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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邻居是妖怪》三、表哥捡到的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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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给大伙说说我家表哥的事,我这位表哥,小时候除了学习不好什么都好,长大了除了不会赚钱什么都会,先后捡到过几样稀奇古怪的东西,经历颇有些传奇色彩,说出来竟也抵得过一回评书。

  表哥是我的远房亲戚,比我大十几岁,我们平时接触不多,逢年过节才偶尔走动。小时候我倒是常到他家玩,印象中表哥一直没找着合适的工作,从年轻时就待业,那时还叫“待业青年”,拿现在的词来说也算是“啃老族”,做梦都想发财。

  据说我表舅妈生他的时候,曾梦见一个黑脸大汉,穿得破破烂烂,看模样似乎是个要饭的,那大汉手里端着破碗,莽莽撞撞地闯进门来,舅妈吃了一惊,随即从梦中醒转生下了这个孩子。不免疑心是前世欠了勾心债,如今有讨债之鬼上门投胎,可终究是亲生骨肉,因此仍是非常溺爱,跟我表舅老两口一辈子省吃俭用,把从牙缝儿里省下来的钱,都花在他身上了。

  表哥家以前住在海光寺附近,现在海光寺家乐福那个路口,十字路口整天堵车,是数得着的CBD(车倍儿堵)地段。明清两朝时这地方属于南门外,不算城里,出了城门就是殿宇巍峨宝刹庄严的普陀寺,民间俗称“葡萄寺”,康熙爷御笔亲题给更名为“海光寺”,经历过好几百年的沧桑岁月。

  如今再去,可见不着海光寺了,也只剩下个地名。清末海光寺的原址就没了,后来日军侵华,海光寺一带是天津驻军的中枢,盖了好几栋大楼,那建筑多少都带着点大唐遗风,大楼具体是什么用途我不清楚,似乎是宪兵队营房或军医院一类的设施,反正楼盖得很结实,地基也深。解放后经过数次改造和翻修,原貌至今还得以保留,到地下室还能看见日军留下的无电线屏蔽墙,以及储存弹药的防空洞。

  1976年唐山大地震,这边也受了影响,那座大楼需要翻修。当时表哥还在上学,家里让他推着小车到工地上捡废砖头,留着用来盖小房。据他说施工的地方,挖开了一条很深的大沟,两边堆着很多翻上来的烂砖头,随手捡了不少。那会儿天气正热,出了满身的臭汗,无意中摸到一块大砖,冰凉冰凉的,抱了一阵觉得很舒服,身上的暑热消了大半,也没想太多,扔到车上之后就回家吃饭去了。夜晚屋里闷得难受,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想起那块特别凉的砖,于是拣出来放到床上搂着,拿他的话来形容,感觉像下火的天吃了冰镇西瓜一样,我表舅和表舅妈也觉得挺奇怪,所以这块砖头就一直放在屋里。

  表舅经常吸烟,一天两包最便宜的劣质香烟,晚上连咳嗽带喘。有时贪图凉快,也把这块大砖头放到枕头底下垫着,转天醒来不能说咳嗽好了,但是痰却明显少多了,呼吸也觉畅快。逐渐想到是表哥捡来的砖头不太寻常,仔细端详那形状,也有几分古怪,还是表舅妈最先发现这块砖很像一样东西,吓得我表舅赶紧把砖头给扔了。

  表哥捡到的砖头,我并没有见过,听他家里人的描述,这块砖头的大小,与寻常的窑砖接近,形状不太规则,一头厚一头窄,外部裹着很厚的灰浆,里面质地滑腻,除去泥污看那形状轮廓,很像是一只大手,厚的那端是断开的手腕,窄的那端则是合拢的手指。

  表舅和表舅妈心里直犯嘀咕,哪是什么砖头,分明是石俑的手,带着股阴气,又是从地里挖出来的,没准是哪座大坟里陪葬的东西,积年累月放到死人旁边,这么晦气谁敢留在家里?所以让我表舅趁着天黑,远远地扔到卫津河里去了。

  1976年大地震那会儿,“文化大革命”都没结束,普通老百姓根本没有什么古董之类的概念,看见了也当四旧,最主要的是不想惹麻烦。

  直到很多年以后,得知这么一条消息。前清时英法联军打北京,屯兵在海光寺,当时寺庙还在。寺里有两件宝物,一个是千斤大铜钟,还有一个是康熙爷御赐供养的玉佛,打外邦进贡来的佛像,被视作镇寺之宝,许多年来香火极盛。寺里的和尚担心洋兵把玉佛抢走,狠下心将玉佛砸碎,埋到了地底下,从此就下落不明了。

  海光寺一带没有古墓,表哥捡到的那只断手,很可能即是当年那尊玉佛的手。此后他从学校出来,先在糕点厂当学徒工,工作了没多长时间就不想干了,认为家里给找的工作不理想,又苦又累,工资也低,总有点自命不凡的感觉,奈何志大才疏,要文化没文化,要本钱没本钱,又没掌握任何技术,社会上那套东西却都学会了,整天指望着空手套白狼,最不愿意当工人,胳肢窝底下夹个包,假装到处谈业务。他每次提起这件事,便怪我表舅和舅妈没有眼光,如果把那东西留到现在,也不至于为了钱发愁,哪怕是留不住献给国家,你还能得个奖状光荣光荣,这可好,扔河里瞪眼看个水花。

  表哥上的是技工学校,学钳工,80年代工人是相当不错的职业,工资铁杆庄稼似的按月发放,不迟到不旷工便有奖金,福利补贴之类的待遇也好,混够了岁数一退休,国家还管养老送终。

  当时有句话评价厂子里的各个工种,说是“车钳铣没人比,铆电焊对付干,要翻砂就回家”,这话怎么讲呢?当工人最好的是干钳工、车工或铣工,钳工保全都是技术活,晃晃悠悠到处走,比较自在,而且那手艺荒废不了,什么时候都用得上;车工铣工则是整天守着车床铣床,耗时间却不用走脑子,有活就干没活也是随便歇着,在车间里看报纸打扑克喝茶,所以这三个工种最舒服,厂里的人都想做。

  至于铆工焊工需要吃些辛苦,赶上有活了,工作量比旁人都大。电工同样是技术工种,居家过日子也不乏用武之地,哪家电表灯管坏了,免不了要麻烦懂电的师傅,所以电工很吃得开。不过以前的人们大多认为,带电就有危险,你虽然有防护措施绝缘手套什么的,可万里还有个一呢,万一哪天出了点差错,那就是要命的事。这不像别的活,胳膊碾进车床了大不了截肢,至少还能留下条命,电工一出事都是大事,因此电工也给列为二等了。

  “要翻砂就回家”,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厂子里最苦最累的活就是翻砂,干这个工种还不如直接回家待着。我表哥学的钳工,初时本想混一辈子大锅饭,无奈家里没关系没路子,厂子不看专业,硬给安排了翻砂工。凑合干了几个月,差点没累吐血,实在吃不住那份辛苦,又托人转到了面粉厂。工作了也没多长时间,嫌那地方粉尘太大,容易得肺结核,索性蹲在家里当了待业青年。

  那时有青年点,相当于小便利店,卖些杂货之类的商品,待业青年可以去那实习,但不算正式职工,什么时候找着工作了什么时候走人。表哥连青年点也不愿意去,怕被人笑话,把我表舅气得拿了铁锹追着他满街打。

  我表舅妈担心表哥跟那些不三不四的社会小青年混,也是为了不让表舅整天跟他发脾气,便让他到乡下亲戚家帮农,等家里给找着合适工作再回来。

  表哥到农村是投奔他大伯,夏天帮着守瓜田,晚上都住在野地间的瓜棚里。乡下人烟稀少,河网纵横,不过也没什么凶残的野兽和贼偷,夜里啃瓜的都是些小动物,比如獾、刺猬、鼬、狸、田鼠之类的。别看是些小家伙,却极不好对付,用毒下套时间长了就不管用了,最可恨的是到处乱啃,遇上一个瓜啃一口,一圈转下来会有很多瓜秧被啃断,你告诉它们偷着啃瓜犯法它们也听不懂,给吓唬跑了转头又溜回来,防得住东边防不住西边,十分让人头痛。

  所以看瓜的人往往备下若干爆竹,等夜深人静的时候,听到瓜田里传来牙齿喀嚓的细微声响,就点个炮仗,远远地扔过去,砰的一响,那偷着啃瓜的小动物便给吓跑了。倘若没有鞭炮,则需握着猎叉跑过去驱赶,这是最折腾人的。

  我听表哥讲这段经历的时候,脑海里每每都会浮现出鲁迅先生笔下的少年闰土,闰土提着猎叉,在月光下的瓜田里追逐某种小动物的身影,好像与表哥十分相似,不过我表哥在瓜田里的遭遇却和少年闰土大为不同。

  表哥天生胆大,那年夏天,守看瓜田的时候,意外逮着只蛤蟆。两条腿的活人好找,三条腿的蛤蟆难寻,这蛤蟆就有三条腿,后面那条腿拖在当中,并不是掉了一条后腿,也不会蹦,只能爬。以往有个刘海戏金蟾的传说,那金蟾就有三条腿,俗传可招财聚宝,见了便有好事。

  其实三条腿的蛤蟆并不是没有,人也不都是两条腿的,或许只是蛤蟆中的畸形而已,表哥又非物种学家,是不是蛤蟆尚且还说着。不过据表哥所言,他开始觉得好玩,就把蛤蟆养在瓜棚里,每天喂些虫子,倒也养得住。几天之后,发现三条腿的蛤蟆还有个怪异之处,每逢子午两个时辰,这蛤蟆就咕咕而叫,与电匣子里所报的时间一毫不差。平时怎么捅它也是一声不吭,如若整天都没动静,那就是要下雨了。问村里人村里人无不称奇,都说住这么多年从没见过这玩意儿。

  表哥合计得挺好,打算等有车来村里拉瓜的时候,就搭车把蛤蟆带回家去,那时已经有经济意识了,知道这玩意儿没准能换钱,没想到当天夜里出事了。

  那天晚上表哥还如往常一样守着瓜田,夜深月明之际,又听远处有小动物啃瓜的声音。他白天光顾着端详那只蛤蟆,忘了预备爆竹。没办法只好拿着手电和猎叉,先随手将蛤蟆压在瓦罐底下,然后骂骂咧咧地跑到瓜田深处去赶。离近了用手电筒照到一个小动物,是田鼠是猫鼬他也说不清楚,反正毛茸茸的,瞪着绿幽幽的两只小眼,根本不知道怕人,就在那跟手电光对视。

  表哥拿叉子去打,那东西躲得机灵,嗖一下就蹿到田埂上去了,表哥在后边紧追。趁着月色明亮,追出好一段距离,就看它顺着田埂钻进了一个土窟窿,表哥当时是受扰心烦,想把那洞挖开来个斩草除根,弄死了落个清静,不料想土窟窿越挖越深,刨了半天还不见底,却隐隐约约瞅见深处似乎有道暗红色的光雾。

  我表哥以为这地方有宝,不顾浑身是汗气喘吁吁,又使劲往下挖,据他描述,挖开那窟窿的一瞬间,看到里面密密麻麻,有上百双冒绿光的小眼睛,都是先前逃进去的那种小动物,什么东西多了也是吓人,吓得他两腿都软了,随即感到洞中有股黑烟冒出来,脸上如被铁锤击打,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顿时便躺到地上人事不省了。

  天亮后表哥被村民发现,找来土郎中用了草药,他全身浮肿,高烧昏迷了好几天才恢复意识,跟别人说夜里的遭遇却没人信,听当地人说他先前看见窟窿里有暗红的雾,很可能是那小动物放出的臭气,会使人神志不清,此后看到的情形也许是被迷了,而表哥捉到的那只蛤蟆,由于被他随手压在瓦罐底下,醒来再去看早就死了多时,又赶上夏天酷热,都已经腐烂发臭了。

  按说书的话来讲,到此为止,前两个宝物的故事就此结束,往下我再说说表哥捡到的第三个宝物,这次更为古怪,看着可能像小说,其实也是真人真事。

  表哥从农村回来之后,一直没找到合适工作,一来二去变成了家里和社会上最让人瞧不起的待业青年,我表舅为他的事没少着急上火,但是表哥志气不小,国营工厂里的职业他根本看不上眼,当领导的野心他倒是没有,只是羡慕那些整天坐着火车往全国各地跑业务的人。

  跑业务的业务员隔三差五经常出差,一来可以见见世面,二来那个年代没有淘宝网购这类事物,物流行业还很落后,如果谁往上海广州出趟差,便会有许多人托他捎东西,每件东西多收点钱,加起了就很可观了,虽然这种事被单位知道了有可能归为投机倒把,也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但好处更多,赚的都是活钱,总比拿死工资吃大锅饭强太多了。

  表哥想归想,家里却没那么硬的路子,他到车间里当工人的门路,都是表舅求爷爷告奶奶,把好话说尽人情送到了,才勉强挤出来的名额,这小子还死活不愿意去,最后表舅没脾气了,告诉表哥说:“你不愿意去工厂上班也行,那就在家待业,但是咱这是普通劳动人民家庭,不养白吃饭不干活的少爷羔子,每月月头,你得给家里交一份伙食费。”

  表哥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只要不到厂里上班,怎么着都行,他寻思自己不傻不蔫的,干点什么赚不来那几个钱?不过想着容易做着难,梦里有千条大道,醒来却处处碰壁,一点儿本钱没有,想当个体户也当不成。

  那时邻居还有个小年轻的,外号叫“白糖”,年岁与表哥相仿,也是胡同里出了名的浑球,别看外号叫“白糖”,本人却特别不讲卫生,长得黑不溜秋,洗脸不洗脖的这么个主儿,同样不务正业。

  白糖算是表哥身边头一号“狐朋狗友”,哥俩打从穿开裆裤那会儿就在一起玩,表哥蹲在家里当了待业青年,就想起白糖来了,原来这白糖喜欢看小人儿书,那时候家里条件不错,攒了几大箱子小人儿书,好多成套的,像什么《呼家将》《杨家将》《岳家将》《封神》《水浒》《三国》《西游》《聊斋》等等,这是传统题材,一套少则二十几本,多则四五十本,此外还有不少国外的名篇,更有反映抗日战争以及解放战争大兵团作战的《红日》《平原游击队》之类,单本的更是五花八门不计其数。

  白糖这爱好大致等同与现在学生们喜欢看漫画,那个年代没有漫画,全是小人儿书,学名称为“连环画”,比如《丁丁历险记》,在国外是漫画,到国内就给做成了连环画,区别在于每页一幅图,都是一般大小。

  我曾亲眼见过白糖收集的小人儿书,真有大开眼界的感觉,印象最深的是《洋葱头历险记》。白糖把这些小人儿书看得跟宝贝一样,舍不得让别人看,因为他跟我表哥关系铁,我才有机会看全了《洋葱头历险记》,回到学校跟同学们吹了好久。

  表哥找到白糖,俩人认真商量了一番,那年夏天在胡同口树阴底下摆了个摊,地上铺几张报纸,摆几个小板凳,将那些小人书拿去租赁,两分钱一本,五分钱可以随便看一下午,很多小孩乃至大人都来看,一天下来也不比到厂子里上班赚得少。

  白糖虽然舍不得这些小人儿书,可也想赚点钱,于是跟表哥对半分账,赚了钱哥俩一人一半,收入除了交给家里一部分,剩下的打台球看录像也绰绰有余了。

  转眼到了秋季,秋风一起,满地落叶,天时渐凉,不适合再摆地摊赁小人儿书了,表哥跟白糖一数剩下的钱,足有一百多块,在当时来讲已经很可观了,那时候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也不过几十块钱,不过小人儿书被翻看的次数太多,磨损缺失的情况非常严重,那些成套的书很容易就零散了,然而再想凑齐了却是难于登天。那时也根本料想不到,这几大箱子小人儿书留到如今,可真值了大钱了。当初小人儿书鼎盛时期,不乏美术大师手绘之作,极具收藏价值,当时几毛钱一本的绝版连环画,如果保存到现在品相较好,价格能拍到几万元,成套完整的就更值钱了。

  在连环画收藏界备受追捧的一套小人儿书,是上海美术出版社的《三国演义》全套六十册,搁现在能顶一套商品房。当年白糖就有这套书,六十集一本不少,他连50年代绘画大师“南顾北刘”的作品都有。可是为了赚点小钱,把这些小人儿书统统糟蹋了,丢的丢,残的残,加上白糖自己也不再上心了,导致最后一本也没保存下来。

  不过收藏热也就是最近这几年的事,那时候并不觉得心疼,表哥摆摊租赁小人儿书赚钱的那个夏天,却遇上一件挺可怕的事,当然也跟他捡来的东西有关。

  那天天气很热,表哥和白糖俩人,同往常一样在路口摆摊,天黑后虽然有路灯,但蚊子也跟着出来了,因此他们都在吃晚饭之前收摊,表哥这人眼尖,不当飞行员都可惜了。那次收摊的时候,瞥见地上有个挂坠儿,捡起来扑落尘土仔细一看,是个拿根红绒绳穿着的老铜钱。肯定是谁不小心掉在这的,路口这地方一天到晚人来人往,没处找失主去,表哥也没有雷锋同志那么高的觉悟,他觉得这小挂坠好看,是个玩意儿,顺手就给揣兜里了。

  表哥当时没想太多,而且捡来的东西,也不知道好坏,所以谁都没告诉。收摊回到家洗脸吃晚饭,表舅和表舅妈照例唠叨个没完,埋怨他放着工人不当,却摆摊租小人儿书,把家里的脸都丢光了,表哥早听得习以为常了,左耳朵听右耳朵冒,从来也不拿这些话当回事。当天累了就没出去玩,吃过饭到院子里乘了会儿凉,跟一群狐朋狗友扯闲篇,还把那红线绳串的铜钱拿出来挂在自己脖子上显摆,大伙都说这铜钱是个护身符,而且这枚铜钱上的字太古了,谁都认不出来,说不定挺值钱的,表哥听了很高兴,可夜里睡觉却发了一场噩梦。

  那天晚上,表哥梦到自己在屋子里上吊,脖子让麻绳勒住,憋得喘不过气,惊醒过来已出了一身冷汗,最奇怪的是接连不断,每天半夜都做同样的梦,表哥隐隐想到噩梦也许和捡来的老钱儿有关,不敢再往脖子上挂了,想扔又有点舍不得。

  白糖的爷爷在旧社会做过老道,又开过当铺,是个懂眼的人,“文革”时为这事没少挨整,表哥拿着那枚老钱儿去找白糖的爷爷,请他老人家给瞧瞧是怎么回事。

  白糖的爷爷并不隐瞒,他对表哥实话实说。早年间当老道给人算命做法,只是在江湖上混口饭吃,没什么真本事,但这老爷子眼力还是有的。一看表哥捡来的老钱儿,就说这玩意儿根本不是挂脖子上的东西,没有人敢在脖子上挂铜钱,凡是有这么干的,必定是不懂事自找倒霉的棒槌。老钱儿在解放前有压制的意味,因为上面铸着官字儿,死人装棺材入土之前,通常在嘴里放上一枚铜钱,那叫“压口钱”。

  再往早,人们穿的衣服宽袍大袖,下摆很长,让风一吹就起来,行动不太方便,因此发明了一些压衣服的东西,平时拴在腰带上,不仅是个装饰,也起到压住衣服下摆的作用。压衣的东西有很多种,玉佩是其中一种,但玉器不是谁都带得起的,汉代以前平民百姓佩戴玉器还触犯法律,所以有人用小刀替代,唤作“压衣刀”。《水浒》里有段书是“宋公明怒杀阎婆惜”,宋江用的凶器便是压衣刀,俗话说“寸铁为凶”,将匕首之类开了刃的压衣刀带在身上,在很多时候都是犯忌的举动,所以最常见也是最普遍的方法,是在腰间挂一枚铜钱压衣。

  根据白糖的爷爷猜测,表哥捡来的这枚老钱儿,多半是哪个吊死鬼身上带的东西,不知为何留到现在,把它挂在脖子上,夜里能不发噩梦吗?这玩意儿值不值钱很不好说,留在家里却容易招灾引祸,趁早扔了才是。

  表哥听完这番话,心里不免害怕,不过他也不完全相信,掂量来掂量去,一直没舍得扔,要说这事也邪门了,自打老钱儿离了身,再没做过那种噩梦,后来经过拆迁搬家,这枚让人做噩梦的老钱儿就此下落不明,不知遗失到什么地方去了。

  表哥在我表舅眼里,始终是个没出息的待业青年,但在我看来,表哥是个挺能折腾的人,从小胆子就大,敢做敢闯,向来不肯循规蹈矩。

  举个例子,以前有种关于耳蚕的传说,说“耳蚕”那是叫白了,也有称耳屎或耳垢的,总之就是耳朵里的秽物,据说正常人吃了这玩意儿,立刻就能变成傻子。

  大人经常这么告诉小孩,说是胡同里那个老傻子,即是小时候误吃耳蚕造成的,这种事有没有依据,则是完全无从考证,反正大伙都这么传,渐渐都信以为真了。也许真有这么回事,也许只是吓唬小孩,毕竟那东西不卫生,那年头的孩子大都又淘又馋,什么都敢往嘴里放,所以拿这种话震唬着。

  表哥十五六岁的时候,跟胡同里的一群半大孩子打赌,说起吃耳蚕能变傻子的事,白糖当场从自己耳朵里掏出来一大块耳蚕,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掏过耳朵,那耳朵里的东西可想而知。掏出来的这块耳蚕,能有小指甲盖那么大,也不知道存了多少年了,黄里透绿,放在手里给表哥看:“你敢不敢吃?”

  表哥胆子再大也不敢嚼,全当是吃个蚂蚱,捏起来扔到嘴里,拿凉白开往下一送,气不长出面不改色,也没有变成傻子,彻底将吃耳蚕变傻子这个愚昧无知的说法给破了,震了整条胡同,还因为打赌赢了二十根小豆冰棍。

  表哥从小就经常干这种事,拿表舅和表舅妈的话来讲,淘得都出圈了,干嘛嘛不行,吃嘛嘛没够,搁哪哪碍事。

  其实越是这种人越能成大事,汉高祖刘邦当年不也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按表哥的理解,在厂子里找份工作,老老实实每天到点上班到点下班,刮风下雨不敢迟到,累死累活赚份工资,整日里算计着柴米油盐,将来娶个媳妇生个孩子,再教育孩子长大也这么做,那才是真没出息,男子汉大丈夫坚决不能走这条路。

  表哥果然没走那条路,他应该算是国内下海比较早的那批个体户,只不过时运不佳,要不然早就发了,当然摆小人儿书摊捡到枚老钱儿,后来莫名其妙丢了,那倒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表哥捡到最厉害的一个宝物,还是在1985年,那件东西可说得上是空前绝后了。

  那一年白糖已经去厂里上班了,表哥又认识了一个新疆人,俩人合伙卖羊肉串。新疆那哥们儿手艺不错,但只会说维语,地面也不熟,跟表哥合伙,俩人打了个炉子,就在街上烤羊肉串。那是天津最早的羊肉串,至少周围的人在表哥摆摊之前,都没尝过这种西域风味。那会儿是两毛钱一串,羊肉都拿自行车的车条穿着,不像现在都用竹签子。炉架子后面放台单卡的破录音机,喇叭都劈了,也不知从哪搞来一盘旋律诡异的磁带,说是新疆的乐曲,但是放起来呜哩哇啦,谁也听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曲子。新疆人拿把破蒲扇,一会儿把羊肉串在炭火上翻来翻去地烤,一会儿捏起孜然辣椒面往上撒,动作非常熟练,他一扇那炭就冒白烟,混合着烤肉的香气,让人离着半条街就能闻到。表哥则在那诡异的旋律下,嘟噜着舌头吆喝生意,什么辣的不辣的,领导世界新潮流的羊肉串,这买卖在当时来说可太火了,路过的男女老少没有不留口水的,每天下午都围着一帮人。

  那天有个外地男子,看模样四十来岁,大概是到天津探亲或出差,一听口音就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因为北京人口甜,老北京话和普通话还不一样,儿话音特别重。刚解放的时候,全国党政军机关都设在首都了,各个机关加上家属不下百万人,这些人大多来自五湖四海,口音是南腔北调,子女后代基本上都说普通话,但不是老北京的土话,只有四九城里住了多少代的人,才说真正的老北京话。表哥家在北京有亲戚,所以一听口音就能听出来。

  这位老北京走在半路上,也被表哥的羊肉串吸引过来,吃了两块钱的,吃完抹抹嘴,抬脚走了,却把手里拎的提包忘在原地了。表哥对这个人有印象,可等到晚上收摊,还没见失主回来,他一琢磨:“这么等也不是事,不如打开看看皮包里有什么,要是有很多钱,那人家肯定也挺着急,就赶紧交给派出所,让他们想办法去联系失主,要是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我就自行处置了,没准只是些土特产之类的……”想到这把包打开,见那里面除了七零八碎,以及一些证件票据之外,还有个很奇怪的东西。

  这东西像是年头很老的玉石,但没那么沉重,有一指来长,两指来宽,形状并不规则,疙里疙瘩的泛着白,还带着一些黑绿色的斑纹。从来没听过见过这种东西,看来又不像古董,晚上到家,拿去请教白糖的爷爷。

  白糖的爷爷当过算卦老道,也做了好些年当铺的掌柜,拿眼一看这东西,连连摇头,表示从没见过。像玉肯定不是玉,这些黑绿色的纹理,也不是铜沁,古玉和青铜器一起埋到地下,年深岁久,青铜之气侵入到玉的气孔中,会形成深绿的沁色,那叫青铜沁。如果古玉是放在尸体旁边,死尸腐烂的血水泡过玉器,年头多了是黑色,是为血沁。这东西上的斑纹色呈黑绿,又不成形状,多半是仿古玉的西贝货,什么是西贝货?西贝加起来念个贾,江湖上避讳直接说“假”字,就拿西贝二字代指假货,一个大子儿也不值。

  表哥听完十分扫兴,又想这皮包里有证件和票据,还是还给失主为好,转天还没等送交派出所,那位老北京就急匆匆地找来了。敢情这位也够糊涂,回到家才发现包没了,也想不起来丢在哪来,一路打听过来,问到表哥这里,表哥就把皮包还给人家了。

  那位老北京感激不已,主要是这些票据事关重大,搞丢了很麻烦,他拿出那块假玉要送给表哥。表哥执意不收,另外也生气这人虚情假意,拿这东西来糊弄自己。

  那位老北京说这东西确实不是玉,它是哪来的呢,您听我跟您说说,我老家儿是正红旗的旗人,前清时当皇差,守过禄米仓,禄米仓您听说过吗?明末清初,八旗铁甲入关,大清皇上坐了龙庭,给八旗各部论功行赏,这天下是八旗打下来的,今后有这朝廷一天,八旗子弟就有禄米,到月支取,这叫铁杆庄稼。当然根据地位不同,领多领少是不一样了,属于一种俸禄,可以自己吃,也可以拿到市上换钱。朝廷存米的地方就叫禄米仓。仓里的米年复一年,新米压着陈米,整个满清王朝前后两百多年,最底下的米不免腐烂发霉。赶到大清国玩完了,那禄米仓里的米还没见底,不过底下的米早就不能吃了。再往后日本鬼子来了,这小日本子太抠门了,据说他们天皇喝粥都舍不得用大碗,哪舍得给咱老百姓吃大米白面啊,发明了一种混合面,拿那些粮食渣子,配上锯末让咱吃,这东西畜生都不肯吃,硬让咱老百姓吃,也不知吃死了多少人,那混合面里就有禄米仓存了几百年的陈米。那时候我老家儿还守着最大的一处禄米仓,让小鬼子拿刺刀逼着,也不敢违抗,整天在仓里挖出那些猪狗都不吃的陈米,用来做混合面,结果挖到最深处,发现了好多这种化石。相传这是地华,华乃物之精,陈米在特殊环境下变成了石头,所以表面疙里疙瘩,都是米变的呀,最后数一数,挖出这么二十几块,天底下可就这么多,再多一块也找不出了。这么多年一直收藏在家里,这次到天津是有个朋友很想要,因此给他带了一块。

  这位老北京说这东西虽然不值什么钱,但也少见,就想送给表哥略表谢意。

  表哥一想这不就是粟米形成的化石吗,那黑绿色的斑痕都是霉变物,谁愿意要这种破玩意儿?于是推辞不受。可转过年来就后悔了,悔得以头撞墙,原来有日本人收这东西,也不知道是研究还是收藏,反正是一块能换一辆小汽车,那时万元户都不得了,一辆小汽车是什么概念?

  表哥总捡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有些值钱有些罕见。可按看相的说,他这人手掌上有漏财纹,捡到什么好东西也留不住,所谓“物有其主”,那就不该是他的东西,可换个角度想想,这些经历本身,又何尝不是一件宝物?