要比谁尿得远。我听说还有人比过放屁的时候用打火机点着了喷的火舌长短,总之大部分比赛内容都跟屎尿屁有关,游泳算是最健康的了。我看一眼表看一眼水面,不住地叨叨念念,低声咒骂:“你们游得差十几米,计什么时呀!”说话间三太子已经以悍勇之姿乘风破浪,到了桥墩附近。那是一座残桥,十分诡异,按照其断处的延伸方向,至少得修几百米才能跨过水面。断桥伸进水面一百来米,往下探出几个颤巍巍的桥墩,最远的一个看起来吃水很深,估计那里已经能淹死人了。三太子像一尾剑鱼(我并未见过活的剑鱼),拖着笔直的航迹切开深蓝的水面,两臂交替划起浪花,冲向桥墩,我忍不住喊了一声:“飞鱼转身!”但是没有人理我。

当时的局面很明显:第一,三太子遥遥领先,比赛没有悬念;第二,没有人理我并不是因为他们没看过《绿水英雄》,而是他们发现落在最后的一个人不见了。这件事说来真令人羞耻,站在岸边的我都没有发现,背对着他的其他人却发现了。我从小就只能注意到移动中的物体,所以当那小子沉底之后就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了。几个人齐声发喊,转身往回扑腾,其中水性好的吸一口气沉下水去,不过很快又浮上来了,估计是因为水下什么也看不见。此时,我脑海中浮现出很多民间传说,比如,溺死的姑娘头发化作水草专门缠人的脚腕子之类的,忽然听到有人冲我喊:“小飞轮儿,你个傻×,叫你爸去!”但是我刚一愣神的工夫,就看见三太子从最远端劈波斩浪地游了回来。我的眼睛一下子给了一个爆炸式变焦,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因为他游得实在太猛了,相比之下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姿势优美节奏匀称的运动员都像在拍广告片。他的双臂划得极快,拖的水线极长,而且几乎不换气,令人联想到某种在纪录片里看到的高科技潜水艇。游到切近,三太子往上一仰头,身子跃出水面一大半,猛地一甩脑后的马尾,逆着阳光甩出一道正圆形的珠链。这个动作在我眼里至少停留了三秒钟,接着一切恢复了正常速度,三太子一猛子扎进水里,不见了。

那个时候学到的课文里,常常这样形容这种时刻:“那三十秒钟就像三年一样长……”但是并没有。实际感受上的三十秒后,三太子从围成一圈的哥儿几个中间破水而出,胳膊底下夹着溺水的那个倒霉蛋游上岸来。他让我蹲在地上,把那小子扣在我背上控水。我也不知道这是否科学,但我产生了一种奇妙的错觉:我比起那几个会游泳却没救上人来的,还有点用。

在我以千年王八的姿态工作时,那几个湿漉漉的家伙七嘴八舌地给我讲水中救人的方法和注意事项,怎样防止溺水,如何在水面上凭空扎猛子,等等,简直莫名其妙。而三太子则坐在一块石头上,解开辫子晒太阳,一语不发。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一刻,三太子把自己的技能树点歪了。(1)他在那个下午的阳光里,突然觉得游泳没什么意思,因为他在这个领域已经登峰造极了;同时,他发现了在水里可以干的另外一件伟大的事。按照正常的剧情设计,他发现的这件事理应是“救人”。从此,住在水边的他踏上了救人之路,最后经过艰苦卓绝的训练成了一名专业的海滨救援队队员,镜头拉远,三太子奔向了大海,黑屏,演职人员名单出现。这个剧情还可以从一个黑社会的儿子改恶向善的角度去挖掘思想深度,可惜观众并不喜欢看这个,现实也不是这样的。

现实是,三太子发现了自己的另一项潜能:潜水。当然,按照现实的剧本,他会死在这上面,这马上就要讲到了。关于这个推断,证据是这样的:三太子晒了一会儿太阳,慢慢回过头来,问我:“刚才我下去了多长时间?”我答说半分钟左右。他皱着眉头,也不看我,也不看其他人,自顾自地说道:“你们知道这傻×沉下去多深吗?”说完,若有所思地走开了。

有关三太子的死,他爸爸有个著名的浑蛋推论:如果他救的那个人,最后没救上来,死了,他就会在监狱里待上半辈子,而不是六个月。这样他就会错过死亡。像这种浑蛋推论,黑社会常常能面不改色地说出来,他还说过更浑蛋的。可见,浑蛋的儿子不一定浑蛋。我是在他家办白事(2)的时候听见这句话的,可笑的是当时我还不知道三太子救了人却进了监狱那档子事,这足以证明我不够朋友,但我却作为朋友来随份子。随了250,我记得。

既然花了这么多钱,我觉得我必须得弄明白这里面的戏剧冲突:救了人怎么会进监狱?此时我已经快拿到法学学士学位了,但还是理解不了这种事。关键在于,他爸爸描述得实在太宽泛了。我一开始以为他说的是在水库比赛时救人的那一次,后来又以为是他死的那一次,但这两次都说不通。后来我才知道是我不知道的那一次。我在灵棚坐了一会儿,进来一个大爷,拿着两根烟,在插香的碗里插上一根,说了声:“我陪三儿坐一会儿吧!”就坐下了。我凑上前去给点上烟,长吁短叹了一会儿,很快就聊了起来。白事上的人都有很强的倾吐欲望,所以我没费什么事就弄明白这个戏剧冲突了。

说起这事儿得翻一段倒笔书。要翻进监狱的事儿,得先翻到三太子发现了潜水这件危险而有乐趣的事开始。当然,很快就会翻到他死了,虽然没有人想让他死,但事情就是进展得这么快,前后也没有几年。水库救人那次,我们已经上高中了,而他死时我还在念大学。就这么几年。

那次深水救人之后,三太子迷上了潜水。一开始他并不知道自己这叫潜水,他觉得就是扎猛子。后来他渐渐发现他所描述的扎猛子跟常常一起游水库的朋友说的不是一回事,他们都是一猛子扎下去,看有多深。要证明也很简单,游到桥墩子,往下一扎,扎到深处开始往上浮之前,报一个桥墩子上的刻度就行了。后来三太子抗议道,这个方法不好,一来全凭自觉,太容易作弊;二来水下视物的本事各人高下不同,这不应该成为扎猛子深度的干扰因素。他想了个麻烦一点的办法:找条长绳子,均匀地打上几十个结,每个结上拴个矿泉水瓶子,瓶子里装着写有数字的纸团。绳子末端垂上大石悬下水去,扎猛子的人游到力所能及之最深处,摘下一个瓶子,回来看数字就知道扎得多深了。这个方法听起来不错,挺科学,但此法一出,没人陪他玩了,他到死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孤独的三太子开始自己跟绳子玩。开始有人比赛的时候,大伙凑钱弄个皮划艇,划到桥墩子附近,从上面往下扎,比较方便安全。这些人不玩了之后,三太子自己弄了条皮划艇。其实所谓的皮划艇就是一条巨大的拖拉机内胎,充好气后用两道绳子中间一捆,作长圆形。老百姓的智慧是无穷的,尤其是在玩儿上。后来我有了车之后,发现汽车是没有内胎的!拖拉机怎么会有?千古之谜。

自己玩了几天瓶子之后,三太子突然又醒悟了,既然是自己玩,我证明给谁看呀,我又不是水下看不见东西?一赌气,绳子跟皮划艇都不玩了。他发明了新玩意:走到残桥末端,从上面往水里扔个东西,然后直接扎猛子下去,到水底找这个东西。他大概觉得刺激极了,乐此不疲,整个夏天都扑通扑通地往水里扎。残桥的深度不够了,他就往远处扔,然后扎下去往深处游,越游越远。他开始扔越来越小的东西,憋越来越长的气,他能憋多久的气,已不可考,反正匪夷所思,据说到后来已经可以抱着石头在水底走路。

水里不光有他扔的东西,还有别人扔的。他捞着的小到戒指,大到自行车,花样繁多,品种丰富。再一次捞到活人,是某年秋天的事。十一还是中秋?总之是一个假期,这个偏远的小水库人突然多了起来,水库四周的农家院生意好得不得了。水库上没什么景致,除了在密松林里踩踩烂泥,在沙滩上捡几个象征着血吸虫病的钉螺,就只能在残桥上逛逛了。残桥上有很多人钓鱼,桥面本来就不宽,所以能出这事谁也没想到。一个姑娘,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骑着自行车上了残桥,越骑越快,势若奔马,长长的头发迎风飘摆,到得桥头,更不刹车,也没有出现想象中在空中飞翔一段时间的镜头,直接一跟头栽了下去,扑通一声没了踪影。大概是手脚绊在了车上,连扑腾都没扑腾。残桥上钓鱼的有不少是本地爷们儿,只见他们先是愣了1.5秒,然后就像事先开过会似的,拥到桥的一侧,冲着水面儿大喊:“三——太——子——”场面蔚为壮观,现场的围观群众一定觉得马上就有一名三头六臂的少年脚踩风火轮赶到了。

每年的这个时候,对三太子来说是最麻烦的。靠近残桥的地方,人多,垃圾多,鱼钩多,几乎无法靠近。玩不了潜水,只好在附近游游泳解解闷,反正他不爱在岸上待着。他正在水面儿上甩他的大马尾辫,听见残桥那边发喊,也不犹豫,更不多言,转身就往桥边游。桥上的大爷们还互相指挥哪:“收竿儿,收竿儿!别钩着孩子!”这时间里,三太子赶到了,浮起上身抹了把脸上的水,抬头看了看。大爷们大呼小叫指着同一个地方,其间还夹杂着几个婶子大娘哭的嚷的,热闹非凡。三太子认准了地方,一个猛子扎下去。多半也是觉得水底下比较清静。

水面上一时间无比安静,大爷大妈都不出声了。算算时间,从姑娘骑车落水,到三太子闻讯游到事发地点,下水找人,工夫可不小了。安静了没多会儿,大娘们渐渐议论起来,议论又渐渐变成了吵嚷,吵嚷最后演变成了号啕大哭。残桥上开上来一辆面包车,下来两个小伙子,其中一个说是姑娘的男朋友,两人在松林里也不知道谈些什么,谈崩了。姑娘性格刚烈,丢下一句“不活了”,骑着车就跑了。小伙子以为是气话,也没有追,谁知道出了这么大事。这段狗血剧情,是我照着后来找到的新闻默写下来的,差不多一个意思,因为这种剧情让谁写都是一个味儿,欧·亨利也救不了它。

不多时,伴着一声轰雷般的欢呼,三太子从一朵灿烂的水莲花中跃起,用力甩了甩头发,然后拖着姑娘向岸边游去。到此为止,本来是一个虽然烂但是皆大欢喜的故事。结果面包车载着小伙子和婶子大娘赶来,改变了这个结局。小伙子下了车,抱起姑娘就大哭起来,众人苦劝不得,三太子起了性子,一掌切在他脖子后面,把他放倒了,这才能对姑娘施救。等姑娘缓醒过来,小伙子也醒了,抱着姑娘又是一顿大哭,把姑娘哭得如坠云里雾里。小伙子哭罢多时,抱起姑娘上了面包车,扬长而去,因为动作太连贯,围观群众都没有反应过来,连三太子都愣了。他知道对方逢此大噩,心绪烦乱,并没有指望他们有多热情,但也没想到有这么不热情。他甩甩辫子,准备回去玩水,结果一个大妈揪住他,说了一句话,在水库一带传为美谈,本地人至今都津津乐道。

大妈说:“小伙子,你下去没瞧见我们家自行车儿啊?”

据知情人回忆,当时三太子一甩胳膊,往地上吐了口痰,啐道:“妈的,我他妈再救人,我就不姓李。”据此回忆,我才想起来三太子姓李。其实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爸爸就姓李,我爸管他叫小李子。如此一想,三太子的存在感实在不怎么强,除了擅游泳、会潜水之外,连姓都被人忽略了。吃饭的时候,我跟朋友提起这事,朋友摇头说,总比他家大太子、二太子存在感强点。我一想也是,大家都是普通人,只是在普普通通和特别普通之间有一点根本不重要的差距罢了。

三太子发下毒誓不再救人,没半年就破了。有个电影里有句台词是这么说的:“男人为什么要发誓?因为誓言就是用来打破的。”诚哉斯言。这是第二年开春的事,冰刚化没多久,捕鱼捞虾的歇船挂网,冰面上也承不住冰钓的那么个时候。三太子交了个女朋友。这女孩家也是当地一股势力,跟李家可谓门当户对。三太子其时已经高中毕业,没考大学,准备跟两个哥哥一起继承他们家那些所谓的生意了,至于是什么生意,我等良民不得而知。那时候正值世纪之交,水库边上的人过着“清早起来撒渔网,晚上回来鱼满舱”的生活,嘴里却在聊着千年虫什么的,总之是一个奇怪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北京的郊区涌入了大量人口,有外来的,也有北京本地到郊区置业的。每个村子里都住进了外地人,当地的人看不惯他们的作风习性,或是产生什么利益冲突,时常发生矛盾。我听过很多这种故事,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闹事的人不知死活。有句话叫“强龙不压地头蛇”,没听过吗?但总是有不知死活的外来势力企图与本地势力抗衡,引起不必要的冲突。在这个大环境下,三太子的女朋友遭了殃。

出事的时候,三太子由于没水可游,正揣着袖在屋里守着土暖气听评书,突然外面大呼小叫起来。穿上鞋出去一看,几个大妈正以难以言表的尖锐声音和激动的神情手舞足蹈地对李家大哥二哥说明情况。三太子听了一秒钟,就从那一团混沌的噪声中,清晰明确地听到了三个字:小茹子。他两步冲到近前,拨开大哥二哥,用食指依次指着大妈们的鼻子,命令道:“你,你,你,你,闭嘴!你说。”这么一来,就只剩一个人说了。这些大妈训练有素,让说就说,不让说就不说,这对大妈来说是很难的。在北方郊区,大妈充当着许多重要角色,诸如探马蓝旗之类。那个大妈咽了咽口水,一字一句地说:小茹子早起(早上)出门儿,就载(在)家门口儿,让人逮走了!

三太子听完,多少愣了一会儿,然后猛一抬头,双手伸到脑后拢了拢头发,把辫子重新扎紧了一些。接着他说:“大哥,给小茹子她爸打电话,问问他们往哪边找去了。二哥,叫老胡、大邓开车,一个车往东一个车往西,沿岸扫树林子。”说完冲出屋去。未几,又回过头对两位目瞪口呆的哥哥喊道:“别报警!”

那是一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大场面,棋盘是整个水库,棋子是两个地方势力的皮卡、摩托车和步兵。我只经历过这种民间搜捕的街心花园微缩版。就微缩版而言,搜到人是早晚的事,我自己就被搜到过,因为我跑到楼道里去了,我从窗户往外看,眼瞅着人家带着人一个单元一个单元、一层一层挨着搜过来,那种绝望很值得一说,以后有时间再慢慢细说。简单说,就是只能指望搜到你的是这伙人里最弱的,你还能作困兽斗。而水库边这场大搜捕里,犯罪分子最后被他应该最不希望看到的人搜到了。可惜他是前面所说的那种不知死活的人,他跟小茹子家结了梁子,就敢对小茹子动手,大概想借此在水库开山立柜,没想到小茹子家人没找着他,却让三太子带着一队摩托车手,在树林边找着了。他可能连三太子是干吗的都不知道。

这个结果其实一点都不传奇,乃是情理之中。因为三太子带的队伍是摩托车队,机动能力强,能够穿行于树林之中,而皮卡只能在道上往树林里窥探。早春二月,树林里多是耐不住寂寞的男女,看见一对就得停一次车,打了好些鸳鸯,也没找着小茹子。三太子赶到时,四个人高马大的秃瓢正在跟小茹子谈判,小茹子坐在一辆小面包车敞开的车门里,哭得梨花带雨,头发散乱,衣衫不整,三太子一看就红了眼,骑着车奔那几个人就撞过去了。

后来我问本地人,三太子是不是特别能打?因为他看上去肌肉发达,动作敏捷,是个不好惹的主儿。当地人答说没怎么看见过三太子打架,因为他不自己动手。他总是带着远超必要限度的人,打完之后,往往还要落井下石。他的落井下石比一般人要更名副其实一些,至于是怎样的落井下石,慢慢就会说到了。那四个秃子被十几辆摩托车轰鸣着绕圈一围,甩了一身泥,气焰先自消去大半。三太子带的队伍有个坏毛病,喜欢冲人吐痰,他大概觉得这种动作兼有侮辱和威吓性质,能够起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作用。吐完痰,摩托车围住四个秃瓢,三太子下了车,走到小茹子面前。他弯下腰,只做了一个动作:拢了拢她脸上的头发。接着他大吼道:“谁说了算?”

由于没有一个秃子承认自己说了算,一行人就把被三太子一车头撞倒的那个扶起来,架到一辆车后座上,倒剪二臂带走了。一路上,三太子都没有说话,他的辫子迎着早春不太友善的寒风,像烈马的尾巴一般狂乱地在身后飞舞着。他顶着太阳,迎着风和沙子,眯着眼睛,抿着嘴,不说话。他们来到了残桥。

三太子一边偏腿儿下车,一边解下皮带,他的动作极慢,令人毛骨悚然。他把皮带对折起来,两头一抻,水面上就传出“啪——”的一声脆响。皮带上有一个钢扣,在20世纪70年代,这曾是一件万恶的凶器。三太子问秃子,是跟谁混的,秃子说是自己混,后脑勺立刻挨了一下子。又问,秃子口齿不清地解释说,刚来这片,带几个兄弟瞎混,于是又挨了一下子。之后的事,如果细节都写出来,这书估计就印不成了,因为我知道有很多青少年读者。到后来,三太子什么也没问出来,火更大了,干出了蠢事,这件事在很多页之前就已经提起过了。我们知道,吵架的时候,最撮火的事莫过于无论你怎样发飙,对方都没有反应。所以考虑到三太子的立场,干出这件蠢事也可以理解。这件蠢事是这样的:他把秃瓢手脚捆在摩托车上,让他往桥上骑。秃子不骑,他就给一皮带。这种事,我不知道当事人是怎么想的,如果是我,大概会选择在桥上被三太子抽死,因为它有一定的概率抽不死我。而手脚跟一辆几百公斤的车捆在一起掉进冰都还没化干净的水库,必死无疑。

三太子干这事的时候,随行的小兄弟们没有一个敢说话的,面面相觑,张口结舌。摩托车一寸一寸地往前挪,三太子一下一下地啪啪抻响皮带在后面催。最后,摩托车前轮离开了残桥,车往前一扎,从桥面上消失了。没有人听见摩托车的落水声,因为所有人的耳朵里都在嗡嗡作响。三太子自己大概也在琢磨:我杀人了?我这算杀人吗?这人到底是跟谁的?他把小茹子怎么了?想了良久,探身往前一看,水面上连泡都不冒了。

三太子开始脱衣服。

二月天——也有说是三月的——天气非常冷,人们还穿着皮夹克和棉袄。三太子若有所思地慢慢脱着衣服,脱着脱着,突然连跑几步,深深吸一口气,双脚一蹬桥面,腾空而起,大头朝下一猛子扎进水里。

后来三太子因为什么进的监狱,众说纷纭,没人说得清楚。我从专业角度分析,觉得哪个罪都不合适,要么不适用,要么不会判半年,所以我甚至怀疑最后进的是不是监狱。总之,三太子出来之后,第一句话就是:“妈的,我他妈再救人,我就不姓李。”按说此时他已经应该不姓李了,但是他也许认为这次救的人是自己弄下水的,所以不算破誓。反正誓言就是用来打破的,再立一次也无妨。

三太子再一次破誓,也是最后一次。不过短短一两年,水库就像经历了一次工业革命。人们住进了楼房,换了新车,还上了网。唯一没变的是,那座残桥竟然没被拆掉。上网这种事情,年轻人学得很快,在别的年轻人还在如饥似渴地从网络上大肆获取非法出版物时,三太子却在补习他早该学到的知识。他知道了自己所热爱的那项运动原来叫“自由潜水”,不但有专业的方法和规则,还有国际组织和比赛。他觉得眼前打开了一个新世界,下半辈子都有事干了。这个剧本又有点像“三太子奔向了大海”的感觉了,可是现实硬生生地拗断了它。

很多人都以为他出来以后会远离残桥,不再下水,但是想错了。三太子像以往一样热爱着他的残桥,只不过他变得更冷静,更专业,更成熟了。他学会了利用口腔保存额外的空气,学会了使用安全绳和浮力袋,他甚至买了脚蹼、泳镜和头灯。他被剃成了光头,又留出了寸头,不再拖着帅气的马尾了(不过他的遗像上还是有辫子的)。他成了水库之王,不管水库怎样被过度开发,怎样被农家乐和烧烤店包围,周围建了多少巨大的电力风车和景观别墅,都没有人能跟他争夺水下那一块巨大的宝石。他像《猫与鼠》中的马克一样拥有整个水底世界,只要他想躲进这个世界,没有人能找到他。在这一两年里,也出现过几次落水者,但他真的不再救人了,他坐在岸边,或桥上,或浮在水里,看着救生艇掀起愚蠢的波浪,再把巨大的救生圈猛砸在溺水者的头上,而无动于衷。没有人因他而死,也没有人因他而生,直到他干了最后一件蠢事。

冬天里,他大哥得了一个闺女。转过年来,春暖花开,大哥大嫂推着孩子到水库边上晒太阳,三太子在桥上看见,就远远招呼他们上桥。作为当地的黑恶势力,这位大哥竟然给孩子使用一辆家传的双人四轮竹编儿童车。我小时候就是坐的这种车,三十年过去了,现在这种东西应该已经绝迹了才对。大哥为了让孩子坐得稳,对其进行了改装,比如,加装了安全带和可翻转的小桌板。可就这安全带要了两个人的命。

上桥以后,兄弟俩坐在桥边聊天。三太子点了一根烟,大嫂立刻抗议起来,说他不应该在孩子附近抽烟。三太子一撇嘴道:“那你把她推远一点不就得了?”大嫂看看大哥,大哥不说话。大嫂骂了一句,推着孩子走了。没多久就听见一声尖叫、一声碰撞声和一声巨大的水声,两人回头一看,大嫂趴在桥面上,狂乱地惨叫着,手指着北边。三太子冲到桥边一看,水面掀起巨大的波纹,车和孩子踪迹不见。“车是竹子的,应该能浮——”大哥扶着大嫂,颤巍巍地说了一半,三太子已经踢掉拖鞋,腾身跃起。这是他的最后一跳。

但这不是大哥大嫂见他的最后一面。

最后一面是,几秒钟后他浮出水面,身子一起一伏地踏着水,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大声喊道:“×他妈的,没有啊!”说罢又一个猛子扎了下去。

三太子自己做过试验,能轻易摘走绳子上最接近水库底的瓶子。水库底是铺着水泥的平地这件事,很多人不知道,都是三太子告诉他们的。他能抱着石头在水库底下走好远好远。水质好的时候,他能在水里清楚地看清周围环境,找到戒指那么大小的东西。他能闭气很长时间,具体多长,他没有对家里人说过,但他引以为豪,非常自信。他死在了自信上。

灵棚里,那个给三太子点烟的大爷说:“李家这个大小子是个木头脑袋,媳妇是个半疯。是因为没了孩子以后疯的,还是原本就半疯才把车掉桥底下,谁也说不清,反正后来的几天,她一直念叨老三害死了孩子;要不是他招呼他们俩上桥,也不会有这种事,他是死有余辜。而老大则总是自言自语,竹子的为什么浮不起来呢?大概只有这个问题能够同时对闺女和弟弟的死表示尊重。也可能他只是一个阿基米德的脑残粉。总之,这两个人都没什么良心,被三太子救过的人,大多没什么良心。早知道是这样,就照自己说的办啊!不是说好了再也不救人了吗?傻×!”大爷说到此处,连着叹了好几口气。叹完气,把烟头往地上一扔,站起来走了。地上有十几个烟头。这时候三太子他爸爸来了,我扶着他在一旁坐下。他问我:“知道这老爷子谁吗?”我说:“不知道,三太子的朋友?”他说:“什么朋友,这老爷子差点成他老丈人,这是小茹子爹,你知道小茹子吗?”我点点头。老头不再说话了,转过头,抿着嘴,嘴唇有点哆嗦,默默地看着遗像。遗像上,三太子露着一嘴白牙傻笑着,左耳后面能看见那条辫子。说到这里,我还没有给三太子开脸儿(3)。三太子皮肤黝黑光滑,质感颇像鲨鱼。他的眼睛细长,是一双丹凤眼,也许这种眼睛在水下有优势,据说鱼眼儿高恒(4)就是这种眼。他有点塌鼻梁,嘴唇很薄,人中很长,牙齿很白。这些描述在一张遗像面前都无法更苍白了,因为只有人活着你才能有效地去描述他的五官相貌。除此之外,他留给人的印象就是那条辫子了。他爸看了一会儿遗像,结结巴巴地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让他留辫子吗?”我摇摇头。老头叼上支烟,我给点上,他使劲吸了一口,半根儿没了。这家肺活量是祖传的。

“他小时候,他妈的,”老头哭了起来,“喜欢游泳,老扎猛子。有个辫子,就像多条胳膊,我老能抓住他,不让他沉底儿。”


(1) 技能树:网游术语,决定一个玩家所学技能的主要方向。

(2) 白事:即丧事。

(3) 开脸儿:评书术语,某个角色第一次出场时的外貌描写。

(4) 鱼眼儿高恒:传统评书《三侠剑》配角之一,善游泳,水下能视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