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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岁时记译注》一、爆竹庭前 辟除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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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谓之端月。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

按:《神异经》云:西方山中有人焉,其长尺馀,一足,性不畏人,犯之则令人寒热,名曰山臊;以竹著火中,[火朴][火毕]有声,而山臊惊惮。《元黄经》所谓山[犹巢]鬼也。

俗人以为爆竹起于庭燎,家国不应滥于王者。

[译文]

正月初一是一年、四季、十二个月起始的一天。《春秋传》上将正月叫做端月。这一天,当雄鸡高唱的时候,人们便开始了迎接新年的礼仪活动,先在堂阶前烧响竹筒,用来辟除山臊恶鬼。

按语:《神异经》上说:西方山中有一种怪人,高一尺多,一只脚,生性不惧怕人。若触犯了它就叫你发冷发热,生起病来。这种怪人叫做山臊。如果用竹筒子放在火中烧着,发出[火朴][火朴][火毕][火毕]的音响,山臊就吃惊害怕。这就是《元黄经》上称做山[犹巢]鬼的怪物。

一般见识浅溥的人认为爆竹起源于帝王的庭燎,诸侯大夫和普通老百姓不应该滥用王者的这种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