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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会要》◎民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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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三老(赐帛附)

高祖二年,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繇戍,以十月赐酒肉。(本纪。)

文帝十二年,诏以户口率置三老常员。(本纪。)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掌教化。(百官表。)

武帝元狩六年,遣博士大等循行天下,谕三老孝弟,以为民师。(本纪。)

贾山曰,天子之尊养三老于太学,亲执螀而馈,执爵而酳,祝饣在前,祝鲠在后,公卿奉杖,大夫进履。(贾山传。)

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曰,项羽无道放弑其主,天下之贼也,夫仁不以勇义不以力,三军之众,为之素服以告之,诸侯为此东伐,此三王之举也,汉王曰善,非夫子无所闻,于是汉王为义帝发丧,兵皆缟素。(高纪。)

武帝遣司马相如晓谕巴蜀,责三老以不教诲之过。(司马相如传。)

戾太子发兵诛江充,长安中扰乱,言太子反,上怒甚壶关三老茂上书,窃以为无邪心,书奏,天子感悟。(戾太子传。)

王尊为京兆尹,坐免,湖三老公乘兴等,上书讼尊治京兆功效日著,书奏,天子复以尊为徐州刺史。(王尊传。)

王尊为东郡太守,河水盛溢,尊躬率吏民,投沈白马,请以身填金堤,水波稍却,白马三老奏其状,制诏秩尊中二千石。(同上。)黄霸守颍川,吏民兴于行谊,赐三老爵及帛。(黄霸传。)

韩延寿守冯翊,有昆弟讼田,延寿曰,咎在冯翊,移病不听事,令丞啬夫三老,亦皆自系待罪。(韩延寿传。)○赐三老帛

高祖以十月赐酒肉。(见上。)文帝十二年,遣谒者劳赐三老帛,人五匹。(本纪,下同。)武帝元狩元年,遣谒者赐县三老帛,人五匹,乡三老人三匹。

宣帝元康元年,加赐三老帛。四年加赐三老帛,人二匹甘露三年,凤皇集新蔡赐新蔡三老帛有差元帝初元元年,赐三老帛,人五匹。

五年,赐三老帛人五匹。永光二年,赐三老帛。建昭五年,赐三老帛。成帝建始元年,赐三老钱帛。

绥和元年,赐三老帛。○尊高年(赐帛附)

文帝元年,诏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师古曰,禀,给也,鬻,淖糜也,给米使为糜鬻也,以文帝诏文考之,则受鬻之法,其来必久。)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有司请令县道年八十以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以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赐物及当禀鬻米者长吏阅视,丞若尉致,不满九十,啬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刑者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本纪。)

文帝礼高年九十者一子不事,八十者二算不事。(贾谊传,师古曰,一子不事,蠲其赋役,二算不事,免二口之算赋也。)武帝建元元年,民年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

四月,诏民年九十已上,已有受鬻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

武帝元狩元年,诏曰,朕哀夫老毛孤寡鳏独,或匮于衣食,甚怜湣焉,其遣谒者巡行天下,存问致赐,有冤失职,使者以闻。元帝初元元年,遣使存问耆老。

建昭四年,临遣谏大夫博士赏等二十一人,循行天下,存问耆老。

成帝永始三年,临遣太中大夫嘉等存问耆老。(并本纪。)○赐高年帛

武帝元狩二年,遣谒者赐年九十已上,帛人二匹,絮三斤,八十已上,米人三石。元封元年,加年七十已上,帛人二匹。二年,赐高年米人四石。

宣帝地节三年,加赐高年帛。元康二年,赐高年帛。三年,赐高年帛。神爵元年,赐高年帛。

四年,赐高年帛。五凤三年,加赐高年帛。甘露二年,赐高年帛。元帝初元四年,赐高年帛。

永光元年,赐高年帛。成帝鸿嘉元年,加赐高年帛。永始四年,赐高年帛。

平帝元始四年,赐高年帛。(以上并本纪。)○赐孝弟力田钱帛(赐爵附)

孝文十二年,遣谒者劳赐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本纪,下同。)后七年,遗诏赐孝弟力田金钱帛,各有数。武帝元狩元年,赐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帛人三匹。

宣帝元康元年,加赐孝弟力田帛。四年,加赐孝弟力田帛,人二匹。甘露三年,凤皇集新蔡,赐孝弟力田帛。元帝初元元年,赐孝者帛,五匹,弟者力田三匹

五年,赐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三匹。永光二年,赐孝弟力田帛。建昭五年,赐孝弟力田帛。成帝建始元年,赐孝弟力田钱帛有差。

绥和元年,赐孝弟力田帛。哀帝即位,赐孝弟力田帛。

宣帝神爵四年,黄霸治行第一,颍川孝弟力田,皆以差赐爵。(黄霸传,按纪云一级。)成帝建始三年,赐孝弟力田爵二级。

河平四年,赐孝弟力田爵二级。(并本纪。)○恤鳏寡孤独

文帝十三年,赐天下孤寡布帛絮。(按贾山传云,出帛十万匹以赈贫民。)

武帝元狩元年,遣谒者存问,致赐鳏寡孤独帛,人二匹,絮三斤,县乡即赐毋赘聚。

六年,遣博士六人,分循行天下,存问鳏寡废疾,无以自振业者,贷与之。元封元年,加孤寡帛,人二匹。二年,赐孤独米,人四石。

五年,赐鳏寡孤独帛,贫穷者粟。六年,赐天下贫民布帛,人一匹。太始三年,赐鳏寡孤独帛,人一匹。宣帝即位,赐金钱,鳏寡孤独各有差。

地节三年,诏曰,鳏寡孤独高年贫困之民,朕所怜也,前下诏假公田贷种食,其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二千石严教吏谨视遇,毋令失职。元康元年,加赐鳏寡孤独帛。

二年,赐鳏寡孤独帛。三年,赐鳏寡孤独帛。四年正月,遣太中大夫强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问鳏寡。三月加赐帛,鳏寡孤独各一匹。

神爵元年,赐鳏寡孤独帛。四年,赐鳏寡孤独帛。五凤三年,加赐鳏寡孤独帛。甘露二年,赐鳏寡孤独帛。

三年,凤皇集新蔡,赐鳏寡孤独帛。

元帝初元元年,临遣光禄大夫褒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问耆老鳏寡孤独困乏失职之民。五年,赐鳏寡孤独帛二匹。永光元年,赐鳏寡孤独帛。

二年,赐鳏寡孤独帛。

建昭四年,临遣谏大夫博士赏等二十一人,循行天下,存问耆长鳏寡孤独乏困失职之人。成帝建始元年,赐鳏寡孤独钱帛各有差。鸿嘉元年,赐鳏寡孤独帛。

永始四年,赐云阳鳏寡孤独帛。平帝元始四年,赐鳏寡孤独帛。(以上并本纪。)恤流民。

汉二年,关中大饥,米斛万钱,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汉。(高纪。)

五年,诸民略在楚者皆归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同上。)

汉兴,大城名都,民人散亡,逮文景四五世间,流民既归,户口亦息。(功臣表。)景帝即位,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本纪。)

武帝元狩四年,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天子遣使振贫民,尚不能救,乃徙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万口,(本纪云,七十二万五千口。)衣食皆仰给于县官,数岁,贷与产业,使者分部护,冠盖相望,费以亿计。(食货志。)

元鼎六年,山东被河灾,及岁不登,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欲罾留处,使者冠盖相属于道护之,下巴蜀粟以振焉。(同上。)

元封四年,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者四十万,公卿议欲请徙流民于边以适之,石庆上书愿归丞相印,上报曰,惟吏多私,需求无已,去者便,居者扰,故为流民法,以禁重赋,君不绳责长吏,而请以兴徙四十万口,荡摇百姓,孤儿幼年,未满十岁,无罪而坐率,朕失望焉。(石庆传。)

宣帝本始三年,大旱,三辅民就贱者且毋收事。(本纪,下同。)地节三年,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

胶东相王成,劳来不怠,流民自占八万余口,赐爵关内侯,秩中二千石。(本传。)成帝河平元年,流民入函谷关。(天文志。)

四年,遣博士嘉等,行举濒河之郡,避水它郡国者,在所冗食之,谨遇以文理,毋令失职。(本纪,下同。)

阳朔二年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壶口五阮关者,勿苛留,遣谏大夫博士分行视。鸿嘉四年,流民欲入关,辄籍纳所之郡国,谨遇以理。

平帝元始二年,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罢安定呼池苑,以为安民县,起官寺市里,募徙贫民,县次给食,至徙所,赐田宅什器,假与犁牛种食,又起五里于长安城中,宅二百区,以居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