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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纯祖实录]》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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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八年清嘉慶十三年

春正月

1月1日

○戊戌朔,召見大臣、閣臣。上謂左議政李時秀曰:「向筵,大臣以沐浴仰請,行期果定耶?北道陵寢奉審當次,在於己巳年,而今番大臣之行,旣爲奉審,則禮堂奉審,置之好矣。」仍命左議政李時秀,進詣北道各陵寢、兩本宮奉審。〈時秀弟晩秀,時爲咸鏡道伯,而時秀請沐以行。〉 ○頒賜老人別歲饌,仍命存問,年例也。

1月2日

○己亥,應資老人下批,百歲者三十三人。

○以韓晩裕爲漢城府判尹。

1月4日

○辛丑,次對。擢戶曹參判李冕膺、右尹尹光顔、京畿監司金履度正卿,以閔耆顯、朴崙壽,差備邊司提調。

○左議政李時秀請:「以薪島僉使爲鎭,以海西水營所管防船一隻、追捕船、挾船各五隻劃給。」從之。又啓言:「因內司所報金海所在隱結,査得五百三十八結,付之度支,依例定稅。」上詢戶判,戶判徐榮輔,亦以田結之劃給宮房爲不可,上從之。

○以李溏爲左捕盜大將。

1月5日

○壬寅,御春塘臺,行歲首犒饋。

1月7日

○甲辰,召見左議政李時秀,辭陛也。上曰:「鰲恩君陳疏乞退,卿意何如?」時秀曰:「鰲恩君,年過七十,其乞退,固無怪矣。然而朝廷貴老成之人,不必允許矣。」鰲恩君李敬一,上疏引年,賜批不許。

1月9日

○丙午,御涵仁亭,試春到記儒生,講居首鄭禮容,製居首洪羲祖,竝直赴殿試。

1月10日

○丁未,詣太廟、景慕宮,展拜。

○召見前統制使李溏,上詢營弊,仍問軍總何如。溏曰:「爲萬餘名,節制譬陸頗勝矣。」上曰:「聞水操時,有紅令旗,卽皇朝所賜李舜臣者也,至今有之否?」溏曰:「然矣。」上曰:「戰船幾隻?」溏曰:「大、小船隻,爲五百六十餘隻,而汲水小船,過半矣。」上曰:「李舜臣平倭於何地?」溏曰:「閑山島矣。」上曰:「地形何如?」溏曰:「閑山爲海門咽喉,而自前面視之,則若有通海之路,入其中,則四面皆阻。其時倭軍,至於鑿山欲出,而旋以巖石之露出,不得更鑿,終爲陷沒於此矣。」上曰:「龜船有之否?」溏曰:「有之。其形如龜,可容千餘名。泛海無楫,如龜之浮,烟生口鼻中,至今漂倭見之,相驚曰:『此擒人之械』云矣。」上曰:「李舜臣事蹟,在於何書?」承旨朴宗薰曰:「詳載於《忠武公全書》矣。」上曰:「統營民,至今思舜臣否?」溏曰:「忠武公之喪,民皆衣素,至今流傳,雖女子,皆着素裳矣。」上曰:「子孫在朝者誰?」溏曰:「如李仁秀、李升權,皆其子孫也。」

1月12日

○己酉,停諸道春操,行三南水操於前洋。

1月15日

○壬子,京各司、各營,進丁卯會計簿。〈時在黃金二百五十二兩,銀子四十四萬六千三百六十四兩,錢文一百四十四萬四千九百四十七兩,綿紬一百六同三十九匹,木一萬一千六十三同十一匹,苧布六十三同三匹,布子八百九十四同,米四十三萬六百九十七石,田米八千一百十石,太四萬三千四百十三石,皮雜穀一萬五千六百七十四石。〉 ○以柳相亮爲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

1月16日

○癸丑,詣奉謨堂,展拜。

1月19日

○丙辰,召對。

○召見慶尙監司鄭陳觀,敎曰:「卿久於承宣,與他人自別,且嶺南異於他道,下去善爲之。」

1月20日

○丁巳,召對。

1月22日

○己未,以金思穆爲判義禁府事。

1月24日

○辛酉,召對。

1月25日

○壬戌,以鄭尙愚爲江原道觀察使,金在昌爲京畿觀察使,徐榮輔爲藝文館提學,金羲淳爲弘文館提學。

1月27日

○甲子,以南履翼爲司諫院大司諫。

二月

2月2日

○戊辰,御暎花堂,行三廳春等試射。

2月3日

○己巳,御仁政殿,行人日製。

○以張鉉宅爲公忠道兵馬節度使。

2月5日

○辛未,御熙政堂,行常參。命中官金性完、梁大宜、方得賢等拿勘。右議政金載瓚啓言:「日前因宜嬪宮手本,有『如有前例,折半劃給』之命,軫恤本宮之德意,臣實欽仰。而第本宮之所願受者,卽以陳告之功,欲得四一之賞者也。蓋四分賞一,元無其例。只以法文中,有隱漏,奴婢陳告者,四口一賞之語,故以此移用於土地名色,極爲不正。此是奸細之輩,圖得沾漑之利,創出無例之名者也。今若有此等弊端,自朝家罪之可也,豈可援而行之乎?本宮以此爲例,敢爲上徹,萬萬猥越。而況先朝乙巳新刊《通編》時,以四口一賞,釐革當否,下詢於大臣、諸臣後,敎以『土田陳告,元無是規』,流來官屯陳告人刑配事,添載《通編》。今考《通編》,則有官屯陳告宮房者,島配手本中,官杖配之文。壬子又因內司啓目,敎以特罷四口一賞之法,誤告者罪律,增錄《通編》,今不加倍勘治,何以信法乎?若以陳告二字入耳,則直以誤告律勘治。受敎若是截嚴,法文又此昭載,陳告一款,今非可論,今乃不有國法,無難登徹者,極爲駭痛,關係甚大。請當該中官,令該府拿問定罪,本土仍屬度支,此後無論宮房與衙門,更有此弊,一依受敎,照法嚴勘。宮中府中,俱爲一體,卽諸葛亮之言,而天德、王道之本,不外于此矣。寸地尺土,莫非版籍之物,而自上亦不得移劃移付,卽我朝家法,而法意之至嚴,有如是焉,益加體念,區區之望也。」從之。又啓言:「頃伏見內需司因判下手本,呈備局者,一則於義宮所屬船主人事也,一則壽進宮所屬堰、畓,舍音事也,此皆至細瑣極猥屑之事。雖官府之尊,亦不敢遽然呈告者,而今乃直爲上聞,致有啓下轉報之擧,其爲萬萬憂歎,非但爲目下一事而已,弊固難言,漸不可長。請於義宮、壽進宮當該中官,竝令該府,拿問重勘。」從之。又啓言:「目今小民切痼之弊,不可枚擧,而不可不及今撤罷者,卽關西金店也。年前因戶判所奏,試設於兩西數三邑,而海西則卽爲停撤,但關西一邑,尙未罷店。而一自設店之後,奸民乘時爭利,私自潛採。雖非設店之邑,無邑不然,不計邱墓、田畓,在在掘礦,土地之穿鑿,閭里之騷繹,殆無可言,而米穀騰貴,偸竊相續。至於服田力農之民,棄業趨利,近礦之野,陳荒滋多,通灣之地,潛越漸甚,而近則各自京外衙門,互相設店,爭執其利,凡係土地所出,而地部所不知之稅,卽私也潛也。名以衙門,已自犯法,則小民尤何所顧忌乎?至於京外官潛採之習,尤極驚駭,罪關贓汚,後若不痛革此弊,當該道臣、守令及各該司堂、郞,直施竄配之典宜矣。」從之。又以臺諫違牌,請竝削職,從之。檢校直閣洪奭周曰:「俄者臺臣,仰陳先朝聖學之克勤,而旁及於《大學衍義補》、《王陽明集》兩書。先朝下敎,臣亦嘗仰覩於《日得錄》,而先朝聖學,卓越百王,博極群書,故以《陽明集》文章之奇偉、經綸之卓犖,有此愛玩之敎。然而至於聖心之所篤好、聖工之所專務者,則經傳之外,有如朱子書、陸贄奏議之切於聖學治道者,萬機之暇,親加編纂,手澤尙新,此正今日殿下所宜繼述者也。至如陽明之文,未免爲旁門異說之歸,恐無裨益於聖工。臺臣之言,捨朱書、陸奏,而獨擧此書者,臣竊以爲失言矣。」是日常參,有一臺臣,陳勉聖學,又引先朝時《日得錄》中《王陽明集》事,奭周駁之。

○以宋鍈爲司諫院大司諫。

2月6日

○壬申,遣承旨,致祭于贈領議政朴準源。

2月7日

○癸酉,召見前慶尙監司尹光顔。光顔啓曰:「嶺營有樂育齋,選道內才俊之士,啓接肄業。英廟壬子,故相臣趙顯命,定爲學規,陳疏進之,請頒書,特賜《大學》、《近思錄》、《心經》三書,傳爲盛事。臣建閣奉藏,今若以內府書冊頒給,則一方人士,必聳勸矣。」命賜《大學類義》。

2月9日

○乙亥,鰲恩君李敬一,再疏乞致仕。批曰:「卿休休之量、恬泊之操,予所欽歎也。今卿遵禮經致政之訓,效古人懸車之義,丐章屢至,若懇愈切,老成之休退,雖可悵然,上下之俱榮,亦在於此。特許所請,以遂卿心,望卿毋曰朝廷謝事之跡,或忽謨猷入告之誠也。」

○以李冕膺爲漢城府判尹。

2月10日

○丙子,御明政殿,宣麻于奉朝賀李敬一,敎曰:「老成告退,甚悵然。如有廟謨之可進,毋曰致仕,而必爲協贊也。」敬一曰:「臣雖休退,與去國歸田有異。如有一得,敢不敷陳。』仍言:」近來大臣、三司,以啓以疏,或勉君德,或勸聖學,以及懲貪礪廉,竝賜採用,俾有施行之實效焉。「批曰:」當此謝事之日,有此敷陳之言,敢不服膺。「

2月11日

○丁丑,詣永禧殿、儲慶宮,殿拜。

2月13日

○己卯,以李羲甲爲黃海道觀察使。

2月18日

○甲申,以朴宗京爲成均館大司成。

○兵曹以箕伯狀啓,請薪島鎭節制考續,自監營擧行,從之。

2月21日

○丁亥,謝恩兼冬至正使南公轍等,以自燕離發馳啓。

2月22日

○戊子,御熙政堂,行文臣製述及漢學文臣專經文武臣講。

2月23日

○己丑,御春塘臺,試都監將官及挾輦軍等射放技藝。

2月24日

○庚寅,輪對。

2月25日

○辛卯,詣毓祥宮、延祜宮、宣禧宮、藏譜閣、懿昭廟,展拜。

2月26日

○壬辰,左議政李時秀,自咸興還。上召見曰:「卿初見北道乎?」時秀曰:「鐵嶺以北則初見。咸興山川,佳氣鬱蔥,果是萬萬歲興王之基矣。」上曰:「人物、風俗,何如?」時秀曰:「人心質直,撫馭得宜,則緩急足恃矣。列聖朝眷眷於北路人材,雖以臣所睹記言之,文而承旨,武而閫帥者,亦爲數人矣。近來全不收拾,安得免齎菀乎?權管一窠,仍作遞付京職之窠,以本道出身中,有地處、材器者擇差,則足爲疏滯之道矣。」從之,以吾村權管,定爲遞付窠。時秀言:「咸民切苦,莫如債弊。初爲營門支放之需,以七萬兩本錢,遍散境內,各社殖利取用,今過百年,徵納至及隣族。北關各邑鎭穀簿,恰過百萬石,營賑穀爲二十五萬六千餘石,耗條中折米限八千石,每年劃給錢債,竝爲蠲蕩宜矣。」從之。

○別講。

2月27日

○癸巳,御春塘臺,行內禁、西北別付料試射。

○別講。

○以曺允大爲吏曹判書,金履度爲禮曹判書,李始源爲議政府右參贊。

2月28日

○甲午,華城遲遲臺碑閣成,監蕫官以下,施賞有差。

○以金銑爲江華府留守。

2月30日

○丙申,次對。戶曹判書徐榮輔啓言:「奉朝賀祿,法典則以從四品祿施行而聞鰲恩君,實銜自在云,此等處從厚似好矣。」上曰:「依此爲之。而此大臣適是鰲恩君故耳,此後他大臣,則不可爲例矣。」

○御春塘臺,行皇壇大祭誓戒。

○命宣禧宮本家人進士李尙虎勸武,因本宮展拜後特恩也。

三月

3月2日

○戊戌,太學儒生等,因前慶尙監司尹光顔、英陽縣監曺錫倫,毁撤朱子影堂事捲堂,陳所懷,略曰:「英陽有雲谷,適與武夷,地名相符,曾築講舍,奉安朱子遺像,配以先正臣宋時烈,自古稱雲谷影堂者也。間値梗戲,旋復重修,一自光顔按節之初,與德隣醜孽之居在英陽者,表裏和應,謀起釁端,逮訊儒生,刑配狼藉。迫令奉化縣監李久源,移査督毁,久源拒不從,令終至棄官,兩年之間,威脅侵逼,殆無虛日。而及其滿瓜而歸,輒以影堂毁撤之令,發關列郡,外若泛加例飭,內實陰授凶圖。錫倫方爲縣監,關到之日,誘捕多士,盡加枷囚,召集武士,約束吏隷,各操器仗,馳圍影堂,動以令旗,號令擊倒,庭碑碎爲千片,椎棒亂發,堂宇崩倒,兩幅遺像,幾不免壞裂之變。壁上所揭皇朝列聖紀年、本朝國忌板、大老祠碑文、御筆印本、龕室床卓,一竝蹂躪,投之烈火,所毁材瓦,沒數屬公。噫!其甚矣。若以爲祠院有禁,則環東土數千里,未賜額之祠院,可謂星羅霧列,鄕先生、邑大夫,擧皆擁丹艧之宇,享芬苾之儀,而有司不能悉行紏禁者,誠以旣建之廟,有難輕毁也。況道如朱子,功如朱子,天下可得以家尸戶祝,則尤豈可首先破壞者乎?光顔本以辛、壬凶黨恕敎之孫,世濟其惡,固已見誅於名敎。而今又得錫倫之悖毒,蔑聖侮賢,視作傳鉢之家計,黨邪醜正,擔當立幟之凶論。究厥情狀,十目所視,而乃於自嶺歸後,忽請以朱書《近思錄》,頒賜嶺南,以爲天聰可欺,奸腸可掩。咫尺丹墀,厭然若眞個尊慕朱子者,安有毁其祠撤其像,而獨尊其書之義理乎?」敎曰:「觀此諸生所懷,驚駭之極,寧欲無言。彼道臣、守令,亦人也,若有秉彝之心,豈至於此乎?屛諸四裔,不齒人類宜矣,而事面極重大,不可輕先處之。時道伯,許以此捲堂啓辭,應問各人處,各別親執嚴覈以聞,毋敢踈略之意,令廟堂三懸鈴行會。此之關係,非尋常獄事之比,惕念嚴覈事,竝爲分付。待其査啓,當施處分矣。」仍諭諸生還入。

3月6日

○壬寅,詣皇壇行禮,齋宿。

3月7日

○癸卯,行皇亶春享,試參班儒武。

3月8日

○甲辰,輪對。

3月12日

○戊申,以南公轍爲判義禁府事。

3月13日

○己酉,詣昌陵,展謁親祭。

3月15日

○辛亥,御春塘臺,行瑞蔥臺,試藝。

3月16日

○壬子,以李得濟爲禁衛大將。

○吏曹判書曺允大,連疏引義而遞,以南公轍代之。

3月17日

○癸丑,以徐榮輔爲判義禁府事。

○兵曹判書金履翼,疏曰:

昨者伏承本曹綿布五十同內入之命,雖不得不封進,而本曹經用,自來不敷,雖當儲蓄有餘之時,決不可酬應於無名之費。故當列朝裕財之世,未聞有此數之內入,臣不敢知今日之用,其所當否果何如,而恐有乖於節用益民之政矣。伏願特寢成命。

批曰:「緜布內帑絶乏,故果命入之。卿果守法,內用雖爲苟艱,竝命還下。」

3月19日

○乙卯,詣皇壇,行望拜禮。

○以李存秀爲吏曹參議,金羲淳爲漢城府判尹,韓用鐸爲刑曹判書,趙尙鎭爲判義禁府事,尹行頣爲司諫院大司諫。

○左議政李時秀,疏陳病狀,乞免,不許。

○禮曹因儒生上言,問議右議政金載瓚後,啓言:「忠烈公黃一皓,當丙子之亂,秉義殉節,忠肅公李晩成,偉功卓節,與辛壬四大臣無異,忠莊公鄭苯,與金宗瑞、皇甫仁,同時三相,樹立相同。請竝施不祧之典。忠文公成三問祠版,不當奉於旁孫,依前移奉於魯恩書院。麗朝忠臣成思齊節行,與曺、林、孟三人同志,請追配於表節祠。」竝從之。

○禮曹啓言:「金海故學生曺秀文妻李氏,奉姑以禮,夫死從殉。其婢淑眞,五度踰嶺,哀訴請褒。請李氏旌閭,淑眞給復。」敎曰:「烈婦、忠婢,俱在一門。依啓施行。」又言:「海西故孝子李喆休,已蒙贈職於先朝,而旋因筵奏,更待後式。請還施。」從之。

3月20日

○丙辰,御春塘臺,行三日製,仍行瑞蔥臺試藝。

3月23日

○己未,左議政李時秀,初度呈辭,命賜不允批。

3月26日

○壬戌,召見吏曹判書南公轍。公轍啓言:「使行書冊之購來,自有禁令,竝與正經、正史,而久不出來。昔日聖敎,出於《稗官雜說》之嚴禁,而竝與經、史而姑令勿爲購來,昨冬旣承下敎,自今行,正經、正史及先輩醇儒文集等書,許其出來。異端雜書、稗乘小說,依先朝法令禁之,以爲區別信令之道,請著爲式。」從之。

○以曺允大爲工曹判書藝文館提學。

○持平黃明漢,疏陳時弊:「公道之不張也,言路之壅閼也,守令之貪墨也,科制之混淆也,民生之困瘁也,請留意奮勵。」批曰:「五條陳勉,俱係當今急務,可不體念?」

3月28日

○甲子,詣儲慶宮、毓祥宮、延祜宮、宣禧宮展拜,王大妃殿、中宮殿,同詣行禮。

3月30日

○丙寅,次對。先是,左議政李時秀,自北關回,奏北靑、端川兩邑民,作鬧官門事,命本道査之。咸鏡監司李晩秀啓言:「北靑府吏全致貞等,謀害官長,作黨入鄕廳,火烙亞官。端川府鄕人金亨大等,逐座首,入官門,持杖上衙,至驅逐該倅。請稟處。北靑府使沈厚鎭,受侮貽笑,端川府使金錫衡,恇怯避匿。請罷之。」備局啓言:「端川之打破政堂,逐出官長,北靑之火燒座首,庭辱邑倅,無異河北叛卒,若有兵器,是亂也。道啓中首惡擬大辟,而端川之入東軒者三人、北靑之辱官長者一人,議以次律,失之太寬。請竝梟示懲頑。」上謂右議政金載瓚曰:「兩邑作變吏鄕,道啓以四人置首惡,卿以八人,竝請一律,無乃過歟?」載瓚曰:「見今紀綱日頹,追逐官長之不足,將犯監、兵使,幾何不爲壬辰鞠景仁之變乎?今日下詢之擧,實出於大德曰生之意,臣豈徒執曰殺之論而然乎?今此斷以一律,亦所以使八路之民,知有名分與紀綱也。」上歷詢諸宰,徐榮輔等,皆以大臣言爲是,從之。以金煐爲端川府使,李德鉉爲北靑府使,竝召見飭之曰:「民俗頑悍,各盡撫摩鎭安之道,可也。」又因刑曹啓,次律以下,竝遠地定配。

○先是,平安監司趙得永,以微事,請罷節度使李光益。備局啓言:「苟非邊情、師律,道臣不得直罷帥臣。帥臣果有所失,則當請令廟堂稟處,而今此直罷,有違體例。請重推該道臣。仍以不得直罷之意,定式施行。」從之。

○召對。

○以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