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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纪事本末》卷十二 刘豫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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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天会六年冬十二月,宋知济南府刘豫以城叛来降。豫,字彦游,阜城人。宋宣和末仕为河北西路提刑,徙浙西,抵仪真,丧妻翟氏,继值父忧。康王至扬州,枢密张悫。荐知济南府。是时,山东盗贼满野,豫欲得江南一郡,宰相不与,忿忿而去。达兰攻济南,骁将关胜屡出城拒战,豫杀之而降。时,宋建炎二年十二月也。遂为京东淮南安抚使、知东平府、兼诸路马步军都总管,节制河外诸军。其子麟知济南府。达兰屯兵冲要以镇抚之。

八年秋九月戊申,立刘豫为大齐皇帝,世修子礼。建都大名府,号北京。

初,康王既杀张邦昌,自归德赴扬州,诏发兵南侵,谕曰:“俟宋平,当援立藩辅如邦昌故事。”及宋帝航海,宗弼北还,议所立,众议折可求及豫皆可立。豫乞达兰为求封,遂僭位。置丞相以下官,赦境内。还居东平,曰东京,汴州曰汴京,降宋南京为归德府。张孝纯等为宰相,弟益为北京留守。子麟为尚书左丞相、诸路兵马大总管。宋待以敌国礼,孝纯及郑亿年、李邺家人在宋者,加意抚之。以明年为阜昌元年。母翟氏为皇太后。妾钱氏为皇后,宣和内人也。

冬十月乙亥,豫遣使谢封册。

十一月庚戌,以遥镇节度使乌克新等为豫生日使。

九年春正月己亥朔,刘豫遣使来贺。

冬十月戊寅,豫遣使贺天清节。

十一月已未,以陕西地赐豫,从邦昌所受封界故也。

十年春正月癸巳朔,刘豫遣使来贺。己酉,复表谢赐地。

冬十月壬寅,豫遣使贺天清节,寻遣使来告母丧。

十一月癸亥,以武良谟为豫吊祭使。

是年四月,迁都于汴。

十一年春正月丁巳朔,刘豫遣使来贺。

冬十月丙申,豫复遣使来贺天清节。

是年,宋閤门宣赞舍人徐文来奔。初,元帅府使萧庆如汴议南侵事,豫报曰:“宋军帅韩世忠屯润州、刘光世屯江宁,今举大兵,欲往采石渡江,而光世拒守。若抵扬州,则世忠必聚海船截瓜洲渡。若轻兵直趋采石,彼未有备,我必径渡江矣。光世海船亦在润州,世忠必先取之,二将由此必不和,以此逼宋帝其可也。”至是,文将大小船六十只、军七百来奔,至密州界中,率将佐至汴。豫与元帅府书曰:“文言宋帝在杭州,其候潮门外钱塘江内有船二百只。宋主初入海时,于此上船。别有河入越州,向明州定海口,达昌国县。其县在海中,为聚船积粮处。今大军可先往昌国取船,还趋明州夺御船,抵钱塘江。今自密州上船,风顺可五日至昌国,迟亦半月可至。”

十二年春正月辛亥朔,刘豫遣使来贺。

冬十月庚寅,豫复遣使来贺天清节。

初,宗弼自江南还,宗翰将入朝,再议南侵事。宗翰坚执为可,宗弼曰:“江南卑湿,今士马困惫,粮储未丰足,恐无成功。”宗翰曰:“都监务偷安尔。”及豫以书报,而睿宗亦不肯用豫策,使达兰帅师至瓜洲而还。

十三年春正月癸酉,遣使告哀于刘豫,仍诏自今称臣,勿称子。并定朝贺、赐宴、朝辞仪。

十四年秋八月癸亥,诏齐国与本朝军民诉讼相关者,文移署年,止用天会。

十五年春正月癸亥朔,刘豫遣使来贺。己卯,豫复遣使贺万节寿节。

夏六月庚戌,尚书左丞高庆裔等诛。

秋七月辛巳,宗翰卒。

冬十月乙卯,以达兰为左副元帅,宗弼为右副元帅。

十一月丙午,废齐国,降封刘豫为蜀王,置行台尚书省于汴。以张孝纯权行台左丞相。诏除豫弊政,人情大悦。迁豫家属于临潢府。

皇统三年,进封豫为曹王。

六年九月,豫卒。

子麟,字元瑞,仕宋,补承务郎。豫降,麟因从军,讨水贼王江,破降之。寻知济南府事。豫僭立,拜兴平节度使、开府、梁国公、充诸路兵马大总管、尚书左丞相。及达兰以军废豫赴汴,止刁马河,召麟渡河议事,因执之。豫废、麟迁临潢。顷之,授北京路都转运使。历参政、左丞、开府,封梁国公,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