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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纯祖实录]》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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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二年清嘉慶七年

春正月

1月1日

○癸酉朔,詣孝元殿,行晝茶禮。

○頒賜老人別歲饌,仍命存問,年例也。

1月2日

○甲戌,應資老人下批,百歲者二十八人。

○以任希存爲吏曹參議。

1月4日

○丙子,命安東府使韓用鐸改差。右議政徐龍輔啓言:「用鐸爲嶺南按覈使,復命屬耳。昨日以奉命宰臣,序在方伯之上,今日以道內守令,恭執下官之禮,非所以尊朝廷,嚴禮貌之道。請改差。」從之。

○命竄前承旨蔡弘遠于穩城府,前捕將趙圭鎭于樂安郡,前校理金熙采削去仕版。備局因大司諫兪漢寧之疏,覆啓言:「蔡弘遠,賦性本自癡獃,傳法厥有來歷,爲邪賊餘黨之所瞻依,是不可仍置於郊畿。捕將事,密囑之巨魁,旣被追律,則受嗾之捕將,焉逭其罪?捧現告與弘遠,竝施竄配之典。金熙采之平澤按覈也,伊時傳說之播聞,到今公議之峻發,不可置之,施以削版爲宜。」從之。

1月6日

○戊寅,以李肇源爲吏曹參議,閔昌爀爲司諫院大司諫。

1月9日

○辛巳,行都政。〈吏曹判書徐邁修,參判尹光普,參議李肇源,兵曹判書李得臣。〉以尹序東爲司諫院大司諫。

1月10日

○壬午,敎曰:「漢城主簿李敎源,卽李諭善直輔之子也,何待詞訟?準朔近地守令,今日政差送,俾爲便養。又見仕記,假注書尹久東,亦故諭善得孚之子也。今日政,六品職調用。」

○命以嶺南右兵營餉米一萬石、射軍木代錢三千九百兩零,劃付東萊,以倭館修補也。

1月11日

○癸未,輪對。

○召對。

○實錄堂上洪良浩、金載瓚,以病減下,以趙尙鎭、趙鎭寬、李書九、鄭大容、南公轍、李翊模、尹光普、金羲淳、吳載紹,差纂修堂上。

1月12日

○甲申,勸講。

1月13日

○乙酉,勸講。

○召對。

1月14日

○丙戌,勸講。

○停諸道春操。

1月15日

○丁亥,詣孝元殿,行望祭。

○判中樞府事洪良浩卒。良浩,永安尉柱元後也,文章雅馴,有典則,同時館閣之臣,罕出其右。正廟時,朝議請錢于大國,良浩以箕伯疏爭之。及見格於彼也,世稱文人踈闊,乃有此卓識焉。

○召對。

○備局,以經筵官金日柱疏陳軍、田、糴三政及變科制,正士風,擇邊倅,繕戎備諸條回啓,仍請下諭敦召,從之。

○京各司、各營,進辛酉會計簿。〈時在黃金二百五十七兩三錢一分,銀子四十萬三千七百四十兩七錢,錢文一百四萬七千三百八十一兩零,綿紬一百二十同十四疋零,綿布七千六百九十同三十六疋零,苧布五十五同四十疋零,布子一千十一同三十疋零,米四十五萬六千八百六十二石零,田米九千五百六十一石零,太五萬九千六百十五石零,皮雜穀一萬一千一百六十石零〉。

1月16日

○戊子,勸講。

○召對。

○以徐有鍊爲東萊府使。

1月17日

○己丑,勸講。

○召對。

○以洪羲運爲司諫院大司諫。

○正言吳淵常疏陳典學、制治之要,仍請昏朝日記,更令編輯,本館史草,勿爲洗去。賜批嘉納,尾陳兩事,命大臣,稟處。

1月18日

○庚寅,勸講。

1月19日

○辛卯,勸講。

○召對。

1月20日

○壬辰,次對。大王大妃敎曰:「近觀朝廷擧措,無擔當國事之意,皆以因循彌縫爲事,如此而可做國事乎?先朝聖德,孜孜不已,群下所當爲之事,皆身親爲之,不知玉體之損傷矣。今則主上在沖年,未亡人在深宮,有何所知乎?上而輔翼,下而蕫率,其責專在於大臣,而伈伈泄泄,徒送日月,下詢回啓,或至旬日,如是延拖,許多事務,何以修擧乎?此後則交相勉勵,小事則當日回啓,雖大事,亦無過數日也。國家之設置臺閣,專爲耳目之任也。古則上而君德闕遺,下而朝臣得失,臺閣皆言之,近來則寂無一言,言路之塞如此,何以爲國乎?」領議政沈煥之曰:「此皆臣等之罪也。近來臺疏,皆以『人主一心,萬化之原』爲言,官師相規則無之。大臣以下,苟有所失,則爲臺諫者,皆當論劾駁正,而近來則此風絶無,凡事皆歸之於聖躬導率,其言非不好矣,當今之時,惟當以講學仰勉,外此政事之得失,皆是群下之責,而規正之言,寂然無聞,誠爲寒心矣。」大王大妃敎曰:「此等言,皆當仰勉於春秋鼎盛之人主,而恐非今日切實之言。向來吳淵常之疏,言皆切實,而其中抑僥倖,似指閣屬。向來此輩出送之後,爲御容守直,姑置一二人。蓋不得已如是,而此非御前咫尺出入之人。外間未知此事狀,則此等言,容或無怪。而大抵近來臺言,文具邊似勝矣。」右議政徐龍輔曰:「端本淸源之道,非一朝一夕之事也。必須積累培養,不厭其言之煩複,然後聖學可以成就。當此言路蔽塞之時,竝與此言,而視以文具,不之省察,則豈不可悶。」左議政李時秀曰:「右相所奏好矣。雖似文具,此是進言之第一義,恐不可視以文具而忽之也。」大王大妃敎曰:「近日臺諫,何嘗言守令有不法者乎?亦何嘗言朝廷有闕失者乎?此等當言之事,一切不言,只以萬化之原,責於主上,非以其言爲非也,但在今日,主上沖年,專任群下之時,則恐非切實故也。未嘗以勉君德之言,盡以爲文具也。」

○命罷壯勇營。領議政沈煥之啓言:「惟我先大王,以天縱聖智之姿,政令施措,動法前聖,制作云爲,自合天則。至若壯營之創設,厥有深意之攸寓,不煩大農,而財用自裕,不擾平民,而營制儼成。及夫園寢遷奉之後,作新大邑,制置衛府,以爲內外拱禦之資。夫强榦之圖,五營在矣,固圉之術,列閫備矣。以我先大王,動不踰矩之聖,初元綸音,惓惓於汰冗足食之策,豈欲養不急之兵,增不貲之費哉?誠以精義苦心,別有所在,而規模措劃,不可以不豫也。觀於華城行宮,未老閒亭之扁,聖意所寓,孰不仰認?而不曰內外營,而曰外內營,不曰營司,而曰衛部者,皆所以開視言外之意義。庶幾國人之領會,而不幸天不假壽,竟使千載一有之宏籌大略,不得施焉,每念及此,不覺心肝摧裂。記昔淸燕之暇,諄諄下敎,若曰:『予之此擧,非得已也。今左右暬御,皆出一時權宜,後世不可以此爲法。』筵臣拜稽承聆,至于今玉音在耳。夫忠質損益,各有時義,顯承謨烈,圖非正道。蓋先朝時,則有不得已之精義,故肆有不得已之制置。然到今義隨時異,制合通變,則『一時權宜不可爲法』之敎,正是今日之所當仰體。或曰:『以三年無改之義,姑待來年爲可,』此則未達之論也。改之云者,變革更張之謂也。若夫發揮精蘊,對揚彝訓,使制作之徽旨,垂裕之盛德,竝揭日星,是之謂善繼善述,雖卽日行之可也。臣謹將本營節目錢穀布木區處之策、軍校吏隷歸屬之方,反覆商度,略有頭緖。更爲下詢他大臣及登筵諸宰後,壯勇營持命撤罷,仍令諸臣,會議籌司,就本營節目,卽行釐正,實有合於明先志、闡先美之道。故敢此仰達矣。」大王大妃敎曰:「大臣諸宰,各陳所見。」領府事李秉模曰:「今聞僚相所奏,追惟昔年,愴感如新。而義隨時異,制合道變:『一時權宜,不可爲法』之敎,政是今日之所當仰體者。臣無容他議矣。」左議政李時秀曰:「首相敷奏,雖在今日,與臣等審思熟講,積有時月。今於歷詢之下,豈有他議乎。」右議政徐龍輔曰:「蓋此外內營制置,觀於未老閒亭題扁之聖意,精義所在,孰不仰認?首相所奏,亶出闡明之義,臣於此無容更陳矣。」開城留守金文淳、上護軍李晩秀、大護軍徐有大、刑曹判書黃昇源、廣州留守李敬一、戶曹判書李書九、行護軍南公轍、李漢豐、申大謙,皆無異辭。上曰:「卿等所奏如此,又承慈敎,依爲之。」大王大妃敎曰:「壯勇營事,今聞筵奏,追念昔日設施之意,自不禁愴涕之被面。予雖不言,今日廷臣,孰不知之?然今以汰冗足食爲言,則目今主上幼沖,國勢孤危,其在爲民矯弊之擧,予豈可以事在昔年,徒有難愼,不思所以變通之方乎?況又聞所奏,先朝以『不可以此爲法』爲敎,筵臣多有承聆者云,則尤豈有異議於其間哉?由前由後,不必靳持,依大臣所奏擧行。」

○備局啓言:「正言吳淵常上疏尾陳兩件事,其一,光海時日記,更爲修整事也。國史事體嚴秘,雖未得其詳,此論則蓋已久矣。至今因循,似緣未遑。今適史局方開,纂修伊始,此等事役,勢難一時幷擧。待實錄告功,令春秋館堂、郞,詳細看審後,更爲稟處。其一,史官所修時政記,必爲躬呈,實錄纂出後,仍勿洗草,藏置史庫事也。從前此論,亦非一再,而至于今未嘗行之,則可知其多少窒礙。到今事勢,尤何以創出無前之例。請置之。」允之。

1月21日

○癸巳,勸講。

○大司諫洪羲運疏陳,勉聖學、保聖躬、振紀綱、躬節儉、開言路、恤民隱、愼爵賞、法祖宗八條,賜批嘉納。

1月22日

○甲午,勸講。

○以朴準源爲禁衛大將。

○敎曰:「壯營將撤罷矣,追念昔日,予心當作如何?不可無示意之擧,軍校吏隷中,如有營內逋負者,一幷蕩減,以內下餠肉,再明日首將官,於營中聚會,依犒饋例分饋。」

1月23日

○乙未,勸講。

1月24日

○丙申,勸講。

1月25日

○丁酉,勸講。

1月26日

○戊戌,勸講。

○召對。

○大王大妃,命壯勇內營別庫、外營各庫,幷還屬內帑。大司諫洪羲運、正言洪奭周,皆上疏,言其不可,請出付有司,以示天下財賦,皆歸左藏之意,幷以仰稟慈殿爲批。

1月27日

○己亥,召對。

1月28日

○庚子,召見時、原任大臣、兵、戶判、惠廳堂。上大王大妃敎曰:「以壯營內外別庫,還屬內帑事,日前有所下敎矣。一二臺臣,以此事爲言,外廷之不知裏面者,無怪其爲此言。而近來臺閣寥寥之餘,能爲此言,予甚喜之矣。」又敎曰:「考出文書,可以出給者出給,可以留置者留置,玆成兩度件記,出示卿等,須詳覽也。」又敎曰:「別庫,多以內司及各宮房物力辦置,而近來許多祭享及內外應用之需,皆從此中策應,若盡爲出給,則以內司卽今形勢,實無策應之道。勢將自戶曹擧行矣,不必出新定式,故欲依前還屬於內司,卿等須商量以奏也。」領議政沈煥之曰:「臣等只聞外間物議,不知裏面事勢,而大槪則當陳奏矣。帝王家則無私財,天下之財,皆府庫之財也。必與民共之,無有私藏,然後方可爲正大之道。而叔季以來,始有內帑之名,至于皇明,又有皇庄之名,此非治世之美法矣。」大王大妃敎曰:「內帑,何時始有之乎?」煥之曰:「自唐,始有此名矣。以國朝言之,內需司各宮房所入,先輩名碩,多以出付度支爲請矣。此則今難盡爲變通,而壯營旣罷,諸處屯稅,屬之內司,則當自內司往捧矣。如是則外間瞻聆,當如何哉?內司捧屯稅之說,豈美事哉?若盡爲出給於戶曹,則參量區處,當歸之各宮者,歸之各宮,當歸之各軍門者,歸之各軍門。外此應送諸處者,當一依此例,而經費之應入者,亦當依法進排,事面豈不光明乎?若其中分數,或出或否,則未知於政令,果何如哉?更爲商量處分焉。」左議政李時秀、右議政徐龍輔、領府事李秉模繼奏,皆如煥之言。大王大妃敎曰:「無論內外,皆國家財物也,當用則固當用之,而或慮新定式有弊,所以有還屬之敎矣。旣云爲弊於百姓,則何惜而不爲出給乎?前下傳敎,還收各宮房歸屬,議定區處以奏可也。」又敎曰:「予以目下需用之難,欲加數留置,而主上則每以爲:『旣已罷之,當盡爲出給,何必有所留置乎?』主上春秋雖少,聖德如此矣。」煥之曰:「主上聖意如此,下情不勝感激矣。」大王大妃敎曰:「先朝闕內各處宿衛,皆以壯營爲之矣。今則宿衛之嚴,比昔日尤當自別,而壯營旣罷之後,則宿衛諸處,皆當以武藝別監定立。而聞額數不足,爲二十七名云,武藝別監,當加抄以準此數,而不必新選生踈之人,以本營退出之人,充定其額,則宿衛之慣熟,似當勝於他人,以此擧行可也。」又敎曰:「前日則壯營軍校輩,有因此發身之路矣,今則此路永絶,渠輩必多落莫。局出身窠,依前置之,俾無缺望,外此移送他營門及久勤遷轉之類,必須加意顧恤可也。」

○命故參贊文正公李縡寒泉書院賜額。時,龍仁儒生鄭奎采等,上疏請額,問于大臣,領府事李秉模等以爲:「縡之道學名節,蔚然爲一世之所尊仰。因其祭祀之所,請以宣額之典,多士公議,終恐難遏。」從之。

○命配前縣監李仁行于渭原郡,前掌令李鎭宅于三水府,李儒修于茂山府。先是獻納姜世綸疏論:

李仁行托跡家煥,視作依歸,李鎭宅向年啓語,以徐有防謂之誠忠者,出於爲家煥報仇之計,李儒修綢繆於賊鍾,贐遺於凶銓,傳說喧騰,請屛裔。

批以當詢大臣。備局啓言:「臺疏論列,非比過去之風聞,此等公議,不可不循。」從之。

○命故忠臣贈參判柳後立柳復立,追配晋州彰節祠,故僉使宋文祖,施以貤贈之典。皆以儒生上言,道査後,該曹覆奏而從之。後立殉節於晋州,文祖殉節於嘉靖間北胡之亂者也。

1月29日

○辛丑,召對。

二月

2月1日

○壬寅朔,詣孝元殿行朔祭。

○召對。

2月6日

○丁未,設人日製于泮宮。

○以張至冕爲司諫院大司諫。

2月7日

○戊申,召對。

○兵曹判書李得臣卒。

○備局啓言:「臣等以壯勇營撤罷事,與諸宰連日會本司商確後,都提調、提調、大將、從事官以下將官減革,軍校歸屬之合行事件,別單書入,外營軍制,與該留守商議,衛部之稱,改以司哨,留守所帶使名及摠制以下名號之當爲釐正者,亦幷別單書入。」

○壯勇營撤罷別單。〈官員秩:都提一員、提調一員、使一員減下,從事官一員減下,令吏曹待窠調用,別將二員、把摠三員、善騎將二員減下,哨官十四員,令吏、兵批,次次收用,額外壯勇衛二十二員,幷屬額外禁軍別後司,把摠一員、拜峯別將,兼與別將之號竝爲減下,目別置監牧官一員、牧場凡事句檢擧行兼把摠一員、博川郡守兼減下,別牙兵將二員、古城僉使、鷺梁別將兼減下後,古城僉使還作兵批窠,鷺梁別將還屬禁衛營。自辟臨津別將還屬摠戎廳,漢江別將一員還屬訓鍊都監。將校秩:監官四員,知穀官十一員以上有地處,有資歷者,守令或兩南中軍差送。其次察訪、監牧官,其次邊將,或各營敎鍊官,從願區處,而敎鍊官久勤,統計前仕,次次遷轉。別付料二員,邊將待窠調用,敎鍊官十六員、除本仕牌將八員以上,幷移屬訓局,待窠陞實,而久勤則總計前仕。邊將遷轉,願屬他管者,依願施行。藥房一員、鍼醫一員以上,三營門藥房中,從所願權付,待窠陞實。壯勇衛九十二人,權屬禁旅,統計前仕,每都目三人遷轉。別武士三十三人,從自願移差各營別武士,待窠陞實,而訓局十三人、禁、御兩營各九人。馬醫救療牌將,仍屬訓局馬醫牌將。弓矢人從願,移屬內弓房,付料武士十六人,竝移屬訓鍊都監。軍兵秩:善騎隊二哨,還屬馬兵,待窠陞實。京軍三哨,移屬訓局,待原軍有闕,次次塡代。書字的牌頭,待闕陞實,而其中禁衛營牙兵七十名,還屬該營,左司鄕軍五哨,還屬水原府,別左司鄕軍三哨、別右司鄕軍三哨以上六哨中,廣州二哨,還屬守禦營,龍仁、安山、始與、果川所在四哨,竝當還屬守禦營,而今則四邑軍兵,皆屬水原外營,軍制釐正間,權屬水原府。右司鄕軍五哨,砥平、楊根、坡州、加平三哨,還屬守禦營,楊州、高陽二哨,還屬本邑。牢子一百十八名,巡令手一百十五名,大旗手六十四名,以上幷屬訓鍊都監,待闕塡代,抄擇其善技藝、通兵書者,以爲武藝別監將校陞差之地,書牌待闕陞實。卜馬軍,隨其名色,仍爲移屬,巡牢中扈衛廳軍,還屬本廳,吹皷手八十五名,還屬三營。兼內吹塘報手六十一名,燈籠軍五十九名,帳幕軍五十二名,以上移屬訓鍊都監,書字的牌頭待闕陞實。其中扈衛廳軍,還屬本廳,牙兵五十七名,還屬訓鍊都監,原額四十名外,次次有闕勿補。別將吹手四十名,三司吹手六十名,善騎將標下軍十八名,伺候軍二十三名,以上移屬訓鍊都監標下軍及哨軍,書字的牌頭待闕陞實。工匠牙兵二十三名,分屬各司各營,輜重卜馬軍四十名,分屬各營,拜峯牙兵二哨標下軍二十四名,鄕吹手四十七名,以上從自願還屬守禦廳,餘作牧子。壯別隊一哨,還屬司僕寺,諸員攔後,別武士三十人,員役二十九名,以上設牧後,自該牧從便區處。古城牙兵二哨標下軍五十八名,鷺梁牙兵一哨標下軍二十三名,鄕吹手五十二名,以上竝仍置京畿陞戶,每式年,二十名還屬訓鍊都監,而各軍兵區處間,陞戶姑勿抄上。〉外營軍制釐正別單。〈壯勇外使、行宮整理使一員,留守兼內營與整理所,旣已撤罷,則外使與整理使之名,竝減下,依守禦鎭撫管理使例,以摠理使稱號,令該曹啓下,親軍衛別將兼外軍摠制一員,衛部旣稱司哨,摠制改以中軍,以水使、邊禦以上差擬,而討捕使依前兼帶,從事官所帶管城將減下,亦以中軍兼帶,令兵曹啓下,而摠制兼帶親軍衛別將減下。從事官一員,依三都經歷判官例,改稱摠理營從事官,衛將五員,改以前、左、中、右、後五司把摠,而時任衛將,雖是堂上,姑爲仍存,待後隨窠,以宣薦、堂下有履歷武弁差出,而自本府單望啓下,番將三員,親軍衛別將旣已減下,則番將當分領三列,而不必別設中列,以中列分屬於左、右列,親軍衛改稱別驍士,番將二員改稱左、右列將,以本府及五邑所居堂上有履歷武弁,自本府單望啓下,而一員減下。兼衛將五員,五邑守令兼,四城兼衛將改以別前、別左、別右、別後四司,兼把摠協守衛將改以協守兼把摠,新豊衛將一員改以別中司把摠,禿城衛將一員別將兼改以兼摠,部將六十七員,竝改以哨官,此外將官、軍校名號,皆仍舊。〉

2月8日

○己酉,召對。

○以李秉鼎爲兵曹判書,判義禁府事南公轍爲弘文館副提學。

2月9日

○庚戌,勸講。

2月10日

○辛亥,次對。上曰:「副提學,例不再當館錄云,果然乎?」領議政沈煥之曰:「仁廟丙子以前,文蹟散落,無以考得,丙子以後,皆有載錄。而肅廟朝己巳至甲戌六年之間,副提學李堂揆,嘗再當館錄,而此非可援用之例,英廟以後,至今近百年間,絶無一人再當之例矣。」

○命慶尙監司金履永、左兵使李喆運,拿問嚴勘,以亡命罪人玄慶,久未譏捕,大臣論奏也。

○副提學南公轍陳疏,以館錄之不可再當,乞遞,許之。

○以趙鎭寬爲漢城府判尹,曺錫中爲忠淸道觀察使,南公轍爲慶尙道觀察使,金處漢爲左道兵馬節度使。

2月11日

○壬子,御仁政殿,試春到記儒生。講居首朴宗祐,製居首洪羲玄,竝直赴殿試。

2月12日

○癸丑,勸講。

2月13日

○甲寅,勸講。

○召對。

2月14日

○乙卯,勸講。

○召對。

2月15日

○丙辰,詣孝元殿,行望祭。

○大王大妃敎曰:「今日國事,一委之大臣,而紀綱何以至此?昨日吏判,屢次飭敎之下,終不承膺,政命拖過三日,此重臣之全昧分義,不意如此。大臣請推,失之太寬,百度解弛,職由於此。吏曹判書徐萬修削職,此意傳于大臣。」大臣皆胥命,諭令還第。「

2月16日

○丁巳,月食〈食四分二十四秒,初虧酉正二刻,食甚戌初三刻一分,復圓亥初初刻二分。〉

○先是,持平李允謙疏言:

月前大政後,賓對大臣,以東銓則守令注擬,有失照檢,西銓則初仕排望,未叶物情,有所筵奏。此等事,不可不明言其何事之有失照檢,何人之未叶物情,原望筒一竝勿施,然後人心始服,而政化可淸。此則更詢大臣處之焉。

批曰:「大臣一言,亦爲相規,有何更詢也?」時任三相,聯箚言:

持平李允謙疏語,左右映帶,半在銓官,半在廟堂,或呑或吐,如嘲如弄,終又以下詢爲請,請當該臺臣,施以譴罷。

以事關朝綱爲批而允之。又因修撰李東萬言,加施譴削之典。

○以金達淳爲吏曹參判,任希存爲參議,以三堂俱缺,因下敎廟薦也。

○召對。

2月17日

○戊午,勸講。

○以李書九爲吏曹判書,趙鎭寬爲戶曹判書,李文會爲司諫院大司諫,韓用龜爲全羅道觀察使,金載瓚爲水原府留守。

2月18日

○己未,設慶科庭試文武科初試。

○勸講。

○召對。

2月19日

○庚申,勸講。

2月20日

○辛酉,勸講。

2月21日

○壬戌,勸講。

○慶尙監司金履永,以宜寧縣民家失火,延及倉舍,各穀一千六百石零,民家燒燼一百八十六戶,燒死一人啓。又以寧海等四邑燒戶二百三十八啓。命遣備郞慰諭,別加顧恤。

2月22日

○癸亥,勸講。

○以金羲淳爲吏曹參判,李祖承爲議政府左參贊,趙尙鎭爲漢城府判尹。

2月23日

○甲子,勸講。

○召對。

○冬至兼陳奏正使曺允大等,以自燕離發,馳啓:

兼陳討邪奏覆,禮部奏:『朝鮮國貢使曺允大等,賚貢至京,另有奏本一件,抄錄進呈。該國王以沖年襲封,奉職藩屛,適該國邪匪紏連,謀爲不靖,卽董率臣工,殄除魁黨,寧謐國都,竝將辦理顚末,臚章入告。』覽奏已悉:『惟本內所稱:「邪黨金有山、黃沁、玉千禧等,每因朝京使行,傳書洋人,潛受邪術」等語,此則非是。京師向設有西洋人住居之所,祗因洋人素通算學,令其推測躔度,在欽天監供職,向不准與外人交接。而該洋人航海來京,咸知奉公守法,百餘年來,從無私行傳敎之事,亦無被誘習敎之人。該國王所稱:『邪黨金有山等,來京傳敎』一節,其爲妄供無疑。自係該國匪徒,潛向他處,得受邪書,輾轉流播,及事發之後,堅不吐實,因而捏爲此言,殊不可信。目該國王,惟應嚴飭本國官民,敦崇正道,勿惑異端,自不至滋萌邪慝。至所稱『餘孽或有未凈,恐其潛入邊門,』所慮亦是。已降旨飭令,沿邊大吏,一體嚴査。設遇該國匪徒,潛入邊隘,一經盤覈,卽發交該國,自行辦理,以示朕撫輯懷柔至意,著。禮部將此旨,行令該國王知之。欽此。「

2月24日

○乙丑,召對。

2月25日

○丙寅,勸講。

○以徐有大爲摠戎使,李翊模爲弘文館副提學。

2月26日

○丁卯,御仁政殿,行慶科庭試文武科殿試,文取安光宇等五人,武取趙悅等四十人。

2月27日

○戊辰,勸講。

○召對。

2月28日

○己巳,勸講。

○以李潤謙爲三道統制使,白師誾爲咸鏡北道節度使。

○以徐邁修爲議政府右參贊。

○行弘文錄。〈副提學李翊摸,應敎朴宗京,校理朴命燮,副校理申溆、申龜朝,修撰任厚常。〉五點,朴宗正、朴孝成、李基慶、宋知濂、宋冕載、姜浚欽、洪奭周、呂東植、金邁淳、金啓濂、吳淵常、李好敏、李晦祥、李永老、元在明。

2月29日

○庚午,勸講。

○召對。

三月

3月1日

○辛未朔,詣孝元殿,行朔癸。

○召對。

3月2日

○壬申,勸講。

3月3日

○癸酉,勸請。

○詣孝元殿,行晝茶禮。

3月4日

○甲戌,勸講。

○召對。

3月5日

○乙亥,詣孝元殿,行寒食祭。

3月6日

○丙子,勸講。

○備局啓言:「水原留守金載瓚,昭晣備至,申飭亦屢,一向在外,無意應命,揆以道理,極爲未安。請罷職。」從之。

○以鄭大容爲水原府留守。

3月7日

○丁丑,勸講。

○以李晩秀爲禮曹判書。

3月8日

○戊寅,勸講。

○召對。

3月9日

○己卯,勸講。

○召對。

○義禁府啓言:「北靑府投畀罪人李錫夏,遭母喪,依法典歸葬間給暇矣。今已過葬,請還發配所。」敎曰:「情理可矜,特爲放釋。」

3月10日

○庚辰,都堂〈領議政沈煥之,左議政李時秀,右議政徐龍輔,左參贊李致中,大提學李晩秀,吏曹判書李書九,參判金羲淳,參議任希存。〉會圈。六點,金邁淳,五點,金㙆、朴宗正、趙恒鎭、李基慶、宋知濂、沈鎜、權晙、宋冕載、姜浚欽、洪奭周、宋應圭、呂東植、李東煥、金啓濂、柳烇、吳淵常、徐長輔、李好敏、李晦祥、李永老、李基崇、元在明、尹久東。

○憲府新啓,請寢北靑府投畀罪人李錫夏特放之命,諫院繼發,幷不允。

3月11日

○辛巳,勸講。

3月12日

○壬午,內閣〈提學李晩秀、金祖淳,檢校直閣李始源、金近淳、檢校待敎徐有桀〉會圈。直閣五點,朴宗慶、金邁淳、吳淵常、李永老。待敎五點,李敎信、曺錫正。

○以朴宗慶爲奎章閣直閣,李敎信爲待敎,李堯憲爲黃海道兵馬節度使。

3月13日

○癸未,義州府尹任焴啓言:「盛京禮部咨文以爲:『今據送到漂風難民三十名內,內地民人二十五名,飭令該地方官,回籍安置,其餘異國人五名中一名,在途病故外,均屬遠夷,容服旣殊,言語又無通譯。若由陸路送京,亦未能的指何國,勢必行査往復守候需時,恐非懷遠之意。難夷等,旣經漂至朝鮮,自係相近隣邦,自何處遭亂,諒必記憶。水路方向,若資助舟糧,指示來踪,送至彼國交界,較爲順便。將難夷四名,仍送回朝鮮,仰卽轉達事。』」令廟堂稟處。

3月15日

○乙酉,水原留守,以陵園播植啓,施賞有差。

○備局啓言:「今此漂人,不知爲何國人物,則縱欲貲送,其勢末由。不得不還送漂到地方,待彼船之更來,因便付送,如或不來,則勢將依向化人例,仍作編氓,定差員交付下送于濟州,就官府近處,擇定一所,官給廩料衣資,待其歲月稍久,言語漸通,或從便授業,或隨宜立役,以示朝家懷柔之意。」從之。

3月17日

○丁亥,勸講。

○先是,因嶺南道臣啓,宜寧縣倉燼餘穀八千二百餘石,分給民間,待秋除耗捧上矣。至是,敎曰:「取見摘奸備郞手本,則此穀分給者,太半灰燼云,民情極爲矜惻,折半蕩減。」

○以白師謹爲司諫院大司諫。

3月18日

○戊子,勸講。

3月19日

○己丑,勸講。

○召對。

3月20日

○庚寅,勸講。

○召對。

3月21日

○辛卯,勸講。

○召對。

3月22日

○壬辰,晝講。

3月23日

○癸巳,勸講。

○備局,以御史可合人閔耆顯、朴宗慶、趙萬元、張錫胤、任厚常、鄭來百、申龜朝、金啓濂、李晦祥、元在明、李好敏、李基慶抄啓。

○掌令金圭夏疏,陳時務六條,仍請嚴禁宮人供佛,優批嘉納。

○兵曹以前參議李益恢在任時,有榜目換書,巡將僞帖之罪,査實論啓,備局以貽羞朝廷,繼請嚴勘,從之,配益恢于泗川縣,乃刊政望。

3月24日

○甲午,勸講。

○召對。

○副修撰李晦祥啓言:「故相徐命善,藥院事發之後,連啓未久,遽爾停輟。設使命善功可掩罪,辭或過情,猶當博採物議,明其可停之實,然後方可停之。而及夫慈旨截嚴,蒼黃停啓,少無持難之意,此等臺體,貽羞甚矣。請當該三司,竝施譴削。」批曰:「當仰稟慈殿處之矣。」

○敦諭于右贊成宋煥箕、大司憲李直輔、前掌令宋穉圭、經筵官金日柱。

3月25日

○乙未,勸講。

○召對。

○大王大妃敎曰:「仁元聖后諱辰隔夜,痛慕之懷,豈可抑乎?況仰念昔日止慈保護奠安宗國之聖德,益不勝愴咽之至。追慕之情,今無可展,慶恩府院君家,遣承旨致祭。」

○敎曰:「今年卽景慕宮入學回甲,而明日卽其日也。追念昔日,愴慟倍切,遣承旨,宮園奉審,健陵一體奉審以來。」

3月26日

○丙申,勸講。

○召對。

3月27日

○丁酉,晝講。

○命施洪原縣被燒一百戶,別恤典。

3月28日

○戊戌,勸講。

○設三日製于泮宮。

○副校理金萬淳上疏陳勉,優批嘉納。

3月29日

○己亥,勸講。

○備局,以御史可合人尹行直、洪秀晩、吳淵常、金邁淳、李永老及已經人閔命爀、鄭晩錫、權晙,加抄啓。

3月30日

○庚子,勸講。

夏四月

4月1日

○辛丑朔,詣孝元殿,行朔祭。

○咸鏡監司李義弼啓言:「慶興府荐棘罪人有隣,今三月十一日物故,而該府初不檢驗,循例報來,該府使閔致愼罷黜,其罪狀令攸司稟處。」以慶源府使趙命鎭,差定檢官,依例行檢事。

4月2日

○壬寅,詣孝元殿,行夏享。

○兩司合啓,請物故罪人有隣諸子散配,不允。

○以金日柱爲司憲府掌令。

4月4日

○甲辰,勸講。

○召對。

4月5日

○乙巳,勸講。侍讀官吳淵常啓言:「謹稽本館故規,每於停講之日,入番儒臣,書進故事二條,或附己見,以備乙覽,先朝亦嘗行之。今亦遵倣故規,若値召對之或停,特令儒臣,就方講之書,拈出文義,條錄以進,則在聖上擇蕘之道,亦不無少補矣。」敎曰:「所陳甚好,」從之。

4月6日

○丙午,勸講。

4月7日

○丁未,勸講。

○命故相臣文簡公洪命夏,腏享于驪州沂川書院。禮曹因四學儒生疏,問議大臣,諸大臣言:「故相臣,詩禮正路,淵源于先正臣金尙憲,春秋大義,左右於先正臣宋時烈。至若南宮嚴辭,折彼之飆鋒,澟猶有生氣矣。沂上故墟,有數三大儒俎豆之院,以此陞享,儘合崇報云。」從之。命夏,卽顯廟朝名相也。

4月8日

○戊申,勸講。

○詣孝元殿,行晝茶禮。

4月9日

○己酉,勸講。

○以曺允大爲刑曹判書。

4月10日

○庚戌,次對。召見回還使臣,上使曺允大曰:「咨文進呈於禮部,則禮部以爲『得體矣。』」大王大妃敎曰:「果以得體爲言乎?」允大曰:「彼以今番方物封裹,不用兼使之例,大爲得體。而且曰:『周哥,決非大國之人,而旣有是說,則陳奏誠得體』云矣。」大王大妃敎曰:「凡事當以無頉爲主,而彼或執頉,則不無日後之慮。今番陳奏,誠以此也。」又敎曰:「或有探知洋人之情,而洋人無所言者乎?」允大曰:「臣等旣入彼域,不可不探問洋人之情。而我國之人,無慣熟於洋人者,乃於行中募得一人伶俐者,入洋人所住所謂天主堂,某條探問彼情,以筆談有所酬酢者,此則已爲送示於廟堂矣。大抵昨年鋤治之後,孰不知邪類之爲極惡窮凶?而今番聞洋人之言,則其腸肚相連之狀,尤爲昭然。若未趁卽鋤治,則滋蔓之慮,將不知至於何境矣。至於西洋大舶云云,我國賊招:『以今年正月,洋人當有回答』云,故以此探問,則彼曰:『不知幾萬里水路,豈有裝船送軍之道乎?此則萬不成說之事也。藉使有此計,吾道以慈悲爲主,與物無競,此等之說,萬萬怪駭云矣。』故且以柵中設舖交通一款詰問,則渠以爲:『汝國旣以此事成獄之後,若有設舖交通之事,則三、四年內,必見綻露,此亦不成說云云。』大抵外此節目細瑣事,不能殫奏,而今則大舶柵市等事,似無日後之慮矣。然而設舖事,雖未知日後奸計之如何,而洋人聞我國陳奏之事,氣已沮喪矣。陳奏咨文進呈之後,渠以皇帝判下者,謂之上諭,而頗有懲畏之意云矣。」大王大妃敎曰:「今番陳奏之後,彼言雖如此,暗地設機,安保其必無也。」允大曰:「皇帝判下,極爲順便,渠必有懲創之道矣。」大王大妃敎曰:「日月如久,則雖未知如何,而今若有懲戢之意,目下則似無慮矣。」

○以金觀柱爲廣州府留守。

○召對。

4月11日

○辛亥,勸講。

○召對。

4月12日

○壬子,勸講。

○召對。

4月13日

○癸丑,勸講。

4月14日

○甲寅,召對。

○獻納崔時淳疏論:

修撰李永老,與李義弼有世嫌,其主試也,冒嫌赴科,請永刊玉署。

又論前驪州牧使金熙朝不法狀,請施刊削,批曰:「令廟堂稟處。」廟堂言:「李永老事,太似峻刻,置之。金熙朝事,令道臣査聞。」從之。

4月15日

○乙卯,詣孝元殿,行望祭。

○召對。

4月16日

○丙辰,晝講。

○命辛、壬死禍人金龍澤、李喜之、李天紀、沈尙吉、鄭麟重等五人幷贈職,宮人墨世,贖還舊第。先是,大司諫白師謹,以此事疏請,命詢大臣。備局啓言:「群凶之謀犯儲位,大起誣獄,戕害一代之忠藎,公、卿、大夫,以至章甫、閭井,慘禍毒焰,靡處有遺。逮夫英廟朝乙巳之初,褒顯四大臣之偉烈,建祠于江上,盡雪群冤,大慰幽明。及當先王朝己亥、壬寅,益闡義理,加以爵謚,當時爲國效節之家,無復餘憾矣。惟彼五士人,雖蒙錄後之恩,猶闕褒贈之典,公議抑菀而未伸,義士激昻而揮涕者亦久矣。謹按先輩之定論,有若故掌令閔翼洙之言曰:『世之自謂淸論者,皆以壬獄冤死之儒生,爲布衣出位,不能潔身,人或從而和之。然凡事當論大體。向來誣獄,旣是凶徒之所鍛鍊,而五人之捐身效力,出於安宗社護聖躬,則只當以一忠字斷之,他不須論也。且此皆巨室大族,世受國恩之人也。苟見宗社之將亡,而有可以斡旋於安危之際,則其不憚於濡足焦髮,號呼奔走者,政亦人臣之職耳,何可非之?況誣獄之以五、六儒生爲根柢者,實出誣陷儲君之計,則此與今日聖誣,自當相關。此而不能快伸,則聖誣終無可辨之日,豈不痛哉?彼外假蕩平,欺蔽上下者,自謂與鏡、虎不同。然其所爲,無非傳法於鏡、虎者,其情狀尤狡惡。蓋欲竊取祿位,則莫不以鏡、虎爲逆,壬獄爲可雪。而必留置若干儒生於獄案,目之爲獄,以證壬獄之非誣,將使君父,無以解脫,來世之疑士大夫,何可與此輩同朝?而名爲士類,旣不免比肩而仕,則便謂此輩,異於鏡、虎,而自不覺其同歸於亂逆之黨,其亦可哀也。』夫翼洙,閔文忠之從子,當世之大儒也。其所論如此,則五人之無可疪,而有可褒之節,宜爲百歲之公案也。至於宮人墨世,以閭巷之女子,秉忠盡節,視死如歸,其有功於護聖躬扶宗社之地者,豈不烈烈無愧於古之奇男子者哉?諫臣所請五士人褒贈之典,特賜允從,仍令該曹,訪其後孫,幷卽錄用。墨世則贖還舊第,移旌其門,其旁孫之主香火者,亦令攸司,爲相當役窠區處之地。」從之。

4月17日

○丁巳,召對。

4月18日

○戊午,勸講。

4月19日

○己未,勸講。

○以吳鼎源爲司諫院大司諫。

4月20日

○庚申,晝講。

○召對。

○命安東營將金致晙拿問。嶺南暗行御史權晙,戴罪按廉,以致晙錯認御史以假繡衣,欲縳之,御史未復命,先爲狀啓也。

○以申獻朝爲江原道觀察使。

4月21日

○辛酉,勸講。

○召對。

○輪對。

4月22日

○壬戌,晝講。

○召對。

4月23日

○癸亥,勸講。

○以金達淳、徐美修差實錄堂上。

4月24日

○甲子,晝講。

○召對。

○以鄭周誠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4月25日

○乙丑,勸講。

○禮曹,以孝元殿大祥,諸臣易服,問議于時、原任大臣,大臣皆以爲:「深染灰色之爲何樣色品,未有明據,而王朝之禮,蓋以遵舊章爲貴。丙午、戊戌節目,旣以玉色及淺淡服載錄,則今不可異同。且自上御黲袍,卽淺靑色,諸臣亦當從上服。依先朝已行之例,以淺淡服磨鍊,恐爲合宜。」敎曰:「依議磨鍊。」

○召對。

4月26日

○丙寅,晝講。

○召對。

○命故儒臣韓元震不待諡狀賜諡,大臣因前掌令金日柱疏請而稟之也。

4月27日

○丁卯,勸講。

○以李晩秀爲判義禁府事。

4月28日

○戊辰,晝講。

○召對。

4月29日

○己巳,勸講。

○以李存秀爲議政府檢詳。

五月

5月1日

○庚午朔,詣孝元殿行朔祭。

○護軍尹弼秉等五十一人,聯疏請家煥、哲身、承薰、樂敏孥籍之典。批曰:「先朝每以明正學,爲闢異之本爲敎,此正今君臣上下,所共祗服。惟望諸臣之益懋正學,以衛王室。而孥籍追律之禁,卽是兩朝成憲。」不允。

5月3日

○壬申,校理徐長輔疏言:

臣於諡坐之後,始考掌故文蹟,則尹德駿辛巳一疏,營護凶黨,背馳大義,節惠之典,初非可擬。況其諡望,極其踰濫,請原望勿施。

批曰:「旣參諡坐,追有疏引,未免顚倒,」罷職。

5月4日

○癸酉,禮曹判書李晩秀啓言:「祔廟之禮,謹稽《五禮儀》及《喪禮補編》,皆以遇時享,乃祔載錄。而列聖朝禫祀,若値仲朔,則皆於禫月兼行。英廟朝下敎,有曰:『禫月若値四孟朔及臘月,兼行五享,以遵禮文。若値仲冬,則亦兼行於臘享,春、夏、秋三季朔踰月則一也,亦依仲冬例,待大享兼行,春、夏、秋仲朔,則將踰兩朔,難以徒守禮文,一遵近規事。』載於《補編》《受敎》條,先朝戊戌禫月,在於五月,故祔廟大享,仍行於當月矣。今番禫祀,卽秋仲朔,依英廟受敎及戊戌已例,祔廟吉日,請禫月內擇入。」上詢于大臣。左議政李時秀曰:「此事旣載於《補編》《受敎》。臣等與禮堂有考稽往復,而問于首相,亦無他見,依《受敎》擇日,似合宜矣。」右議政徐龍輔曰:「英廟受敎,旣在《補編》,戊戌已例,又爲明據,今無容他議矣。」從之。

5月5日

○甲戌,詣孝元殿,行端午祭。

5月6日

○乙亥,召對。

○禮曹以孝元殿山陵祥祭後,竝停朝、夕上食,而朔、望祭薦新,依宗廟例,入番宗室減下啓。

5月7日

○丙子,勸講。

○正言姜時煥疏言,尹德駿議諡事,請徐長輔罷職還收、副應敎朴宗京施以刊削、參坐玉堂幷施譴罷。仍及向年追奪罪人濟恭議諡時,沈奎魯、金翰東之疏,無非凶言,負國黨逆,請江陵府使沈奎魯、前承旨金翰東,幷施屛裔之典,不從。

○召對。

5月8日

○丁丑,備局,因大提學李晩秀上疏,啓言:「其疏以爲:『庭配會圈之法,大提學列書相臣當圈之人,則大臣以下完圈,而臣之先臣,在先朝,位至三事,臣可以手自列書乎?』云矣。蓋其私義,固不欲參圈,文衡體重,不宜輕遞。依英廟丙午故事,以兩館提學擧行。」從之。

5月9日

○戊寅,勸講。

○召對。

5月10日

○己卯,勸講。

5月11日

○庚辰,勸講。上謂大臣曰:「議號,望日當爲之,而王大妃殿,過爲辭巽,不欲勉循矣。」領議政沈煥之曰:「此是慈聖謙挹之盛意,而決不可奉承矣。國朝應行之典禮,豈可不按例擧行乎?」禮曹判書李晩秀曰:「今番議號,與上尊號有異。國朝典禮,列聖朝卽阼後,卽爲尊崇,三年後設都監擧行,非創行也。慈殿固辭之擧,想未及洞燭此典禮而然矣。」上曰:「屢爲仰請,尙此靳許,下情甚悶矣。」

○禮曹以孝元殿祥後禫前,朔望殷奠及秋享大祭親行時,哭臨磨鍊啓,依《補編》《受敎》也。

○召對。

○以尹光顔爲吏曹參議,李翊模爲弘文館副提學。

5月12日

○辛巳,勸講。

○時、原任大臣及禮堂請對,召見。領議政沈煥之曰:「昨伏承筵敎,慈殿撝謙之聖意,臣等豈敢不仰認?而此是應行之典禮也。貞熹聖妃以後,列聖朝未嘗不行,而今慈敎如此,臣等不勝罔措,玆敢相率登筵,更爲仰稟矣。」上曰:「國朝四百年不可廢之典禮,予亦知之,而慈殿一向謙挹,至於却膳涕泣,誠不勝悶迫矣。」領府事李秉模曰:「今玆議號,非闡揚發揮也,卽尊爲王大妃殿之禮也。故初不仰請,而禮曹直爲擧行。慈殿聖意,雖出於撝謙之德,而應行典禮,豈可廢乎?」禮曹判書李晩秀曰:「此非大臣請對之事,如是相率仰籲者,已違按例擧行之本意。雖以近事言之,戊戌年上號時,大王大妃殿,亦已受之,此非如是謙讓之事矣。」上曰:「慈殿有所執而然。先朝不受徽號,故今不得勉循爲敎矣。」右議政徐龍輔曰:「雖以列朝已行之例言之,仁廟未嘗受徽號,而莊烈大妃受之,孝廟未嘗受徽號,而仁宣大妃受之,顯廟未嘗受徽號,而明聖大妃受之,此豈非今日所嘗繼述者乎?」晩秀曰:「先朝二十年,不受徽號,卽千古帝王所未有之盛節也。臣等不勝欽仰,亦嘗奉承矣。今此下敎,如非不可廢之典禮,則臣等雖無似,豈不思所以將順之道乎?」上曰:「當自內更爲仰勸矣。」

○賓廳啓言:「臣等伏聞朝筵下敎,以議號事,王大妃殿下,過費慈慮,至於不御常膳,驚遑抑鬱,相率求對矣。及登前席,伏奉聖敎,慈旨謙挹,專以昔年不受徽號爲敎。臣等於此有可以仰復者矣。嗚呼!以我先王高出百王之盛德、大業,光御二十五載,群臣不敢言聖。夫摹繪天日,刻劃金石,卽薄海輿情之所同願,而前後盈庭之籲,讓而不有,曠古之盛節,撑宙之大義,每仰以思之,嗚咽莊誦,百世不忘。今我慈聖,體我先王之德,有此執讓之音,臣等固當欽仰將順之不暇。而第伏念列朝故事,每於卽阼之初,先擧尊崇之禮,所以辨統序正名位也。若其設都監上冊寶,則必待三年制闋,祔廟禮成之後,而又必以徽號二字,幷上於上冊寶之時。蓋有是位則有是禮,有是禮則有是號,位號、尊號,其事雖殊,其義則同。粤自成廟辛卯,至我先朝戊戌,一未嘗不行焉,亦粤我聖母、聖后,一未嘗不受焉。考之《璿譜》、《寶鑑》、史乘、掌故之書,可按而知。而是禮也,春曹之臣,按例稟旨,差出敦匠諸臣,臨期擧行,而初無賓啓庭請,蒙兪乃行,如揄揚功德,賁飾休慶之事,則此實祖宗相傳之成憲,國家應行之古禮。廼者兩東朝議號,亦出於監成憲遵古禮而已,則在上而固不可以謙讓,在下者,亦無事乎陳請。至於追惟昔年之敎,惟我莊烈、仁宣、明聖三聖母故事之又符今日,臣等已畢陳於俄筵。尤豈非我慈聖所可繼述者乎?嗚呼!流光如駛,終祥奄屆,靡逮之聖慕方新,如喪之普慟尙切。臣等此言,苟或一毫近於豐亨豫大之義,則忍於此時,張皇陳瀆,以戚我慈心哉?吉日已涓,大禮將擧,不敢遲待,更此聯籲。伏乞勉回慈聽,亟降兪音。」批曰:「以此賓啓辭意,仰達也。」大王大妃敎曰:「予當自內勸勉,諸臣使之退去,卿等退去。」

5月13日

○壬午,賓廳再啓。批曰:「連爲仰勉,而尙未得請,悶迫矣。」王大妃以諺書下敎于賓廳曰:

未亡人,苟延頑喘。逢此時崩隕冤號之中,聞禮曹援據典章,將欲上號,而實有不敢安受之義,導達主上矣,至有賓啓之擧。大臣諸臣,何不悲予之心,而察予之情乎?非不知四百年典禮之重,先朝臨御二紀,未嘗一受徽號,非爲謙挹而然也,斯有精義在焉。雖他日傳授之時,決不許稱美之擧爲敎,玉音丁寧,尙若在耳,在廷親臣,想承聞矣。未亡人今日所處之位,卽先朝他日所擬之地,今若迫於群情,受先朝所不受,他日將何顔,見於先王乎?未亡人情事,若不如此,則國家常行之禮,何敢辭巽乎?四百年典禮自典禮,先大王曁未亡人精義自精義。今日則精義典禮,竝行不相悖。他日則決不可以未亡人一人精義,爲援據之例。大臣、諸臣,皆知悉此意,察予切悲,使未亡人,俾有歸見之顔。

5月14日

○癸未,以趙鎭寬爲藝文館提學。

○召見時、原任大臣。上曰:「連爲仰勸,大王大妃殿,亦自內勸勉,而尙未得請。王大妃殿之以精義謙讓,大王大妃殿之以典禮勸勉,俱爲欽仰,而明日議號,似難趁期擧行,下情極爲悶鬱矣。」領府事李秉模等,連爲陳請,上曰:「當仰稟下敎矣。」

○大王大妃敎曰:「自賓啓以後,自內勸勉,不啻縷縷,而終始固辭,無勉回之路。蓋以先王精義,爲處義之端,見昨日所下王大妃殿諺敎,則廷臣亦可以備悉本意矣。然則亦不可徒守典禮,不知闊狹,其依王大妃殿所敎,以爲成其德美之地。至於予之所處,雖與王大妃殿有異,前日所受已太過,每一念之心常歉愧。況今當此不敢當之地,夙夜憂懼,惟恐其不克負荷。此雖循例之事,亦揄揚之擧也,亦豈可晏然受之乎?議號一事,亦令有司,勿爲擧行事,分付。」

5月15日

○甲申,詣孝元殿,行望祭。

○賓廳啓言:「今日卽議號吉日也。自伏承王大妃殿諺敎、大王大妃殿慈旨,始而欽頌激仰,感涕自零,終焉抑塞悶鬱,莫省所措,相率求對,擬請勉回。日已向夕,未蒙召接,玆不得不疾聲而齊籲焉。大昨慈敎所遵者,先王之志事也,所闡者先王之精義也,惻怛之溫音、卓越之盛節,有可以揭日星貫金石。乃我太母,權衡於邦禮之外,體究乎天理之極,渙發明命,誕就德美,俾我慈徽于先王有光,猗歟盛哉!百世之下,欲識先王精義,則當求乎東朝執謙之敎,欲明東朝大德,則當觀於太母勉循之旨。臣等躬逢盛際,獲覩兩聖母所作,爲出尋常萬萬,何敢膠守舊制,一向煩瀆,徒貽諒陰哀疚中酬應之勞乎?第伏念,昨日慈敎中:『議號一事,勿爲擧行』之命,相顧驚惑,誠非臣等意慮之攸及也。嗚呼!惟我大王大妃殿,德配任、姜,功高勛、華,翊聖躬而奠安宗社,秉大義而肅淸區宇,二字徽稱,固不足以形容萬一。而今玆議號之擧,非揚徽闡美之事,卽我家四百年祖宗相傳之應行典禮。慈聖旣照燭無遺,而初則自內勸勉,期回謙德,今又莫重大禮,幷命停行,義而失宜,非義之至也,謙而過中,非謙之盛也。慈聖此敎,無或失宜而過中乎?列朝故事,臣不暇歷擧,戊戌之於今日,不過二紀之近。所已上號於我先王卽阼之日者,今若停行於我聖上繼序之初,則邦典有闕,國體亦損。苟殿下更以此事理,反覆開導於三朝之際,則以我慈聖止慈之德,豈不深體殿下之心,而勉循殿下之請乎?至於慈意所在,臣等豈不仰認,而初元上號之法,實始於貞熹聖母。維時聖母,光御簾帷,前聖後聖,其揆一也。只守撝謙之志,不念繼述之道,是豈臣等所仰望於慈聖者哉?伏乞亟請慈旨,勉循群情。仍命有司,遵古禮擧行。」

○時、原任大臣及禮堂請對。上曰:「屢爲仰勉,未得回聽。故今始召見,而大王大妃殿,亦不肯許,何以則好耶?」領府事李秉模、領議政沈煥之、左議政李時秀、右議政徐龍輔曰:「臣等率禮堂請對,專爲此也。王大妃殿秉義撝謙之德,大王大妃殿成其德美之敎,俱不勝莊誦感激。而至於大王大妃殿議號,亦勿擧行之敎,臣等非不知謙挹之聖德,而不當謙而謙,亦非德之盛也。議號吉日,今將虛過,俄者賓啓,未及承批,而入侍有命,相率登筵矣。」上曰:「仰勸則豈不爲之耶?」秉模等曰:「是禮也不過二字之上而已。雖非是禮,金寶、玉冊,則自當上之,今於當上之冊寶,加此二字,有異於揄揚功德,則初非張大豐亨之事也。且上冊儀章,不可因此而廢之,則此卽是國朝常禮之不容已者,其不當撝謙也明矣。伏未知慈意何爲而如此耶?下情甚抑菀矣。」禮曹判書李晩秀曰:「大臣已奏,臣則無可達之辭,而臣方待罪掌禮之官,有國大事,莫過於典禮。若使祖宗典禮,或因今日而有所欠闕,則豈不萬萬未安乎?殿下踐先王之位,行先王之事,一遵祖宗古禮,以爲繼述之道,是臣區區之望也。」上曰:「更當仰勸矣。」

5月16日

○乙酉,賓廳再啓。大王大妃敎曰:「再昨旣降敷心之諭,則不思將順之道,反爲張大之擧,豈不慨然乎?雖以時月爭之,決無回聽之理。況今主上哀疚中,多日酬應,亦豈不切悶乎?卽爲撤退,以便予心。」賓廳三啓,批曰:「東朝方有入侍之命矣。」大王大妃,命時、原任大臣入侍,敎曰:「今番議號之說,聞已屢日,而初不留心,故任置之。蓋上號一事,在王大妃殿,則係是應爲之事,而予若先言予不欲受,則恐有妨於王大妃殿應受之禮,當初之不爲分別言之者此也。再昨所下諺敎中,已備悉予意,卿等庶可領會,而又何如是張大乎?君臣上下,誠信相孚,然後情志可通。始也,主上爲國朝典禮,縷縷勸勉,而王大妃殿不欲受之,故主上用慮太過。予則非但爲典禮也,爲悶主上之用慮,亦爲勸勉,而王大妃殿,欲闡先王之志事,斷然以不受號爲定。非但其言之爲是,其意將以明先王之精義,則不有勝於進號揄揚之擧乎?故予果從之,成其德美矣。」仍掩抑良久,又敎曰:「王大妃,是應有之位也,至於大王大妃,非應有之位也,而卿等輒以國家常典爲言,恐是未達之思也。予於丙申以後,賴先王孝養,頑忍支保,而奄當此時,受此大王大妃之號,是豈予樂而聽之者乎?」又掩抑移時,敎曰:「主上沖年哀疚之中,顧今終祥,隔無餘日。君臣上下,同情悲慟,如此之時,主上悶予之不聽進號,自朝至暮,過爲用心,予甚悶惜。卿等何不闊狹於此,而鎭日聯籲,致煩酬應乎?昔在英廟晩年,中壼不可虛位,故予踐坤殿之位,而壬辰、丙申兩年,連受是號,而此則從夫之義也,非予樂其揄揚而然也。戊戌年亦受之,而此則依故例爲之之事云,故予果無一辭受之矣。其後予雖不肯,先王每以和顔怡聲,務積誠意,勸勉不已,故誠孝所感,予又不得已受之矣。今之時,則與前有異,何可無所分卞,而徒用故例哉?」因掩抑下敎曰:「先王聖壽,未滿五旬,奄遭此境,予當不敢當之地,夙宵憂懼,常恐祖宗陟降之靈,視予爲如何。由是戰戰兢兢,竊庶幾有歸拜之顔,而猶懼不克負荷,尙何以晏然受此二字之號乎?決非如是之事矣。且此時異於他時,卽先王齋居之時也。」又掩抑下敎曰:「先王無一日南面之樂,予嘗悲之,此時此慟,尤有倍於先王在宥之時。設使笑而廳之之事,不當如是煩請於此時,況此不肯之事乎?始也,爲王大妃殿應受之地,故予未有下敎矣。終焉,王大妃殿不受之義,果是矣,故予遂從之。主上眞情仰請,屢屢懃懇,以予貴惜之心,若有一分可受之意,則豈不顧主上之誠意而勉從乎?卿等終不信予之故如許耳。予於其間,有何不信之事,而卿等如是乎?予本多病,若以不欲爲之事强之,則病輒有加,卿等何不諒予之心乎?」領府事李秉模曰:「俄下諺敎,以『雖爭以時月,決無回聽之理』爲敎,臣等聚首相顧曰:『慈聖殿下前後政令、辭敎,無不以誠信二字爲主,今此下敎,若是丁寧,似難回聽矣。』」奏未竟,大王大妃敎曰:「卿等似若未曉予意,故俄下諺敎矣。見此諺敎,又入再啓,實爲慨咄。予之所執,豈不是乎?且予必欲强勸於王大妃殿,則豈無其道,而旣以先王精義爲言,則國朝故例,有所不暇顧矣。」領議政沈煥之曰:「王大妃殿,特以精義不受徽號,而慈聖殿下,亦以成其德美爲敎,則主上何以勉回慈聽,臣等亦何敢更思仰勸乎?至於大王大妃殿徽號,則揆以邦禮,有不可已者。粤自貞熹王后時,始有大王大妃殿上號之禮,而謹稽列朝,亦嘗屢次行之,匪今斯今矣。」左議政李時秀奏略同,大王大妃敎曰:「予設或以過擧出此言,予以此長時傷痛于中。故存乎中而發之言辭。君臣之間,是何等相親之故,有此敷心之言?此言或非耶?予若以一婦人,處在深宮,則豈有施措之跡?而不幸此時,主上幼沖,政事有不得親自裁決,故不得已當此不敢當之地,爲之參聽而分勞,予以是小心兢業,不敢一時放過。以此憂懼之心,卿等何不諒之乎?王大妃殿所執之精義旣如彼,予之所處垂簾,非常有之事,來後亦不必取以爲式矣。」右議政徐龍輔曰:「慈聖殿下,旣以不受徽號爲定,則思量於慈衷,下詢于臣隣可也。」語未畢,大王大妃敎曰:「予旣以存諸中之言言之,則從之可也。且婦德,本自無非無儀,敎令不出閨闥之外,乃其常也,而不幸此時,旣當出辭令之地,予欲不受號,則斯不受而已。豈有不可爲之理?藉使君上,不肯受尊號,則群下豈敢不從乎?」龍輔曰:「臣等雖愚迷,豈或以不當爲之事,縷縷陳請乎?第俄者下敎,有非臣等所敢承聆者也。」大王大妃敎曰:「卿等旣以予言爲不是,則予以不是知之矣,而今日再啓之擧,卿等亦不是,卿等知之乎?」龍輔曰:「上號之事,始於貞熹王后之時。貞熹王后世次,在睿宗、成宗之上,故貞熹王后所當之地,與今日慈聖殿下處地同符矣。且我孝廟、顯廟、肅廟三朝,治化淸明,群賢登庸,上而典章畢擧,下而禮儀罔缺。其時莊烈大妃、仁宣大妃,亦嘗受徽號矣。」大王大妃敎曰:「莊烈王后、仁宣王后,則非如予今日所當之地,而予則今當接臣僚出敎令之地矣。若不當此地,則亦當無一辭受之。如古昔兩聖母之爲而已,豈復有言乎?予有何可稱之德,而前之所受,亦已多矣,此又與貞熹聖母始受號之時有異矣。時異則事異,事異則宜有變通,而不思所以闊狹之道,一直强請,至再至三可乎?」煥之曰:「臣等所請,乃祖宗朝典章間事也,大人主爲德,莫大於敬天也、敬祖宗也。尊祖宗當如敬天,故古人云:『欲法堯、舜,當法祖宗。』臣等愚意以爲『祖宗朝典禮,其將從此而曠廢,其所關係,較重於德意之承順,』故爲是之懼,有此陳懇不已矣。」時秀曰:「爲臣之道,規陳闕失爲上,至於揄揚德徽,不如規諫,臣豈不知順謙德,有勝於揄揚徽號乎?」奏未畢,大王大妃敎曰:「隨時而事異,故其所以處之,有經法焉,有權道焉,豈可一味膠守,不思變通乎?其在上下相信之道,上之所令,苟爲可聽,則下之人,一言聽從爲可。而初不欲張大之事,如是張大,其可乎?且進號一款,豈有益於事乎?有補於治乎?卿等勿復爲如許文具之事也。」煥之曰:「臣等所懇,典禮爲重,故一啓再啓,不知止矣。今登筵席,慈敎若是諄複,臣等豈敢更爲仰請乎?」於是秉模等,同時起伏曰:「臣等到此,將順之外,無他道矣。」煥之又奏曰:「議號之禮,雖不得擧行,玉冊、金寶,當如例上之矣。都監稱號,以尊崇都監設行,而日字尙遠,臣等退出,謹當博考典禮,後日登筵,更爲稟處矣。」上曰:「依此爲之也。」

○以徐有鍊爲東萊府使。

5月17日

○丙戌,勸講。

○大提學李晩秀以藝提僚嫌乞遞,許之。藝文提學趙鎭寬,亦引嫌遞。

5月18日

○丁亥,勸講。

○以金祖淳爲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黃昇源爲藝文館提學,前望點下也。

○以鄭忠達爲咸鏡南道節度使。

○召對。

5月19日

○戊子,勸講。

○以金觀柱、李魯春、韓用鐸差實錄堂上。

5月21日

○庚寅,詣孝元殿,行朝上食。

5月22日

○辛卯,勸講。

○以李秉鼎爲判義禁府事。

5月23日

○壬辰,召對。

○命司圃署提調趙尙鎭削職。孝元殿享官安昌君燝罷職,郞官幷拿勘,以山陵薦新瓜子,未能及期封進也。

5月24日

○癸巳,勸講。

○大王大妃敎曰:「聖學將就,《書傳》畢講,」賜勸講大臣以下紬緞有差。

○召對。

5月25日

○甲午,次對。大王大妃敎曰:「聖學,自數年來,漸至將就,自內公事之暇,罕有不讀書之時。向見著述文字,所秉甚正,所知甚廣,此是莫大之慶事。故其奇喜之心,一欲諭之於大臣矣。」領議政沈煥之曰:「向日右相之登筵,仰覩御製文字,出而傳于臣等,得以伏聞矣。聖學日臻高明,此誠萬年無疆之慶也。而今以志慶之意,猥蒙賞典,下情不勝慶幸矣。」

○命尊崇都監,合設於祔廟都監。

○領議政沈煥之啓言:「二品官之追贈其先,天官、地部、銀臺、玉署,各有攸當,而至於風憲之長,係是常格之外。此後受贈之人,苟非抄選南臺,毋得贈以大司憲事,定式施行。」從之。

○召對。

○大提學金祖淳疏辭三館新命。批曰:「以卿文學地望,實合是任。況文苑故事,未有以前望爲辭者,卿何獨强引也?」

5月26日

○乙未,以任希存爲吏曹參議,李祖承爲漢城府判尹,趙宅鎭爲慶尙左道水軍節度使。

○召對。

5月27日

○丙申,召對。

5月28日

○丁酉,禮曹啓言:「祥祭後,自上燕居服色、笠子及淺淡服、靴子,問議于時、原任大臣、在外儒臣,則領府事李秉模、領議政沈煥之、左議政李時秀、右議政徐龍輔以爲:『先朝戊戌筵敎,有以仰深究禮意,斟酌《補編》之聖意,幸行賓對之御黑笠、燕居時之御白笠袍帶,實合從先從厚之義。至若癸丑受敎之用黑靴,未敢知幷指祥後服色而言,則一依《補編》所載,用白靴,庶不至於違禮矣。』右贊成宋煥箕、大司憲李直輔、副司果宋穉圭、掌令金日柱以爲:『臣於禮學,素所昧昧,則今此朝家莫重儀文,何敢臆對乎?然國朝儒先之說,則有可稽者。《通解續》祥祭變服註云:「祥祭服、朝服,縞冠,旣祭服素縞、麻衣。」《雜記》疏曰:「祥祭着微吉之服,祭訖反微凶之服。」蓋朝服、縞冠微吉,而素縞、麻衣微凶也。此誠難準以我國服制,然以國俗服色言之,則祥祭用玉色,祥後用白衣,恐合於《雜記》微凶、微吉之說云云。然則《補編》所載笠,用白之文,正得禮意矣。且伏念,《朱子家禮》喪期,以自喪至禫,二十七月爲準,故不改孤、哀之稱,而國俗禫前服色,一皆用白。此雖士庶家所行之禮,其以二十七月爲準之義,則是禮之大經也。上下貴賤,似無異同,而況燕居異於視事,則笠袍帶之皆用白色,何害於從厚之義乎?至於幸行、賓對,自與燕居有異,則權用黑笠,恐無害義,淺淡旣是微吉之服,則靴亦用黑,亦恐於禮無妨』云矣。請上裁。」敎曰:「祥後燕服,依戊戌筵敎磨鍊,淺淡服靴子,亦依癸丑受敎爲之。」

○敎曰:「勸講入參大臣以下諸臣一百二十六人,各賜先朝《御定四部手圈》一件。

5月29日

○戊戌,召對。

○全羅左道暗行御史張錫胤書啓論,南原府使李榮運、寶城郡守崔翼、獒樹察訪金履垕、全州前判官鄭持容、高山縣監李在純、任實縣監李羲耆、稷山縣監李明翼、前左水使李東善等不法狀,竝拿問勘律。別單,陳校院、生徒保屬、稧房釐革事、田政査陳事、糶糴八弊矯革事、鍮尺準式事、諸邑五家統察飭事、貢木升尺一遵定式事,令廟堂,從長採施。

5月30日

○己亥,召見差祭大臣,上命下大司諫吳鼎源疏,敎曰:「諸大臣覽之可也。」領議政沈煥之曰:「疏中所論,卽故奉朝賀金鍾秀長書中五條凶言事也,所請,卽金載翼設鞫行恁孥籍事也。」上曰:「予姑未詳於此等事,似此之疏,姑且勿爲似好矣。」上曰:「近日祝文,不讀御諱,何也。」煥之曰:「讀祝之際,有所不敢,口中低微讀之,遂至於不讀之境矣。臣於英廟朝爲大祝,亦嘗讀之。」左議政李時秀曰:「小臣曾爲大祝時,先朝以低讀,有所飭敎。故臣其後連爲高聲讀之矣。中間一大祝,誤讀御諱,故有嚴敎,其後爲大祝之人,不勝惶悚,遂復低讀矣。」右議政徐龍輔曰:「臣爲大祝之時,連爲讀之。祀享旣是壓尊之地,則讀之爲宜,低讀還爲惶悚矣。」上曰:「大祝今適登筵,自明日爲始,使之讀之可也。」

○內閣寫進先朝御定《大學類義》十冊、《周公書》四冊、《莊陵史補》三冊、《軍旅大成》三冊,而《宋史筌》六十一冊、《朱書分類》六冊、《左傳彙類》四冊,前已繕寫,故一體粧䌙以入。

六月

6月1日

○庚子朔,詣孝元殿,行朔祭。

○禮曹啓言:「來八月初一日,孝元殿朔祭與禫祭相値,依禮文,只行禫祭。」從之。

6月3日

○壬寅,召對。

○京畿暗行御史金銑書啓,論驪州牧使金熙朝、長湍前府使具綜、竹山前府使李仁默、安山郡守徐洛修、陽城前縣監沈廷秀、水原判官林秉遠不治狀,分輕重勘處。御史以不納別單,推考。

6月4日

○癸卯,召對。

○點下吏、兵批歲抄。前承旨金履度、參議沈象奎、前副護軍李羲甲、大將申大顯,蕩滌敍用,皆被謫蒙放者也。

○大提學金祖淳四疏辭職,批曰:「前例有無勿論,予非私於卿,卿何若是浼浼乎?卿之不通如此,予亦不欲强迫。」許遞。

○咸鏡監司李義弼,以五月二十六日,咸興府雹,大如手掌,長十里,廣五里啓。

6月5日

○甲辰,賓廳以會圈事,啓言:「前大提學金祖淳牌不進,請更牌招。」敎曰:「旣不行公,前前大提學牌招。」

○文衡會圈。〈領議政沈煥之,左議政李時秀,右參贊徐邁修,吏曹判書李書九,戶曹判書趙鎭寬,禮曹判書李晩秀,刑曹判書曺允大,工曹判書閔台爀、漢城判尹李祖承。〉金載瓚七點,李晩秀九點,金祖淳八點。

○以金祖淳,復爲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提學。

○召對。

○平安監司金勉柱,以五月二十七日,昌城府雹,大如拳,小如卵啓。

6月6日

○乙巳,大提學金祖淳,陳疏辭職,批曰:「今則無可引之義,勿辭肅命。」

○全羅右道暗行御史鄭來百書啓,論全州判官鄭持容、益山郡守朴魯榮、臨陂縣令李鍾淑、咸平縣監崔履亨、靈光郡守崔光泰、沃溝縣監李章玉、高山縣監李在純、右水使金爔等不法狀,竝拿問勘律。別單,陳還穀均耗,式禁那移事、驛復預賣嚴禁事、靈光、法聖鎭邑相難事、咸平麰還作租事、羅州、珍島兩牧場稅錢勒捧事、邑吏減額事、松禁事,令廟堂從長採施。

6月8日

○丁未,忠淸道暗行御史申龜朝書啓,論韓山前郡守尹載伋、新昌前縣監鄭漢喆、保寧前監鄭澣、沃川郡守洪章輔、結城縣監南惠寬、全義前縣監洪彛浩、堤川縣監李在安、舒川郡守柳頤玄、淸風府使趙榮慶、沔川郡守徐有悌、陰竹縣監奏泳、兵使吳載重等不治狀,分輕重勘處。別單,陳校院募入吏隷,奉足搜括充丁事、田政輪年改量事、糶糴竝作半分事、保寧冤獄按査事、刑具皆遵成憲事、嚴明統伍,戢邪察奸事、牙山漕倉革罷七邑輪定事、海美鎭營移設事、平澤人權瑋斥邪冤死事、吏額裁減事,令廟堂,從長採施。

6月9日

○戊申,校理洪奭周上疏陳勉,賜批嘉納。

○以金載瓚爲判義禁府事,金爀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

6月10日

○己酉,次對。大王大妃土曰:「向來北道,四月大雪,己是異事,而今又五月雹災,必多害稼。未知何爲而致此災異,心實驚悚矣。」領議政沈煥之曰:「臣等取見其狀啓,而亦不勝悚蹙。大抵西北風氣勁寒,與京城異候,故此等非時之災,往往有之。然而其在修省之道,豈忽弭災之策乎?」

○領議政沈煥之啓言:「鞫獄外定配宗、勳、文、蔭、武下大夫以上及曾經侍從臣,雖物故,勿爲檢驗,載在《大典通編》矣。向來慶興府荐棘罪人徐有隣之物故也,道臣不究法意,徑令行檢,而非徒行檢,又是開檢,俱係法外。請該道臣李義弼,從重推考,此後則申明法式,無或違越之意,分付該府。」從之。又啓言:「向來議諡,因有物議,太常合坐,不爲擧行,請令弘文館,更爲議入。」從之。又以訓鍊大將李漢豐,疏論宣薦事,覆啓言:「宣薦,卽武臣之峻選也。先朝以圈點之權,專畀行首者,蓋出於一時息鬧矯弊之方。圈點之法,復循古規,同議完薦,毋得加點,而其數則每一薦,出身無過十人,南行無過二人,永爲定式,以爲簡選之地,似好矣。」從之。

○命凡屬災異,無論大小登聞事,分付觀象監及諸道道臣,仍飭外史,從左議政李時秀之言也。

○命鞫獄應坐婦女,捕廳勿爲拘囚,從副校理李晦祥之言也。

○以金達淳差備邊司提調。

○以韓用鐸爲江華府留守,兪漢寧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14日

○癸丑,以李魯春爲成均館大司成。

○大提學金祖淳,復陳辭疏,批曰:「卿之質言至此,若又强迫,則有非禮使之道。」特爲許遞。

6月15日

○甲寅,詣孝元殿,行望祭。

○以金珠淵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命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上冊寶,以八月十六日擧行,習儀節目,依戊戌年例磨鍊。

6月17日

○丙辰,以尹光普爲吏曹參判,尹光顔爲參議。

○慶尙右道暗行御史鄭晩錫書啓,論尙州牧使李潞秀、咸陽郡守金履錫、泗川縣監慶橚、晋州牧使李元八、宜寧縣監趙鎭順、固城縣令閔宗爀、咸安郡守李晋秀、金泉察訪許栮、安義縣監韓啓重、右兵使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